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原上海汉钟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系经上海市人民政府于1997 年11 月26 日以外经贸沪金独资字【1997】0883 号文批准,由HERMES EQUITIES CORP.独资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1998年1 月7 日,本公司取得了编号为企独沪总字第024506 号(金山)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00 万美元,实收资本100 万美元业经上海东方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以上东会验字(98)第927 号和上东会验字(2000)第1866 号验资报告验证。 经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金府外经【2002】第034 号文批复同意,本公司注册资本由100 万美元增至200 万美元,由HERMES EQUITIES CORP.投入,后根据2002 年7 月8 日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并经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金府外经【2002】第134 号文批复,新增注册资本100 万美元改由 CAPITAL HARVESTTECHNOLOGY LIMITED 出资。新增实收资本业经上海金茂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分别以沪金审财(2002)第494 号和沪金审财(2002)第546 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2004 年4 月7 日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并经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金府外经(2004)58 号文批准,本公司新增注册资本170 万美元,全部由累计未分配利润转增。转增资本业经北京天华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以天华沪验字【2004】第039 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2005 年2 月23 日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并经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金府外经(2005)29 号文批准,本公司新增注册资本130 万美元,由HERMES EQUITIESCORP.和 CAPITAL HARVEST TECHNOLOGY LIMITED各出资65 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