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屋定做

名称:渭南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屋定做

供应商:西安志诚塑木园林设施有限公司

价格:面议

最小起订量:1/平方米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沣东新城三桥孙武路18号

手机:15891428520

联系人:邹总 (请说在中科商务网上看到)

产品编号:222511876

更新时间:2025-09-30

发布者IP:116.30.132.223

详细说明
产品参数
产地:西安
材质:木塑
是否定制:是
款式:多种
包装:薄膜+托
使用寿命:15-20年
发货方式:物流专车
商品特点:防水防潮
服务:安装指导
产品优势
产品特点: 公司主要产品有:塑木型材、木塑地板、塑木栈道地板、公园椅、园林座椅、户外休闲椅、铸铝桌椅遮阳伞、围树椅、分类垃圾桶、四色塑料垃圾桶、灭烟柱、烟蒂柱、保洁员工具箱、环卫工工具箱座椅、铝合金花箱、铝塑花箱、道路隔离护栏花箱组合、塑木廊架、木塑凉亭、栏杆、护栏、pvc楼梯扶手、游乐设施、健身器材等。
服务特点: 我们一直坚持以环保为己任,市场为导向,质量为中心,科技为基础;专注、专心、专业从事塑木行业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全套引进自动化、高产能的生产设备及工艺,具有强大的产品研发能力与生产能力,在生产工艺、设计、管理等各个环节具有高水平、高学历的专业技术人才,生产工艺不断创新,旨在为国内用户提供价廉、性能卓越的新型户外环保材料。公司历时三年时间成功研发志诚共挤塑木,产品投放市场后,在业界外引起广泛的关注和重视。

  渭南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屋定做

  垃圾投放亭的社区布局规划

  按照《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投放亭服务半径不超过70米,居住区按每300户设置1处。布局需避开主导风向上风口,距住宅窗户不少于15米。人流量大的区域应设置分流通道,宽度不小于1.2米。新建小区要求同步规划垃圾房与投放亭的联动系统,实现"亭收集-房转运"无缝衔接。广州某社区实践显示,将投放亭与快递柜、便民座椅组合设置,可使居民使用率提升35%,违规投放减少62%。

  湖南省发展和委员会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  南  省  财  政  厅

  关于印发《湖南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

  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湘发改价服〔2017〕474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报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湖南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按照执行。

  省发展委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 财 政 厅

  2017年6月5日

  湖南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

  条 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垃圾处理收费方式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发改价〔2009〕1729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城镇行政区域内产生生活垃圾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营者、城镇居民和暂住人口等。收集、运输、处理生活垃圾及其收费行为应当遵守本办法规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镇,是指全省设市城市、县城及建制镇。各风景名胜区、独立工矿区、城镇化程度较高的农村(集镇)等,可经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参照本办法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

  第四条 城镇生活垃圾是指城镇人口在日常生活中产生或为城镇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产生的固体废物,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为城镇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包括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不包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第五条 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是指将零散的生活垃圾(即城镇规划建设的垃圾站,包括物业小区内垃圾站以及环卫主管部门提供的临时垃圾斗的垃圾)收集并运输到指定的垃圾集中地,实行无害化集中处理过程所需的费用(不包括清扫保洁费用)。其成本主要包括运输工具费、材料费、动力费、维修费、设施设备折旧费、人工工资及福利费、代收手续费等。

  第六条 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坚持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在本省城镇范围内,产生生活垃圾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营者、城市居民和城市暂住人口以及各类营运交通工具,均应按规定缴纳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

  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单位和个人,由城镇环卫主管部门按国家《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规定予以处罚。

  对城市特困对象、低保对象应减免或优惠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

  第七条 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实行政府定价。具体收费标准由所在市、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环卫主管部门制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抄报上一级价格主管部门、环卫主管部门。

  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由县级以上环卫主管部门组织征收并负责相关工作。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全额缴入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不得用于环卫管理和清扫保洁),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第八条 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应按照补偿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成本、保本微利的原则制定。

  制定和调整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应实行价格听。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成本应按国家规定纳入价格成本监审。

  第九条 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不足补偿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成本的部分,应由当地政府适当补助生活垃圾处理单位和企业。

  第十条 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原则上按产生的生活垃圾量计收。实际操作中可按照方便缴费的原则,对不同的收费对象采取不同的计费办法。各市州价格主管部门和环卫主管部门可根据当地实际,对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以及已推行垃圾清洁直运模式的城镇另行制定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第十一条 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方式由城镇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确定。对城镇居民(含暂住人口)、机关、事业单位的垃圾处理费与城镇供水价格合并计收;对生产经营单位、商业网点可以按营业收入或营业面积计收;营运交通工具(包括机动车、列车、飞机等)可以按核定的载重吨位或座位计收。

