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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投放亭的卫生管理标准
规范管理的投放亭执行"五定"标准:定时开放(通常6:00-21:00)、定点清洗(每日至少2次)、定人管理(专职督导员巡查)、定期消毒(含氯消毒剂喷洒)、定责维护。清洗水温需保持60℃以上才能有效祛除油污,高压冲洗设备工作压力不小于8MPa。蚊蝇防治采用物理隔绝(防蝇帘)结合生物药剂(灭蝇胺缓释剂),密度控制指标为成蝇数<3只/亭。上海等地推行"亭长制",要求15分钟内响应异味投诉,垃圾桶更换不超过30分钟。
1. 有害垃圾。这种垃圾指的是废电池、废灯管、废血压计、废剂、废油漆等。这些垃圾中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一旦泄露到环境中,会有很大危害。一些电池含有重金属等物质,如果落到水中,会污染水源。因而要专门投放到有害垃圾桶之中。
2. 容易腐烂的垃圾。这种垃圾指的是厨余垃圾、腐肉、动物内脏等。这些垃圾容易变质,散发出难闻的气味。
3. 可回收垃圾。这类垃圾指的是废纸、废塑料、废金属等,这些垃圾回收之后,进行一番加工还能发挥剩余价值。
垃圾分类科普知识有可回收垃圾、易腐垃圾、有害垃圾的种类及影响。有害垃圾对于环境的影响真的很大,所以在丢垃圾时,不妨花几分钟为它们做一下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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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 从我做起
可回收垃圾
有害垃圾
垃圾的分类我知道
1.什么是垃圾分类
垃圾分类,是指按一定规定或标准将垃圾分类储存、分类投放和分类搬运,从而转变成公共资源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分类的目的是提高垃圾的资源价值和经济价值,力争物尽其用。
2.垃圾分类标准
生活垃圾一般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四分类。
3.垃圾分类标识
可回收物收集容器为蓝,有害垃圾收集容器为红,厨余垃圾收集容器为绿,其他垃圾收集容器为灰。
垃圾分为四大类
① 厨余垃圾:厨房产生的食物类垃圾以及果皮等。
② 可回收垃圾:再生利用价值较高,能进入废品回收渠道的垃圾。
③ 有害垃圾:含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垃圾。
④ 其他垃圾:除去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之外的垃圾的总称。
垃圾怎么分类
1、厨余垃圾
主要包括:剩菜、剩饭与西餐、糕点等食物残余、菜梗菜叶、动物骨骼内脏、茶叶渣、水果残余、果壳瓜皮、盆景等植物的残枝落叶、废弃食用油等。
2、可回收垃圾
主要包括:纸类(报纸、传单、杂志、旧书、纸板箱及其它未受污染的纸制品等)、金属(铁、铜、铝等制品)、玻璃(玻璃瓶罐、平板玻璃及其他玻璃制品)、除塑料袋外的塑料制品(泡沫塑料、塑料瓶、硬塑料等)、橡胶及橡胶制品、牛奶盒等利乐包装、饮料瓶(可乐罐、塑料饮料瓶、啤酒瓶等)等。
3、有害垃圾
主要包括:电池(蓄电池、钮扣电池等)、废旧电子产品、废旧灯管灯泡、过期品、过期日用化妆品、染发剂、杀虫剂容器、除草剂容器、废弃水银温度计、废油漆桶、废打印机墨盒、硒鼓等。
4、其他垃圾
主要包括:受污染与无法再生的纸张(纸杯、照片、复写纸、压敏纸、收据用纸、明信片、相册、卫生纸、尿片等)、受污染或其他不可回收的玻璃、塑料袋与其他受污染的塑料制品、废旧衣物与其他纺织品、破旧陶瓷品、妇女卫生用品、一次性餐具、贝壳、烟头、灰土等。
垃圾去哪了
垃圾分类流程图
垃圾分类是在源头按照垃圾的不同成分、属性、利用价值以及对环境的影响,并根据不同处置方式的要求,分成属性不同的若干种类,达到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的目的。
垃圾分类流程
垃圾的分类的意义
全中国多数地区的垃圾销纳倾倒方式,还是一种不负责任的“只考虑自己,不顾他人”的污染物转移方式,即垃圾搬家方式。而大多数采取露天堆放或简易填埋方式,造成了严重的二次污染。因此如何及时有效地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处理,达到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目标,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已成为待解决的问题。
01
充分回收,利用可回取物,变废为宝
通过分类投放、分类收集,把有用物资,如纸张、塑料、橡胶玻璃、瓶罐、金属以及废旧家用电器等分类投放,进而重新回收、利用、变废为宝。这样既提高垃圾资源利用水平,又可减少垃圾处置量,它是实现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的重要途径和手段。
02
减少环境污染
随意堆放或简单填埋,会污染土壤、地下水源和空气;还会孳生大量蚊蝇和细菌,传染疾病,直接危害人们的身心健康。
03
减少垃圾处理量和处理费用
垃圾通过分类收集后便于对不同类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如:对厨余垃圾进行堆肥发酵处理,把有机成分制成农田用肥和绿化用肥;对其它垃圾进行焚烧处理,从而回收热能源等。对堆肥或焚烧等处理过后的残渣再进行卫生填埋处置,就可以减少垃圾填埋量及其占地面积,从而实现减少垃圾处理量和处理费用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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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为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和《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余泥(含泥浆)、建筑材料(含沙、卵石、灰浆等)及散体物料。
