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pvc花箱厂家

名称:渭南pvc花箱厂家

供应商:西安志诚塑木园林设施有限公司

价格:面议

最小起订量:1/平方米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沣东新城三桥孙武路18号

手机:15891428520

联系人:邹总 (请说在中科商务网上看到)

产品编号:224203484

更新时间:2026-02-20

发布者IP:116.30.132.223

详细说明
产品参数
产地:西安
材质:木塑
是否定制:是
款式:多种
包装:薄膜+托
使用寿命:15-20年
发货方式:物流专车
商品特点:防水防潮
服务:安装指导
产品优势
产品特点: 公司主要产品有:塑木型材、木塑地板、塑木栈道地板、公园椅、园林座椅、户外休闲椅、铸铝桌椅遮阳伞、围树椅、分类垃圾桶、四色塑料垃圾桶、灭烟柱、烟蒂柱、保洁员工具箱、环卫工工具箱座椅、铝合金花箱、铝塑花箱、道路隔离护栏花箱组合、塑木廊架、木塑凉亭、栏杆、护栏、pvc楼梯扶手、游乐设施、健身器材等。
服务特点: 我们一直坚持以环保为己任,市场为导向,质量为中心,科技为基础;专注、专心、专业从事塑木行业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全套引进自动化、高产能的生产设备及工艺,具有强大的产品研发能力与生产能力,在生产工艺、设计、管理等各个环节具有高水平、高学历的专业技术人才,生产工艺不断创新,旨在为国内用户提供价廉、性能卓越的新型户外环保材料。公司历时三年时间成功研发志诚共挤塑木,产品投放市场后,在业界外引起广泛的关注和重视。

  渭南pvc花箱厂家

  垃圾投放亭的运营成本分析

  标准双分类亭建设成本约2-3万元,智能型亭体造价达5-8万元。日常运营包含人工成本(督导员月薪3000-4500元)、能耗费用(智能亭月均电费80-120元)、耗材更换(垃圾桶年更换率15%-20%)等。南京某区测算显示,传统亭年均运营成本1.2万元,智能亭虽初期投入高,但3年内可通过减少误投垃圾清运费收回增量成本。部分城市推行广告位出租(亭体侧面LED屏)补贴运营,单个亭年创收可达6000-10000元。

  你发现了吗?前几年不管是新闻还是在现实生活里,到处都有垃圾堆积如山的画面,垃圾围城触目惊心。

  但是近几年,这些报道突然销声匿迹了,甚至有不少企业开始高喊:垃圾不够用了。

  从当初人人被垃圾困扰,到现在甚至有人为没有垃圾而焦头烂额,怎么短短几年之间,垃圾就消失不见了?

  01:我国的垃圾堆去哪儿了?

  曾几何时,垃圾一直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问题。

  不管是城市还是农村,到处都有成堆成堆的垃圾山,相关部门运不走,普通人也用不到,所以才有了“垃圾围城”的说法。

  之所以会产生这种现象,是因为十几年前,我国还处于城市高度发展的阶段,在现代化的进程之中,会产生无数的垃圾,其中包括生活垃圾、工业垃圾等等。

  那个时候的垃圾处理技术又没有那么成熟,自然会导致大量垃圾堆积如山。

  以北京为例,当时北京已经高度发达,建了11座大型的垃圾处理厂,每天可以处理掉14000吨垃圾,这个数字是不是还挺厉害的?

  但我们要知道的是,在当时,北京一天产生的垃圾就高达3万吨,这样一对比是不是就发现,垃圾处理速度跟不上生产的速度?

  也正是因此,才会有大量的垃圾堆积下来,形成了我们看到的一个又一个垃圾堆。

  其它的中小型城市也是如此,垃圾清理的速度跟不上,一天又一天的垃圾堆积下来,就变成了一个头疼的问题。

  那个时候有人预测,用不了多久,中国就会被垃圾给侵占了,到时候,整个世界都会乌烟瘴气。

  可是近几年你发现了吗?垃圾堆突然消失了,反而有很多人开始哭诉,垃圾不够用了。

  到底是怎么回事?垃圾怎么摇身一变成金饽饽了?