  为提高收缴率,降低征收成本,环卫主管部门可以委托供水企业、交通运输、地税、财政等相关部门在相应领域代扣代缴。代收单位可从收取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中提取1%—3%的手续费,手续费具体标准,根据代征工作量等相关因素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当地政府确定。

  环卫主管部门应向其委托的代征单位颁发代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委托书,明确委托的职责、收费范围和收费标准。各受委托单位应严格履行代征职责,在其办公场所醒目位置公布代征垃圾处理费的文件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并出具合法的收费票据(或单列代征项目、金额),不得扩大范围和提高标准收费,也不得随意减免收费。

  第十二条 城镇规划区内各单位产生的垃圾,有清运能力的,可按环卫主管部门的规定自行清运,凡清运至中转站的,应免收收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清运至垃圾处理场的,应免收收集和和运输(中转)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无清运能力的单位,将垃圾倒入环卫部门的设施,委托环卫部门代为清运的,应全额交纳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对垃圾按规定实行分类回收、收集的,可减收一定比例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

  第十三条 城镇居民小区清扫保洁费(含将垃圾归集到附近垃圾站的费用)不属于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未实施物业服务的居民小区,在业主大会成立前,清扫保洁费(或称卫生费)按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向委托清扫保洁的居民或单位收取;在业主大会成立后,清扫保洁费(或称卫生费)由被委托清扫保洁主体与居民或单位协商确定收费标准,按合同约定提供清扫保洁服务和收费。已实施物业服务的居民小区,清扫保洁费(或称卫生费)在物业服务费中列支,物业服务费不包含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城镇规划建设的垃圾站(含物业小区内垃圾站以及环卫主管部门提供的临时垃圾斗)的垃圾转运至垃圾处理场的费用,由垃圾收集运输企业在垃圾处理费中列支,不得转嫁居民、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垃圾产生单位。

  第十四条 环卫主管部门应尽快转变工作职能,真正成为市场规则的制定者、市场监管者及垃圾处理服务的采购者。同时要剥离清扫保洁职能,建立健全清扫保洁工作的市场化运作机制。

  清扫保洁实行企业化经营和市场调节价。清扫保洁单位负责城镇街道、公共场地以及开展与委托的未实施物业服务的居民小区(街道社区)、临街门店、商业网点等其他经营单位的清扫保洁服务。

  第十五条 环卫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清扫保洁和垃圾转运处理的监督管理,并会同主管部门建立对垃圾处理设施及其周围环境质量的监督检查制度,对处理标准和服务质量不达标的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依法予以惩处;对存在污染隐患的垃圾处理场(厂),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仍不达标的,依法暂停其经营权。

  第十六条 城镇人民政府应按照城镇的总体规划,合理规划城市垃圾处理设施。要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改善投融资环境,拓宽投融资渠道,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制度,积探索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经营方式,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垃圾处理运行机制。

  第十七条 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应实行企业化经营和管理,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择优选择有能力的企业承担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工作。

  环卫主管部门应与城镇生活垃圾处理企业签订垃圾处理合同,明确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各环节的责任、义务和支付处理费用标准等,切实降低处理成本,垃圾处理符合要求。在提供合同规定的服务后方可出具生活垃圾处理费拨付意见书,相关部门根据意见书按有关规定审核后及时足额向垃圾处理企业拨付费用。

  第十八条 价格主管部门应会同财政、环卫主管部门建立垃圾处理及收费相关信息统计和公告制度,按规定时间向省价格、财政、环卫主管部门报告相关信息,及时将垃圾处理费收支等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提高城镇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和使用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九条 价格主管部门应会同财政、审计等主管部门加强对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重复收费、违规减免收费以及截留、挤占、挪用等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第二十条 本办法实施后,以往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新华社北京7月2日 电:垃圾分类19年很多地方依然“分不清”,难点在哪里?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

  7月1日起,上海迈入“垃圾分类强制时代”,46个重点城市也在加快垃圾分类的各项环节建设。“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事实上,从2000年开始,垃圾分类工作已经在一些地方推行。但19年过去,垃圾分类在一些试点城市推进缓慢,很多人对各种垃圾依然“傻傻分不清”。垃圾分类难点到底在哪里?