本办法所称处置,是指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活动。
第三条县城区内从事建筑垃圾处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县城市管理负责全县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本县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本县城区建筑垃圾的处置管理;
(二)核发《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城市建筑垃圾准运》、《城市建筑垃圾临时消纳》;负责《城市建筑垃圾运输服务资格》、《城市建筑垃圾消纳服务资格》的受理和初审;负责建筑垃圾处置登记核量工作和合理安排各类建设工程回填建筑垃圾;
(三)负责对本县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工作的业务管理和检查督促;
(四)负责对本县域区内建筑垃圾产生点、消纳(中转站)点和运输线路实施管理。
(五)负责与本县域区内产生建筑垃圾的单位和个人签订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实施施工现场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六)负责建筑垃圾消纳场的设置和管理;
(七)负责上级交办的其它有关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安、建设、、交通、工商等部门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协同县城管实施本办法。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县城管应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参与联合执法。
第六条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县城管提出申请,经核准后方可处置。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等产生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经营性运输单位应当办理《城市建筑垃圾运输服务资格》,并为实际承运建筑垃圾的车辆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准运》;建筑垃圾消纳场等单位应当办理《城市建筑垃圾消纳服务资格》。建筑工地、砖瓦厂等需要回填、利用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办理《城市建筑垃圾临时消纳》。涉及同一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运输单位、受纳单位应当分别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但可委托其中一家单位统一办理。
县城管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及时到现场踏勘,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予以核准的,颁发核准文件;不予核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未取得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的单位,不得从事建筑垃圾处置活动。
取得核准文件的单位确需调整建筑垃圾处置数量、地点、时间、路线等内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经核准后方可调整处置内容。
第七条产生建筑垃圾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到县城管申报建筑垃圾处置计划,签订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还应当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
第八条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申请《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与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的建筑垃圾清运合同;
(二)与建筑垃圾消纳单位(消纳场)签订的消纳合同;
(三)建筑垃圾处置清运计划(主要包括工程项目名称、地点、清运建筑垃圾的工期、数量、时间、路线和消纳场名称等);
(四)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的《城市建筑垃圾运输服务资格》和建筑垃圾消纳单位(消纳场)的《城市建筑垃圾消纳服务资格》。
第九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清理产生的各类建筑垃圾。建筑施工工地进出口道路先行硬化或采取其它车轮带泥的有效措施,并进行清扫保洁;有专人负责现场管理,对不符合市容环境卫生要求的车辆,一律不准驶出现场。
第十条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申请建筑垃圾经营服务企业资格的,清运车辆按统一标准,符合密闭化要求,并配置相应数量的运输车辆,配备办公用房、停车场地等。
第十一条经营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申请《城市建筑垃圾运输服务资格》,应当提供下列文件:
(一)运输单位营业执照;
(二)道路运输经营;
(三)车辆户籍台帐、车辆行驶;
(四)运输车辆运营、、质量、保养、行政管理制度1份。
