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21 09:03
回收国酒茅台一箱多少钱之“国酒茅台”商标获得初审通过
回收国酒茅台一箱多少钱,2012年7月20日,贵州茅台酒厂申请注册的“国酒茅台”商标获得初审通过。该初审通过公告立即引爆媒体舆论,五粮液、山西汾酒、泸州老窖、杜康等国内酒业大佬纷纷在媒体上群起而攻之,泸州老窖、杜康等更是正式提出书面异议,要求驳回“国酒茅台”的商标注册申请。面对如此强烈的反应,贵州省某副省长也一时按奈不住,公开为“国酒茅台”商标申请呐喊助威。一场围绕“国酒茅台”商标注册的争议攻防战,已经硝烟弥漫、在所难免。
眼下,“国酒茅台”商标注册面临着大“拷问”,贵州茅台能否圆满“过五关”,直接关系着“国酒茅台”能否胜利突围,逃脱众多质疑者的“围剿”。
一、前8次申请为什么都被驳回,而第9次得以初审通过?
自2001年起,贵州茅台就“国酒茅台”商标先后申请了8次均未获初审通过。2010年6月29日,贵州茅台提起第九次申请,终获初审通过。因而,诸多媒体以及同行发出质疑,为什么前8次都被驳回了,第9次就能初审通过?前后申请存在什么区别?之前驳回的理由到了第9次申请就不成立了么?
从法律依据角度看,我国关于“国”字的商标注册法律规定并无本质变化,也没有放松趋势,相反,2010年7月29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了《含“中国”及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不仅细化了“国”字的商标的审查标准,同时提出了“从严审查,慎之又慎”的审查原则。根据该《标准》规定:“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应当严格按照以下标准审查:一、对“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作为商标申请,或者商标中含有“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的,以其“构成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缺乏显著特征”和“具有不良影响”为由,予以驳回。二、对带“国”字头但不是“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组合的申请商标,应当区别对待。对使用在指定商品上直接表示了商品质量特点或者具有欺骗性,甚至有损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或者容易产生政治上不良影响的,应予驳回。对于上述含“中国”及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应当从严审查,慎之又慎,通过相关审查处处务会、商标局审查业务工作会议、商标局局务会议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委务会议研究决定。”
从“国酒茅台”商标本身的显著性角度看,“国酒茅台”最后第一次被驳回的申请日期是2007年9月10日,2010年6月9日贵州茅台提起了四项“国酒茅台”商标注册申请,均获初审通过。众所周知,“国酒茅台”通常都以宣传口号出现,并未以未注册商标形式出现在公众视野,期间是否加大了“国酒茅台”宣传力度笔者不得而知,也并未感知。近年,社会舆论关注较多的在于茅台酒的零售价格一路高歌猛进,股票价格逆势坚挺趋高。贵州茅台提出了“做白酒中的奢侈品”等发展口号,反观“国酒茅台”的宣传口号并未引起媒体或者公众的过多关注。依笔者之见,“国酒茅台”商标本身的显著性在第8次和第9次的间隔期内并没有明显变化。
值得注意的是,贵州茅台官网2010年9月13日发布消息称,国家工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周伯华就“国酒茅台”商标注册、知识产权保护等在贵州茅台进行实地调研,周伯华在讲话中指出,“国酒茅台是中国知名品牌,保护国酒茅台知识产权,促进国酒发展是各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另有媒体报道,2011年11月8日至9日,由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付双建、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局长许瑞表、国家工商总局商评委主任何训班等组成的调研组一行6人就国酒茅台商标注册相关事宜赴贵州茅台进行考察调研。可见,在贵州茅台提起第9次申请之后,国家工商总局各领导对“国酒茅台”的商标注册十分重视,已经先后亲赴贵州茅台进行实地调研。
回收国酒茅台一箱多少钱之“国酒茅台”商标获得初审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