  由点及面19年逐步推进,有的城市群众获得感不强

  早在2000年,垃圾分类工作就已启动,由8个试点城市,到26个示范城市(区),再到46个重点城市,垃圾分类工作由点及面逐步推进。

  2000年6月,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桂林、广州、深圳、厦门被确定为全国首批8个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

  2014年,、国家、、部、五部委又联合推进了新一轮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区)的试点工作。

  2018年初,印发通知,要求2018年3月底前,46个重点城市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方案或行动计划,明确年度工作目标,细化工作内容,量化工作任务。

  2019年起,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住房和城乡城市建设司副司长张乐群介绍,目前,46个试点城市均制定了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其中近30个已垃圾分类相关法规条例或管理办法,明确垃圾分类链条上各相关方责任。已有22个城市由书记或担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各城市都开展了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

  张乐群说,上海、厦门、深圳、杭州、宁波、北京、苏州等城市,已初步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体系。

  与此同时,住房和城乡环卫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徐海云表示,目前,全国总体的垃圾分类覆盖范围还很有限,一些城市仍停留在基础层面,现行的46个重点城市仅占全国城市数量的7%左右,同时这46个重点城市的进展不平衡,有的城市群众在垃圾分类方面的获得感并不强。

  知晓率低、投放准确率低、资源利用率低

  记者调查发现,分类知晓率低、分类投放准确率低、资源利用率低等“三低”问题,是垃圾分类的“拦路”。

  在北京市南三环的一个小区,居民李大爷提着一袋厨余垃圾走到楼下,面对标有“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的垃圾桶,毫不犹豫地将袋子扔进了“其他垃圾”桶内。像李大爷这样的居民仍是多数,有的居民表示“不知道要分”,有的说“不知道怎么分”。

  在广州,生活垃圾实行“四分法”: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不少市民其实并不真正知情。广州市民唐小姐困惑:嗑瓜子吐的瓜子壳是餐厨垃圾还是其他垃圾?用过的湿纸巾是可回收垃圾还是其他垃圾?

  北京市城管委主任孙新军说,2000年,北京市被确定为全国首批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北京市有30%的街道、乡镇创建了100个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已经列入2018-2020年立法规划。新修订的条例将不光对单位,也将对个人明确垃圾分类责任。

  但目前,居民对垃圾分类的准确投放率较低。“在实行垃圾分类的小区,厨余垃圾理想状态应该至少分出20%的量,实际仅为5%。”北京市城管委环卫处相关负责人说。

  “难的是分类的正确率,真正能达标的只有30%至40%。”参与合肥市垃圾分类试点运营的一家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

  此外,“混装混运”打击了一些市民垃圾分类的积性。“好不容易分好类,垃圾车混在一起就拉走了,白干了!”北京市民王女士表示。

  合肥试点地区的一位街道反映,由于缺乏处理场所,日渐增多的餐厨垃圾“无处可去”。此外,有毒有害和大件垃圾的末端处理也往往“没有着落”,与其他生活垃圾混在一起,挫伤群众的垃圾分类参与热情,影响分类体系建设。

  记者调查发现,对有害垃圾、厨余垃圾的处理,不少地方是空白;在可回收物中,高价值的有机构愿意回收,低价值的少人问津,且专门回收机构分散不均,满足处理需求。按照国家要活垃圾分类处置网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应是相融的,但现实中这两张网的衔接时有断点、堵点,造成“混为一团”。

  如何破解落地难题?

  “2011年,上海选择100个试点小区,3个月后,多数小区居民垃圾分类参与率达到50%。但一年之后再去调查,参与率降到了20%甚至更低。”上海市绿化市容环卫处处长徐志平说,如何形成机制是要反思的问题。

  记者了解到,各地正从法规配套、宣传动员、日常监管等方面共同发力,推动垃圾分类落实到位。

  广州是2000年我国首批8个垃圾分类试点城市之一,也是全国率先以地方立法的形式推进垃圾分类的城市,目前已配套制度,包括制定条例实施意见,针对学校、机关团体单位、酒店等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指南12项指引等,初步建立垃圾分类法规制度体系。

  北京市昌平区城管委环卫科负责人王学军说,有些小区居民垃圾分类参与率达到80%以上,垃圾减量30%以上。根据他们的经验,相关知识的宣传应更细致。比如,有的家庭在分厨余垃圾时,将袋装甜面酱、瓶装辣椒酱、牛奶瓶等都扔进了厨余垃圾桶。正确的分类方式,应该是将瓶子、袋子清洗干净再扔进可回收垃圾。改变这类居民生活惯,靠耐心的宣传、长时间的监督,形成正确意识和方式。

