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1.经营和储存场所的设施和建筑物符合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50016-2006)、《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等规定。建筑物和设施应当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核并验收合格;
2.经营条件、储存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GB18265)、《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GB15603)的规定;
3、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深圳无自有仓储企业的,至少需配备初级安全主任1名;在深圳有自有仓储企业的,至少需要配备中级安全主任1名;
4.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由有关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单位的其他人员应按规定经过相关专业知识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
申报材料
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1证应提交材料根据申请类别各有不同,具体说明详见下文。
1. 申请单位还应上传承诺书。承诺书应由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签名并盖单位公章。换证单位承诺书中还应含台账表格,按危险化学品名注明三年经营量。《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1证申请表》;
2.安全评价报告;
3.经营和储存场所建筑物消防安全验收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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