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抗震性能检测鉴定
一、适用范围
对未按所在地区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计或抗震设防等级提高的房屋,依据《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及国家有关标准对房屋的抗震性能进行排查、鉴定及验算。
二、鉴定常用依据
1、《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2008);
2、《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
3、《建筑结构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GJ116-2009);
4、《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
5、《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 50344-2004);
6、《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12);
7、《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
8、《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11);
9、《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
10、《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 50107-2010);
11、《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03:2007);
12、《混凝土中钢筋检测技术规程》(JGJ/T 152-2008);
13、《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2007);
14、《超声回弹综合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CECS02:2005);
15、《既有建筑物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技术标准》(DBJ/T15-86-2011);
16、《回弹法检测砌体中普通粘土砖抗压强度技术规程》(DBJ13-73-2006)
17、《贯入法检测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136-2001、J131-2001);
18、《建筑结构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GJ116-2009);
19、《数据的统计处理和解释 正态样本异常值的判断和处理》(GB/T4883);
20、房屋原结构设计图纸及委托方提供的其他建设资料。
三、鉴定内容及方式简述
1、对房屋的原设计图纸、装修改造意图、历史修缮加固情况、前期的使用情况及后期的使用要求进行调查了解。
2、对房屋结构类型、建筑层数、地址、建造年代、朝向、装修概况及使用用途进行现场调查。
3、对房屋的地基基础、上部结构、围护结构、建筑装修及建筑设备进行外观检查、测量,对部分典型构件损坏情况(变形、开裂、沉陷、渗漏、露筋等)进行外观检查及拍照记录;对损坏较严重、重要性构件及设计改造有特别要求的构件进行重点检测鉴定。
4、采用裂缝测宽仪进行裂缝情况进行测量,包括其长度、宽度、深度、形状、条数,必要时绘出裂缝分布图;依据《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2)对其进行评定,判断其是否超出规范允许值。
5、采用“DJD2-1GC”型电子经纬仪对房屋部分部位竖向构件倾斜率或偏移比值进行测量,分析是否出现倾斜及不均匀沉降现象。
6、对房屋现有上部结构的建筑及结构布置、构件尺寸、楼板厚度、层高等情况进行现场测量,并与设计图纸进行复核。
7、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检测标准及设计要求抽取一定数量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及板构件进行配筋情况、砼保护层厚度检测。
8、按国家现行相关检测标准及设计要求抽取一定数量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及板构件采用钻芯法进行混凝土抗压强度检测。
9、对多层砖混砌体结构现有房屋的结构体系、现有房屋的整体性连接构造、承重墙体的砖、砌块和砂浆强度、易引起局部倒塌的部件及其连接及抗震横墙间距和宽度等是否符合抗震规范要求进行检测鉴定。
10、对多层框架结构现有房屋的结构体系、现有房屋的整体性连接构造、承重墙体的混凝土强度、易引起局部倒塌的部件及其连接及抗震横墙间距和宽度等是否符合抗震规范要求进行检测鉴定。
11、根据现场检查、检测结果,并依据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对该房屋现状结构进行承载力验算分析及抗震验算分析。
12、根据检查、检测情况和验算结果,依照《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及《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292-1999)判定该房屋现状抗震性能及结构安全性是否满足目前的使用要求,并对不满足抗震要求、安全使用要求及目前出现结构损坏的构件提出合理的处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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