  对于日常监管,专家建议加强各方互相监督。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长邓建平说:“市民投放垃圾,由物业监督指导;物业是否在垃圾箱房分类存储垃圾,可由市民监督;垃圾运输车如果发现小区垃圾分类没做好,可以督促物业分类;同样,物业可以监督运输车是否‘混装混运’。”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刘建国说:“垃圾分类是一项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会一劳永逸,需要持之以恒、循序渐进、不断投入、久久为功地抓下去。”

  渭南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屋定做

  本实用新型专利技术涉及垃圾处理技术领域,公开了一种生活垃圾处理装置,包括破袋机构、一级分选机构、二级分选机构和三级分选机构,破袋机构的上连接有下料斗;一级分选机构包括振动筛、除磁机构和输送机构;二级分选机构包括风选仓和分选风机,风选仓的下部分隔为轻物质仓和重物质仓;三级分选机构包含滚筒和驱动滚筒转动的驱动组件,滚筒具有外筒,滚筒与外筒之间设有加热夹层,加热夹层上设有进气口和出气口。该装置通过多级分选机构,有利于垃圾分类回收再利用,有效地对易腐化的湿垃圾进行分选并处理。并处理。并处理。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一种生活垃圾处理装置

  [0001]本技术涉及垃圾处理

  ,具体涉及一种生活垃圾处理装置。

  技术介绍

  [0002]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发展,人们生活产生大量的生活垃圾,但现有的垃圾仍没办法做到有有效的分类,通常塑料等可回收垃圾和一些易腐化的湿垃圾常常堆放在一起,为了大回收利用可回收的垃圾,同时减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需要先对垃圾进行分选分类。现有的垃圾处理装置没办法有效地对易腐化的湿垃圾进行分选并处理。

  技术实现思路

  [0003]本技术的目的是针对上述问题,提供一种生活垃圾处理装置,通过多级分选机构,有利于垃圾分类回收再利用,有效地对易腐化的湿垃圾进行分选并处理。[0004]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技术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一种生活垃圾处理装置,包括:[0005]破袋机构,用于破除套在垃圾外的塑料袋,破袋机构的上连接有下料斗;[0006]一级分选机构,所述一级分选机构包括振动筛、除磁机构和输送机构,振动筛包括筛分架、筛网和振动电机,所述筛网具有前段细筛孔和后段粗筛孔,所述前段细筛孔、后段粗筛孔的下方分别设有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生活垃圾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破袋机构,用于破除套在垃圾外的塑料袋,破袋机构的上连接有下料斗;一级分选机构,所述一级分选机构包括振动筛、除磁机构和输送机构,振动筛包括筛分架、筛网和振动电机,所述筛网具有前段细筛孔和后段粗筛孔,所述前段细筛孔、后段粗筛孔的下方分别设有收集斗、第二收集斗,所述筛网的出料端的下方设有所述输送机构,所述除磁机构设置在前段细筛孔的上方;二级分选机构,所述二级分选机构包括风选仓和分选风机,所述风选仓的下部分隔为轻物质仓和重物质仓,第二收集斗的出料口与风选仓的进料口连接,所述分选风机固定在所述输送机构的输送架的底部,所述分选风机的出风口与所述风选仓的入料口连通;三级分选机构,所述三级分选机构包含滚筒和驱动滚筒转动的驱动组件,所述滚筒的前端为进料口,其与所述重物质仓的出料口连接,所述滚筒的后端为出料口,所述滚筒外具有外筒,所述滚筒与外筒之间设有加热夹层,所述加热夹层上设有进气口和出气口。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生活垃圾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破袋机构包括破袋筒,所述破袋筒转动安装在破碎仓中,所述破碎仓的一侧外壁上安装有驱动破袋筒转动的驱动电机;所述破袋筒的外壁上沿轴向方向设有若干破袋板,且破碎仓的两侧壁上设有与破袋板配合切割的切割齿板,所述破袋板与所述切割齿板的之间形成供...

  一、什么是垃圾分类

  二、为什么要进行垃圾分类

  1.减少垃圾量:垃圾分类去掉能回收的和不易降解的物质,减少垃圾数量达50%。

  2.减少污染:废弃电池含有金属汞镉等有害物质,土壤中的废塑料会导致农作物减产。

  3.垃圾资源化:1吨废塑料可炼600公斤的柴油,1吨废纸可生产好纸800公斤,可以少砍17棵大树,并减少35%的水污染。

  二、生活垃圾可以分为四类

  ★厨余垃圾★

  指食品的加工及消费过程中产生的易腐烂垃圾。

  主要有:

