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1、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一般进口货物应填写一式二份;需要由海关核销的货物,如加工贸易货物和保税货物等,应填写专用报关单一式三份;货物出口后需国内退税的,应另填一份退税专用报关单。
2、货物发票。要求份数比报关单少一份,对货物出口委托国外销售,结算方式是待货物销售后按实销金额向出口单位结汇的,出口报关时可准予免交。
3、陆运单、空运单和海运进口的提货单及海运出口的装货单。
4、货物装箱单。其份数同发票。但是散装货物或单一品种且包装内容一致的件装货物可免交。
5、出口收汇核销单。一切出口货物报关时,应交验外汇管理部门加盖监督收汇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并将核销编号填在每张出口报关单的右上角处。
6、海关认为必要时,还应交验贸易合同、货物产地证书等。
7、其它有关单证。包括:
(1)经海关批准准予减税、免税的货物,应交海关签章的减免税证明,北京地区的外资企业需另交验海关核发的进口设备清单;
(2)已向海关备案的加工贸易合同进出口的货物,应交验海关核发的登记手册。
深圳市政府新近正式发布《关于促进深圳电子商务物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这是中国首个规范和促进电商物流业发展的政策性文件。
深圳市交通运输xiehui物流处处长宋成君在10月9日的发布会上称,该政策主要包括促进创新融合发展、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行业规范管理、营造发展优质环境、强化发展组织保障五个部分、十七条内容。
宋成君表示,政府出台政策是向物流公司传递一个信息,即政府鼓励、关注物流行业的发展。政府支持电商企业、物流企业以及电商物流企业兼并重组、联合经营,发挥规模经济效应,提升深圳电商物流业的总体竞争力。
据悉,2013年,深圳现代物流业增加值1445.6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1.42%,占深圳市GDP比重约9.97%。
根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2013年度中国电子商务市场数据监测报告》,2013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10.2万亿元、同比增长29.9%。按照电商网络零售额、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13年当年增速测算,至2020年中国网络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可达50%左右。
物流转型电商迫在眉睫,未来是网络电商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