  02:垃圾不够用了

  我国清理垃圾主要有两种方法,种是填埋,第二种是焚烧。

  之所以我们现在看不到那么多垃圾了,主要是因为我们的垃圾处理速度跟上来了。

  2010年,全国投入运营的垃圾焚烧厂104座,到了2023年,中国已经有焚烧厂925家。

  短短十几年就翻了九倍,可见我国的垃圾处理的决心。

  要知道,全世界的垃圾处理厂才只有2100多,我国就直接占了一半,这种垃圾处理能力是相当惊人的。

  有相关部门调查过这些垃圾处理厂的处理能力,它们加起来每年可处理4亿吨垃圾。

  然而我国每年产生的垃圾才只有3.6亿吨,刨去可回收的只剩下了不到2亿吨。

  换言之,现在我们垃圾处理速度上来了,垃圾都不够用的了,在这种情况下,你说你还能看到成堆的垃圾吗?

  也正是因此,有很多垃圾处理企业高呼:垃圾实在是不够用了,要不然就失业了。

  根据行业统计数据,2023年全国垃圾焚烧发电厂“计划内停运”83467天次,还有不少工厂因此而倒闭。

  感叹,十几年来,中国的垃圾处理能力真的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

  以前各个工厂加班加点处理垃圾都处理不不过来,现在竟然陷入了无垃圾可用的场面。

  现在估计有不少垃圾处理厂哭晕在厕所。

  不过我们也不用担心,因为虽然中国的垃圾不够用了,但是国外还有很多很多。

  于是,就有不少人开始计划把国外的洋垃圾到中国,由中国来处理。

  然而历史经验明,这样的方法是万万不行的。

  虽然洋垃圾到我国之后,这些垃圾处理场有钱了,但那些漂洋过海而来的 “洋垃圾”,很多都是工业重金属和废料,在我国的土地上处理之后会产生有毒气体,危害工人的健康,污染附近的水源,得不偿失。

  于是2017年,我国出手制止禁止洋垃圾漂洋过海,这才打消了这场闹剧。

  那不能洋垃圾了,这些垃圾处理厂该怎么办呢?

  不用担心,别人进不来,我们可以出去,在他们的土地上处理垃圾不就行了吗?

  现在包括美国、澳大利亚以及欧洲其它的国家,垃圾速度还远远跟不上生产的速度,它们就需要更多的垃圾处理厂来帮它们处理这些垃圾,于是我国的垃圾处理厂挺身而出,出海打工了!

  是的,你没有听错,不光我国的产品现在能出口海外,就连我国的垃圾处理技术也出国了。

  现在,中国的垃圾处理企业天楹在越南、新西兰、泰国、马尔代夫已经站稳了脚跟,其他的企业也开启了进军海外的步伐。

  现在我国的垃圾处理技术已经在国外占据了半壁江山,未来这个市场还会不断扩大。

  从当初连自己的垃圾都解决不了,到现在可以解决全世界的垃圾,足以看出我国这些年的进步,我国的垃圾处理技术有多么。

  随着时代的发展,我们也意识到,传统的垃圾处理技术可能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我们一直也在努力发明更自然、更绿、更化的垃圾处理技术,为全世界的事业贡献出一份力量。

  现在我们也可以看得出来,我们的自然环境也越来越好了,空气也越来越清新了,这一切都是因为我们的垃圾处理技术进步了。

  从当年的垃圾围城到现在的绿水青山,我们的科研人员从未放弃处理垃圾这件事,我们如今生活在如此的环境,要好好感谢他们。

  中国用的责任心和不断发展的技术,让全世界看到了大国之姿,太自豪了。

  你现在还能看到垃圾堆积如山的场面吗?你觉得我们的垃圾处理技术进步了吗?

