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成立慈善基金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名称:北京成立慈善基金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供应商:葆丰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价格:面议

最小起订量: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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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8612652989

联系人:张梓阳 (请说在中科商务网上看到)

产品编号:141467805

更新时间:2019-06-10

发布者IP:39.155.211.194

详细说明

  基金会办理流程:

  现场约谈(这一项准备要充足)

  核名(北京XXX公益基金会或北京XXX慈善基金会),北京必须放前面,名字不能超过四个字。

  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

  4、网上提交初审材料

  5、网上通过后,取得民政局红头文件和临时账户入资单

  6、开临时账户、入资、取得验资报告(名字下来后10个工作日内必须入资)

  7、现场提交成立材料并等待民政审核

  8.、取证

  设立基金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2.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3.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4.有固定的住所;

  5.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申请设立基金会,申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

  以上条件,如需办理请咨询---张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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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梓阳

  我们不是无所不能,但我们一定竭尽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