  剩菜剩饭与西餐糕点等食物残余、菜梗菜叶、肉食内脏、茶叶渣、水果残余、果壳瓜皮、盆景等植物的残枝落叶、废弃食用油等。

  ★可回收物★

      

  指未受到污染的,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生活垃圾。

  主要有:

  1.纸类:报纸、传单、杂志、旧书、纸板箱及其他未受污染的纸制品等;

  2.金属类:铁、铜、铝等制品,比较常见的有易拉罐;

  3.玻璃类:玻璃瓶罐、平板玻璃及其他玻璃制品 ;

  4.塑料类:泡沫塑料、塑料瓶、硬塑料等;

  5.纺织类:皮革、衣物、棉被;

  6.废旧家电:空调、洗衣机、电视等。

  ★有害垃圾★

  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

  主要有:

  电池、废旧灯管灯泡、过期品、过期日用化妆用品、杀虫剂、除草剂、废弃水银温度计、废打印机墨盒等。

  ★其他垃圾★

   

  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厨余垃圾之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主要有:

  受污染与无法再生的纸张(纸杯、照片、复写纸、压敏纸、收据用纸、明信片、相册、卫生纸、尿片等)、塑料袋与其他受污染的塑料制品、破旧陶瓷品、自然降解的食物残余(大棒骨、大贝壳)、妇女卫生用品、一次性餐具、烟头、尘土等。

  四、可回收物投放指南

  纸张类:硬纸折好压平、报纸杂志等用绳索捆牢收集。

  塑料类:塑料瓶瓶盖要拧开、瓶内残留物用水洗净,瓶身压扁;塑料桶、塑料盒等洗净晒干。

  玻璃类:玻璃瓶要去掉瓶盖、撕掉瓶身标签,瓶内残留物用水洗净;破玻璃片用纸张包住并用胶纸缠好;玻璃应装入透明塑料袋。

  织物类:废旧纺织品洗净,折好压平后用绳索捆牢。

  金属类:易拉罐、罐头盒等踩扁压实,金属尖利器物用硬纸包裹捆绑,软管类进行简单剪裁。

  垃圾焚烧法是一种实践多年的垃圾处理方法。它比起填埋法占地面积小,效率高,垃圾焚烧法已成为城市垃圾处理的主要方法之一。据了解,目前上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生活垃圾,许多是采用焚烧处理法,日本、韩国、新加坡和大部分国家的焚烧处理率高达70%到80%,德国、加拿大等国,甚至把埋在地下几十年的垃圾重新挖出来进行焚烧发电。有数据统计,截至2010年,世界范围内已有35个发达国家和地区建有2000多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例如,法国现有300余台垃圾焚烧炉,可处理40%的城市垃圾。其首都巴黎的4家垃圾焚烧厂,年处理量达170万吨,占全市垃圾总量的90%。

  然而,垃圾焚烧处理在国外也并非一帆风顺。它流行于20世纪70年代,此后,由于焚烧所产生的废气、废水、灰渣等对环境的污染问题,在上世纪80、90年代曾遭到质疑。进入21世纪后,随着人们对二恶英来源的科学认识,以及垃圾焚烧技术的进步,不少国家对垃圾焚烧发电的态度开始逆转。

  一方面,科学人员经过检测发现,大气环境中的二恶英九成以上来源于一些污染较重的工业企业,如炼钢、火力发电等工业锅炉燃烧等,而并非源自普通的垃圾焚烧。另一方面,焚烧技术的改进使得因垃圾焚烧产生的二恶英变得可控——只要将焚烧炉的烟气温度控制在高于850℃,停留时间大于两秒,利用二次风的充分搅动,使得炉膛内保持过量空气以确保充分燃烧,便能尽量抑制其产生,并促使已合成的二恶英充分分解。

  近几年来,更多新的垃圾焚烧技术不断涌现。例如,斯托克焚烧技术,以及利用斯托克装置进行发电和处理二恶英等有害排放物的新方法,可以地减少二恶英的排放。另外,来自德国的CFB烟气净化技术、日本的改良半干法脱酸技术等,均可以有效解决二恶英排放问题。

  中国的垃圾焚烧工程也正在迅速扩展。事实上,不仅仅是北京、广州、南京、苏州,在中国,几乎每个省都在建设或准备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将垃圾用焚烧法处理后,垃圾能减量化,节省用地,还可消灭各种病原体,将有毒有害物质转化为无害物。现代的垃圾焚烧炉皆配有良好的烟尘净化装置,减轻对大气的污染。成为循环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另外,在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利用加工过程中,不但解决了资源短缺问题,同时降低了垃圾排放,正可谓“一举两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