  渭南pvc花箱厂家

  垃圾分类是将垃圾按可回收再使用和不可回收再使用的方法进行分类。人类每日会产生大量的垃圾,大量的垃圾未经分类回收再使用并任意弃置会造成环境污染。垃圾分类就是在源头将垃圾分类投放,并通过分类的清运和回收使之重新变成资源。

  垃圾分类方法

  可回收垃圾

  主要包括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和布料五大类。

  废纸:主要包括报纸、期刊、图书、各种包装纸、办公用纸、广告纸、纸盒等等,但是要注意纸巾和厕所纸由于水溶性太强不可回收。

  塑料:主要包括各种塑料袋、塑料包装物、一次性塑料餐盒和餐具、牙刷、杯子、矿泉水瓶、牙膏皮等。

  玻璃:主要包括各种玻璃瓶、碎玻璃片、镜子、灯泡等。

  布料:主要包括废弃衣服、桌布、洗脸巾、书包、鞋等。

  金属物:主要包括易拉罐、罐头盒等。

  厨余垃圾

  包括剩菜剩饭、骨头、菜根菜叶、果皮等食品类废物,经生物技术就地处理堆肥,每吨可生产0.3吨有机肥料。

  有害垃圾

  包括废电池、废日光灯管、废水银温度计、过期品等,这些垃圾需要处理。

  其它垃圾

  包括除上述几类垃圾之外的砖瓦陶瓷、渣土、卫生间废纸、纸巾等回收的废弃物,采取卫生填埋可有效减少对地下水、地表水、土壤及空气的污染。

  垃圾分类优点

  垃圾处理的方法大多处于传统的堆放填埋方式,占用上万亩土地;并且蚊蝇乱飞,污水四溢,臭气熏天,严重地污染环境。因此进行垃圾分类收集可以减少垃圾处理量和处理设备,降低处理成本,减少土地资源的消耗,具有社会、经济、生态三方面的效益。垃圾分类处理的优点如下:

  减少占地

  生活垃圾中有些物质不易降解,使土地受到严重侵蚀。垃圾分类,去掉能回收的、不易降解的物质,减少垃圾数量达60%以上。

  减少环境污染

  废弃的电池含有金属汞、镉等有毒的物质,会对人类产生严重的危害;土壤中的废塑料会导致农作物减产;抛弃的废塑料被动物误食,导致动物死亡的事故时有发生。因此回收利用可以减少危害。

  变废为宝

  中国每年使用塑料快餐盒达40亿个,方便面碗5—7亿个,一次性筷子数十亿双,这些占生活垃圾的8—15%。1吨废塑料可回炼600公斤的柴油。回收1500吨废纸,可免于砍伐用于生产1200吨纸的林木。生产垃圾中有30%—40%可以回收利用,应珍惜这个小本大利的资源。

  垃圾分类意义

  1.将易腐有机成分为主的厨房垃圾单独分类,为垃圾堆肥提供原料,生产处有机肥,有利于改善土壤肥力,减少化肥施用量。

  2.将高含水率的厨房垃圾分离,提高了其他垃圾的焚烧热值,降低了垃圾焚烧二次污染控制难度。

  3.将有害垃圾分类出来,减少了垃圾中的重金属、有机污染物、致病菌的含量,有利于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减少了垃圾处理的水、土壤、大气污染风险。

  4.将不同类别的垃圾进行了分流、使进入卫生填埋的量大大减少,延长了填埋场的使用寿命。

  5.提高了废品回收利用比例,减少了原材料的需求,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

  一、什么是垃圾分类

   

  垃圾分类,是将垃圾按可回收再使用和不可回收再使用的方法进行分类。人类每日会产生大量的垃圾,大量的垃圾未经分类回收再使用并任意弃置会造成环境污染。垃圾分类就是在源头上将垃圾分类投放,并通过分类的清运和回收使之重新变成资源。

   

  二、垃圾的分类

   

  1、可回收物

  主要包括:纸类(报纸、传单、杂志、旧书、纸板箱及其它未受污染的纸制品等)、金属(铁、铜、铝等制品)、玻璃(玻璃瓶罐、平板玻璃及其它玻璃制品)、除塑料袋外的塑料制品(泡沫塑料、塑料瓶、硬塑料等)、橡胶及橡胶制品、饮料瓶(可乐罐、塑料饮料瓶、啤酒瓶等)等。

