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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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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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区域: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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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行业: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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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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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九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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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模式:登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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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种类:报纸声明公告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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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全国
- 产品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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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特点:
登报广告部常见问题:
1、登报广告部需要准备什么?
如、公司材料遗失,须告知全称、编号等,公司材料丢失提供公司名称即可;如公司注销、清算、减资、变更等,仅提供公司名称即可,客服会用工商标准模板编辑内容。最重要的是:准备好钱! 哈哈
2、登什么报纸管用?
如北京市公司可刊登:新京报、北京日报、北京晚报、北京青年报及全国发行(中国改革报、中国商报、中华工商时报等)报广告部纸就可以,北京的公司刊登其他省市的报纸是肯定不可以的,每个报纸的版面及收费标准也是不一样的,详情联系客服,他会给您刊登既省钱又办事的好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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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特点:
报纸的类型
从报纸内容分,有综合性报纸,专业性报纸。
从报纸出版时间分,有日报、早报、午报、晚报、夜报。
从发行范围分,有全国性报纸、地方性报纸。 从报纸的风格分,有严肃性较强的报纸、通俗化报纸。
全国发行的报纸:中华工商时报、人民日报、工人日报、国际商报、金融时报、光明日报、法制日报、证券日报、环球时报、中国经营报、中国工商报、参考消息等。
债权转让公告登报
(一)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
《中华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1、履行通知义务的时间
债权转让一旦在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达成合意即有效成立,债权即移转于受让人。债务人不是债权转让合同的当事人,债务人对合同债权的转让同意与否,并不影响债权转让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是否通知债务人只决定债权转让对债务人有无法律约束力,而不能决定债权转让有无效力。因此即使没有通知,在债权转让达成合意后,受让人即取代原债权人的地位而成为债权人。受让人因受让债权而具有原告资格。
2、履行通知义务的方式
履行通知义务的方式在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并没有明确限定
3、履行通知义务的主体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来理解,“通知”的履行主体是债权人,受让人并没有义务履行通知义务,但是,债权人是否履行通知义务却直接关系到受让债权能否对债务人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