第十二条《城市建筑垃圾运输服务资格》有效期1年。建筑垃圾运输单位需要继续经营建筑垃圾运输业务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延续申请。
运输车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年内不得从事城市建筑垃圾运输工作:
(一)在本年度内有2次以上违反本办法规定的;
(二)违法行为情节恶劣的。
在本年度内有3台以上车辆违反本办法规定,注销该运输单位的《城市建筑垃圾运输服务资格》。
第十三条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应当在运输前持运输合同、《城市建筑垃圾运输服务资格》和车辆基本资料到县城管申领《城市建筑垃圾准运》。符合条件的,予以核发《城市建筑垃圾准运》。
《城市建筑垃圾准运》实行一次使用制度,一个工地办理1次,工地转移的,应当交还旧重新办理新。《城市建筑垃圾准运》实行一车一,运输过程中放置于运输车辆驾驶室的前挡风玻璃上,接受检查。
第十四条县城市管理在确定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行驶路线、时间,应征求当地公安交警部门的意见。
城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需要驶经禁行路段的,运输单位应当事先到县交警大队办理《通行》。
第十五条运输单位运输建筑垃圾时,应当做到:
(一)按指定的地点装载和消纳;
(二)装载适量,覆盖严密,不撒漏、飞扬;
(三)按规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四)驶离现场时车身清扫干净,车轮冲洗干净,不准带泥上路;
(五)随车携带《城市建筑垃圾准运》;
(六)不得转借、伪造、复制、涂改、买卖《城市建筑垃圾准运》。
第十六条严禁无牌照、无合法来历的车辆从事城市建筑垃圾运输工作,严禁无驾驶建筑垃圾运输车辆。
第十七条建筑垃圾消纳场的设置应当符合县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县城区按照合理布的原则,可分别设置1至2个建筑垃圾消纳场。经营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单位,应当办理《城市建筑垃圾消纳服务资格》。
第十八条需要回填建筑垃圾或者经营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等的单位,应当向县城管申报办理《城市建筑垃圾临时消纳》,由县城管负责统一安排。个人或未取得《城市建筑垃圾临时消纳》的单位,不得擅自受纳建筑垃圾。
第十九条各类运输车辆进入建筑垃圾消纳场,应当服从场地管理人员的指挥,按要求倾卸建筑垃圾。
第二十条居民住宅因维修、装饰、拆除等产生零星建筑垃圾的,应按城管部门指定的地点清倒,或委托建筑垃圾运输单位清运。
第二十一条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不得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
第二十二条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不得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
第二十三条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一)未经批准或经批准后不按有关规定堆放场料、渣土,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二)临街工地不设护栏或护栏设置不符要求,停工场地不及时整理或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三)施工场地的泥浆、污水外流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四)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五)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六)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责令其撤除,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3000元以下罚款;
(七)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手续,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责令其立即清除,并对施工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运输的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八)单位和个人未按指定时间、地点、方式倾倒抛撒、堆放建筑垃圾的,责令清除,给予警告,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九)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影响环境卫生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车辆带泥运行污染路面的,或不作密封覆盖措施,造成泄漏、遗撒的,每辆(次)处以200元以上2000以下罚款。
(十)出借、转让、涂改、伪造建筑垃圾处置和其他有关书、单据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本实施办法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县城市管理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实施办法自月日起施行。《县城区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理管理规定》(天政发[2000]209号)同时废止。