   

  2、厨余垃圾

  主要包括:剩菜剩饭与西餐糕点等食物残余、菜梗菜叶、动物骨骼内脏、茶叶渣、水果残余、果壳瓜皮、废弃食用油等。

  3、有害垃圾

  主要包括:电池(蓄电池、纽扣电池等)、废旧电子产品、废旧灯管灯泡、过期品、过期日用化妆用品、染发剂、杀虫剂容器、除草剂容器、废弃水银温度计、废油漆桶、废打印机墨盒等。

  4、其他垃圾

  主要包括:受污染与无法再生的纸张(纸杯、照片、复写纸、压敏纸、收据用纸、明信片、相册、卫生纸、尿片等)、受污染或其他不可回收的玻璃、塑料袋与其他受污染的塑料制品、废旧衣物与其他纺织品、破旧陶瓷品、妇女卫生用品、一次性餐具、贝壳、烟头、灰土等。

   

  三、垃圾投放指引

   

  PART 01

  纸类应尽量叠放整齐,避免揉团,纸板也应拆开叠放;

  投放的牛奶利乐包等食品包装盒应折叠压扁;

  投放瓶罐类物品应尽可能将容器内产品用尽或倒尽,并清理干净后投放;

  玻璃类物品应小心轻放,以免割伤破损,好是袋装或者用容器装好后投放;

  干净完好的衣物可以通过捐赠,帮助有需要的人。

   

  PART 02

  厨余垃圾应投放到的厨余垃圾袋中;

  厨余垃圾水分多,易腐烂变质,散发臭气既影响小区环境,也容易在垃圾收运过程中出现污水滴漏问题,所以厨余垃圾投放时要沥干水分,扎紧袋口;

  倒完垃圾应将厨余垃圾桶盖好,以免垃圾污染周围环境,蚊蝇滋生。

   

  PART 03

  废旧灯管等易破损的有害垃圾应连带包装或包裹后投放;

  废弃品应连带包装一并投放;

  杀虫剂等压力灌装容器,应破孔后投放;

  在公共场所产生有害垃圾且未发现对应收集容器时,应将有害垃圾携带至设置有害垃圾收集容器的地点妥善投放。

   

  PART 04

  餐巾纸、尿片等由于水溶性或吸水性太强,无回收利用价值,宜作为其他垃圾处理;

  木屑,坚果类果壳(如:花生壳、板栗壳、菱角壳等),用于燃烧,利用率更高,宜作为其他垃圾处理。

   

  四、垃圾分类的意义

   

  垃圾分类回收利用是对垃圾进行前处置的重要环节。通过分类投放、分类收集,把有用物资,从垃圾中分离出来重新回收、利用,变废为宝。既提高垃圾资源利用水平,又可减少垃圾处置量。它是实现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垃圾通过分类收集后便于对不同类垃圾进行分类处置。垃圾分类是对垃圾收集处置传统方式的,是对垃圾进行有效处置的一种科学管理方法。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处理,可以减少污染,节省资源。因进行垃圾分类收集可以减少垃圾处理量和处理设备,降低处理成本,减少土地资源的消耗,具有社会、经济、生态三方面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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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发展和委员会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  南  省  财  政  厅

  关于印发《湖南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

  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湘发改价服〔2017〕474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报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湖南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按照执行。

  省发展委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 财 政 厅

  2017年6月5日

  湖南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

  条 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垃圾处理收费方式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发改价〔2009〕1729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城镇行政区域内产生生活垃圾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营者、城镇居民和暂住人口等。收集、运输、处理生活垃圾及其收费行为应当遵守本办法规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镇,是指全省设市城市、县城及建制镇。各风景名胜区、独立工矿区、城镇化程度较高的农村(集镇)等,可经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参照本办法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

