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进口清关代理流程/标签审核的格式要求

名称:食品进口清关代理流程/标签审核的格式要求

供应商:上海鑫衍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价格:面议

最小起订量:1/个

地址:上海外高桥泰谷路185号4楼

手机:13917707946

联系人:高经理 (请说在中科商务网上看到)

产品编号:99705160

更新时间:2016-11-09

发布者IP:211.161.241.79

详细说明

  上海鑫衍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专业食品进口报关代理,保税区食品清关,食品中文标签设计备案代理,保税区食品仓储代理,食品进口流程咨询,食品进口物流成本预算,精准把控食品清关重点难点。 国际金融中心的上海,依靠天然的港口的天优势,已经成为国际物流的枢纽。上海总公司坐落于上海外高桥自贸区,步行十分钟即到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大厦,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铸就了我们精诚高效的清关能力。

  食品标识的标注内容

  1、食品名称应当表明食品的真实属性,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食品名称有规定的,应当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名称;

  (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食品名称没有规定的,应当使用不会引起消费者误解和混淆的常用名称或者俗名;

  (三)标注“新创名称”、“奇特名称”、“音译名称”、“牌号名称”、 “地区俚语名称”或者“商标名称”等易使人误解食品属性的名称时,应当在所示名称的邻近部位使用同一字号标注本条(一)、(二)项规定的一个名称或者分类(类属)名称;

  (四)由两种或者两种以上食品通过物理混合而成且外观均匀一致难以相互分离的食品,其名称应当反映该食品的混合属性和分类(类属)名称;

  (五)以动、植物食物为原料,采用特定的加工工艺制作,用以模仿其他生物的个体、器官、组织等特征的食品,应当在名称前冠以“人造”、“仿”或者“素”等字样,并标注该食品真实属性的分类(类属)名称。

  2、食品标识应当标注食品的产地。

  食品产地应当按照行政区划标注到地市级地域。

  3、食品标识应当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者名称和地址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能够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生产者的名称、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