垃圾分类
从我做起
保护环境从我做起
01
什么是垃圾分类
垃圾分类,是指按一定规定或标准将垃圾分类储存、分类投放和分类搬运,从而转变成公共资源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分类的目的是提高垃圾的资源价值和经济价值,力争物尽其用。
02
垃圾分类标准
生活垃圾一般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四分类”。
03
垃圾分类标识
可回收物收集容器为蓝,有害垃圾收集容器为红,餐厨垃圾收集容器为绿,其他垃圾收集容器为灰。
今天就带大家来get120种常见生活垃圾分类攻略~
可回收物就是再生资源,指生活垃圾中未经污染、适宜回收循环利用的废物,主要包括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纸张、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等五类,是现阶段生活垃圾分类的主要工作和影响垃圾减量的重要因素。
有害垃圾,指生活垃圾中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物质,单独收集、运输、存贮,由部门的机构进行处理。
公共机构产生的餐厨垃圾,主要为食堂剩菜、剩饭及烹饪过程中产生的菜帮菜叶、肉类鱼虾废弃部分、蛋壳等,做到 “日产日清”。纸巾、牙签等不可生化降解,需与餐厨垃圾分开投放。
纸类、塑料类、玻璃类、金属类废弃物中不可回收的部分。
纺织类、木竹类废弃物中不可回收的部分,如拖把、抹布、牙签、一次性筷子、树枝等。灰土类、砖瓦陶瓷类废弃物、其他混合垃圾,如清扫渣土、陶瓷碗碟、大块骨头、植物硬壳、枯萎花草等。
7月12日至13日这个周末,一批由师生、亲子家庭和其他市民组成的“探险队”先后走进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科普教育馆(福田馆)和深圳市垃圾处理历史博物馆,开启他们的科普馆奇妙之旅。这也意味着,2025年深圳市“垃圾分类科普馆奇妙之旅”暑期低碳研学活动正式拉开帷幕。
深圳市“垃圾分类科普馆奇妙之旅”暑期低碳研学活动已连续开展3年,其依托全市垃圾分类科普馆及共建花园等实践基地制定研学路线、开展研学课程,旨在以“行走的课堂”形式,让市民朋友们在参观实践中深刻理解垃圾减量分类和资源循环利用的价值。
活动由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主办,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各区(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承办,深圳市罗湖区小水滴中心协办,今年的活动将持续至8月31日。
开启减塑分类知识课堂全市课,解锁日常减塑“密码”
作为“垃圾分类科普馆奇妙之旅”首场活动,7月12日,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科普教育馆(福田馆)围绕“塑料”主题,组织开展了一系列趣味十足的低碳研学活动,为学生和家长打开了一扇了解塑料垃圾处理全流程的窗口。
“塑料造成的污染,你知道多少?如何减少塑料垃圾的产生?……”活动现场,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主任、少先队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蒲公英工作委员会主任梁治宇,以模拟体验、互动问例分享等形式,为学生们开启了减塑分类知识课堂全市课,150余人现场观摩全市课。
为上好减塑分类知识课堂全市课,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开发了面向全市中小学生的减塑分类知识课件——《小选择,大未来》。该课件以图文、视频和数据分析等形式,对塑料的诞生、应用、造成的污染以及回收再生的价值进行了趣味科普,并以深圳近年来的减塑行动为例,探讨了“小选择,大未来”的命题,呼吁广大青少年积加入减塑行列,助力“山海捡塑绿美鲲鹏”宣传活动和塑料回收公益计划的进一步推广。
为提升青少年“减塑”意识,深化校外蒲公英少先队建设,后续深圳各区将以全市课为样板,依托蒲公英校外实践基地,积动员蒲公英少先队开展减塑分类知识课堂、奶盒回收、芬芬小课堂等形式多样的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和社会实践活动。值得一提的是,减塑分类知识课堂还将走进由深圳组织部、共青团深圳员会联合举办的2025年暑假“小小科学家”科学探索研学营,于7月14日至8月22日,在市党群服务中心举办的暑托班上开课。
学以用,践于行。活动现场,蒲公英少先队员们还分组体验了废塑料变成再生产品的制作流程,他们亲手实践,利用塑料瓶、奶茶杯、吸管等废塑料制作成了永生花、小夜灯、沙锤、排箫等创意作品。当天,科普馆内设置的塑料专场换享市集也热闹开张,学生们将自带的闲置塑料物品与其他人员交换,让闲置物品焕发新生。
探秘“宝藏”博物馆,穿越垃圾处理的前世今生
7月13日,“垃圾分类科普馆奇妙之旅”第二场低碳研学活动跟随“2025美丽深圳城管行——探寻‘圾’忆密码,‘童’行之旅”的步伐,走进了位于宝安区的深圳市垃圾处理历史博物馆。
该场馆是国内大的垃圾处理历史博物馆,馆内集历史展品、互动装置和大量垃圾处理历史资料于一身,以生动的方式展现了人类在不同文明时期如何处理垃圾。走进场馆,仿佛穿越了时空,开启了一段关于垃圾与人类文明相伴相生的历史长卷。
当天,深圳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30组亲子家庭组成参观团,来到这里参与“展厅研学+微课堂+书吧参观”活动。
在讲解员的带领下,参观团循着时光脉络纵览了古今中外垃圾处理技术的迭代演进,“身临其境”体验了垃圾从收集、运输到处理的全流程。孩子们在互动装置前热情高涨,有的积参与垃圾分类投放,点亮希望的“蒲公英”;有的奋力踩踏单车,为寓意资源再生的“重生树”注入绿能量。在微课堂中,蒲公英讲师以趣味图文与典型案例解析垃圾分类知识体系,通过趣味问答、情景模拟,将复杂的分类逻辑转化为生活智慧,推动公众认知向深层认同跃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