  第四条 城镇生活垃圾是指城镇人口在日常生活中产生或为城镇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产生的固体废物,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为城镇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包括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不包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第五条 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是指将零散的生活垃圾(即城镇规划建设的垃圾站,包括物业小区内垃圾站以及环卫主管部门提供的临时垃圾斗的垃圾)收集并运输到指定的垃圾集中地,实行无害化集中处理过程所需的费用(不包括清扫保洁费用)。其成本主要包括运输工具费、材料费、动力费、维修费、设施设备折旧费、人工工资及福利费、代收手续费等。

  第六条 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坚持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在本省城镇范围内,产生生活垃圾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营者、城市居民和城市暂住人口以及各类营运交通工具,均应按规定缴纳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

  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单位和个人,由城镇环卫主管部门按国家《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规定予以处罚。

  对城市特困对象、低保对象应减免或优惠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

  第七条 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实行政府定价。具体收费标准由所在市、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环卫主管部门制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抄报上一级价格主管部门、环卫主管部门。

  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由县级以上环卫主管部门组织征收并负责相关工作。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全额缴入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不得用于环卫管理和清扫保洁),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第八条 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应按照补偿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成本、保本微利的原则制定。

  制定和调整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应实行价格听。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成本应按国家规定纳入价格成本监审。

  第九条 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不足补偿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成本的部分,应由当地政府适当补助生活垃圾处理单位和企业。

  第十条 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原则上按产生的生活垃圾量计收。实际操作中可按照方便缴费的原则,对不同的收费对象采取不同的计费办法。各市州价格主管部门和环卫主管部门可根据当地实际,对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以及已推行垃圾清洁直运模式的城镇另行制定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第十一条 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方式由城镇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确定。对城镇居民(含暂住人口)、机关、事业单位的垃圾处理费与城镇供水价格合并计收;对生产经营单位、商业网点可以按营业收入或营业面积计收;营运交通工具(包括机动车、列车、飞机等)可以按核定的载重吨位或座位计收。

  为提高收缴率,降低征收成本,环卫主管部门可以委托供水企业、交通运输、地税、财政等相关部门在相应领域代扣代缴。代收单位可从收取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中提取1%—3%的手续费,手续费具体标准,根据代征工作量等相关因素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当地政府确定。

  环卫主管部门应向其委托的代征单位颁发代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委托书,明确委托的职责、收费范围和收费标准。各受委托单位应严格履行代征职责,在其办公场所醒目位置公布代征垃圾处理费的文件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并出具合法的收费票据(或单列代征项目、金额),不得扩大范围和提高标准收费,也不得随意减免收费。

  第十二条 城镇规划区内各单位产生的垃圾,有清运能力的,可按环卫主管部门的规定自行清运,凡清运至中转站的,应免收收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清运至垃圾处理场的,应免收收集和和运输(中转)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无清运能力的单位,将垃圾倒入环卫部门的设施,委托环卫部门代为清运的,应全额交纳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对垃圾按规定实行分类回收、收集的,可减收一定比例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

  第十三条 城镇居民小区清扫保洁费(含将垃圾归集到附近垃圾站的费用)不属于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未实施物业服务的居民小区,在业主大会成立前,清扫保洁费(或称卫生费)按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向委托清扫保洁的居民或单位收取;在业主大会成立后,清扫保洁费(或称卫生费)由被委托清扫保洁主体与居民或单位协商确定收费标准,按合同约定提供清扫保洁服务和收费。已实施物业服务的居民小区,清扫保洁费(或称卫生费)在物业服务费中列支,物业服务费不包含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城镇规划建设的垃圾站(含物业小区内垃圾站以及环卫主管部门提供的临时垃圾斗)的垃圾转运至垃圾处理场的费用,由垃圾收集运输企业在垃圾处理费中列支,不得转嫁居民、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垃圾产生单位。

  第十四条 环卫主管部门应尽快转变工作职能,真正成为市场规则的制定者、市场监管者及垃圾处理服务的采购者。同时要剥离清扫保洁职能,建立健全清扫保洁工作的市场化运作机制。

  清扫保洁实行企业化经营和市场调节价。清扫保洁单位负责城镇街道、公共场地以及开展与委托的未实施物业服务的居民小区(街道社区)、临街门店、商业网点等其他经营单位的清扫保洁服务。

  第十五条 环卫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清扫保洁和垃圾转运处理的监督管理,并会同主管部门建立对垃圾处理设施及其周围环境质量的监督检查制度,对处理标准和服务质量不达标的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依法予以惩处;对存在污染隐患的垃圾处理场(厂),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仍不达标的,依法暂停其经营权。

  第十六条 城镇人民政府应按照城镇的总体规划,合理规划城市垃圾处理设施。要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改善投融资环境,拓宽投融资渠道,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制度,积探索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经营方式,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垃圾处理运行机制。

  第十七条 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应实行企业化经营和管理,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择优选择有能力的企业承担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工作。

  环卫主管部门应与城镇生活垃圾处理企业签订垃圾处理合同,明确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各环节的责任、义务和支付处理费用标准等,切实降低处理成本,垃圾处理符合要求。在提供合同规定的服务后方可出具生活垃圾处理费拨付意见书,相关部门根据意见书按有关规定审核后及时足额向垃圾处理企业拨付费用。

  第十八条 价格主管部门应会同财政、环卫主管部门建立垃圾处理及收费相关信息统计和公告制度,按规定时间向省价格、财政、环卫主管部门报告相关信息,及时将垃圾处理费收支等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提高城镇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和使用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九条 价格主管部门应会同财政、审计等主管部门加强对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重复收费、违规减免收费以及截留、挤占、挪用等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第二十条 本办法实施后,以往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及驻阳各有关单位:

  《阳城县农村垃圾收运处置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阳城县农村垃圾收运处置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及省、市农村工作会议决策部署,有效解决农村垃圾治理过程中存在的乱堆乱倒等突出问题,依据《晋城市农村垃圾收运处置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山西省城乡垃圾管理条例》和《山西省贯彻落实的实施方案》,坚持问题导向与系统治理相结合、存量治理与增量控制相结合、有效处置与资源化利用相结合、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聚焦当前生活垃圾和建筑渣土垃圾随意倾倒、违规处置等问题开展排查整治,健全农村垃圾治理机制,营造干净整洁的人居环境,助力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二、目标任务

  (一)存量垃圾“清零”  

  通过乡镇自查与部门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排查历史积存垃圾,建立问题台账,并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如复垦、绿化、硬化等),明确整改期限,确保存量垃圾限期清零。

  (二)新产垃圾“严控”  

  加快生活垃圾和建筑渣土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的完善与提升,按照分类处理渠道,强化垃圾收运处置的全过程管理,严格控制新的非垃圾堆点产生,从源头上遏制垃圾乱堆乱倒现象。

  (三)整体环境“提升”

  建立健全农村垃圾治理机制,持续提升全民卫生惯和意识。通过广泛宣传和动员,营造全民参与、全民共建的良好氛围,推动城乡人居环境品质全面提升。

  三、排查整治任务

  (一)排查整治对象

  全县16个社区、320个行政村、1119个自然村(包括村庄周边、工矿企业周边、道路沿线、河道沟渠、田间地头、废弃厂房院落等区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情况。

  (二)排查整治内容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聚焦三个环节、十项重点,全面开展排查整治。

  1.收集环节

  排查重点:①村庄是否设有垃圾收集点,是否配有垃圾桶(箱);②垃圾收集点、垃圾桶(箱)是否干净整洁,是否存在损坏、满溢等情况。

  整治要求:村庄要规范设置、合理布垃圾收集点,科学配置垃圾桶(箱)等设施设备,垃圾桶(箱)数量不足的要及时补充、存在破损的要及时更换。

  2.运输环节

  排查重点:①垃圾清运是否及时;②垃圾运输过程是否存在泄露、抛洒等现象;③垃圾运输车辆是否按要求将垃圾运至指定地点,是否存在随意倾倒和处置现象;④生活垃圾中转站是否做到污水闭环管理、管理台账、环境清洁卫生。

  整治要求:规范垃圾清运转运,垃圾运力不足的要积加大收运频次、增配收运车辆、充实收运人员队伍、做到运输过程密闭化;配合城乡垃圾项目加快垃圾中转站建设,确保垃圾收集及时、转运顺畅。加强对垃圾收运人员(包括单位、企业、个体户)的培训和管理,严格执行垃圾收运制度,做好垃圾收运台账,杜沿途洒落、随意倾倒、擅自焚烧等现象发生。

  3.处理环节

  排查重点:①村庄周边、工矿企业周边、道路沿线、河道沟渠、田间地头、废弃厂房院落等区域是否存在非垃圾倾倒点;②已整治的非垃圾倾倒点是否存在反弹现象;③是否存在未经批准非法处置建筑渣土垃圾现象;④建筑渣土垃圾处置场、生活垃圾终端处理厂(填埋场、焚烧发电厂)是否手续,是否规范运行,是否达到要求。

  整治要求:一要全面清理存量垃圾。对区域内积存的各类生活垃圾、建筑渣土垃圾进行彻底排查和清理,严格按照分类处理原则,将生活垃圾收集至中转站,将建筑垃圾转运至建筑垃圾临时存储场进行规范填埋,做到不留、不留盲区。对非垃圾倾倒点要“一处一策”开展整治,集中力量清理长期堆积的垃圾山、垃圾沟等,恢复自然地貌。已整治的非垃圾倾倒点要在倾倒点周边显著位置树立警示标识,明确告知村民禁止在此处倾倒垃圾。二要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倾倒行为。强化各类建设施工的源头管理,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建筑渣土垃圾乱堆乱倒违法违规行为的巡查和打击力度,严查农村违法违规运输生活垃圾、建筑渣土垃圾行为。对随意倾倒垃圾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并责令限期清理整改。三要做好垃圾处理设施规范运行。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相关标准规范,加强对生活垃圾、建筑渣土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营管理,确保垃圾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和达标排放。

  四、时间安排

  集中整治行动从即日开始,9月30日结束,为期三个月。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5年7月12日前)。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制定印发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安排部署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明确责任分工,扎实有序推进整治工作。

  (二)全面排查阶段(2025年7月13日—7月20日前)。

  乡(镇)人民政府要采取“网格化+责任制”方式,对辖区内行政村、自然村的生活垃圾、建筑渣土垃圾收运处理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建立清单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责任单位及具体责任人,做到立查立改。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5年7月21日—8月31日)。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实行“清单化+销号制”整改,对简易问题要立行立改,确保在7月30日前完成整改;对短期内无法完成整改的,要实行“一问题一方案”整改,明确分阶段整治目标和措施,按步骤有序推进,并于8月31日前完成整改任务。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9月30日前)。

  县政府组织县农业农村、县住建对各乡(镇)专项整治行动情况集中开展“回头看”检查,核查问题整治质量,总结问题整治经验,巩固问题整治成效,建立管理机制、杜问题反弹。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农村垃圾收运处理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相关副主任和县住建、县农业农村长为副组长,生态环境、水务、交通、文旅、公路等相关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定期调度整治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困难问题。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工作力量,完善责任体系,细化职责分工,扎实推进集中整治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建立清单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及具体责任人,拉单挂账,逐一销号。县、乡财政要强化农村垃圾收运处理资金支持,将相关资金纳入年度预算予以保障。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工作安排,密切配合市政公用集团在2025年8月底前完成生活垃圾中转站的建设任务,为城乡垃圾规范处置提供基础保障。水务、交通、文旅、公路等部门在做好监督、指导工作的同时,要按照职责做好管辖范围内的环境整治工作。

  (三)强化督导检查。县工作专班根据工作需要定期进行工作调度,解决专项行动中的难点问题。县农业农村、县住建将组建联合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专项行动进行抽查检查,并对重点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对采取措施不力、行动迟缓、未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专项督导、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