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太阳能广告灯箱厂家
未来垃圾投放亭的发展趋势
智能化升级方向包括:垃圾质量光谱分析技术实现精准分类,5G联网实现全城投放数据实时监测。低碳化发展重点在:光伏储能系统自给率提升至100%,可降解复合材料应用比例超50%。服务延伸趋势表现为:集成快递包装拆解台、家庭危险废物暂存柜等复合功能。北京城市副中心试点"无接触式"投放亭,采用气动垃圾输送系统,直接连接地下收运管网,减少二次污染。预计到2025年,第三代智能投放亭将实现80%以上运维自动化。
乌海太阳能广告灯箱厂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生态环境部令
2020年第6号
《农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已于2020年7月31日经农业农村部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生态环境部同意,现予公布,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农业农村部部长 韩长赋
生态环境部部长 黄润秋
2020年8月27日
农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
章 总 则
条 为了防治农包装废弃物污染,保障公众健康,保护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农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农业生产过程中农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处理活动及其监督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农包装废弃物,是指农使用后被废弃的与农直接接触或含有农残余物的包装物,包括瓶、罐、桶、袋等。
第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组织、协调、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行农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回收处理体系,统筹推进农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等设施建设。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履行农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义务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活动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 农生产者(含向中国出口农的企业)、经营者和使用者应当积履行农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义务,及时回收农包装废弃物并进行处理。
第七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在农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中发挥组织协调、技术指导、提供服务等作用,鼓励和扶持化服务机构开展农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
第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农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的宣传和教育,指导农生产者、经营者和化服务机构开展农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处理。
鼓励农生产者、经营者和社会组织开展农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的宣传和培训。
第二章 农包装废弃物回收
第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调查监测本行政区域内农包装废弃物产生情况,指导建立农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合理布设县、乡、村农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明确管理责任。
第十条 农生产者、经营者应当按照“谁生产、经营,谁回收”的原则,履行相应的农包装废弃物回收义务。农生产者、经营者可以协商确定农包装废弃物回收义务的具体履行方式。
农经营者应当在其经营场所设立农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不得拒收其销售农的包装废弃物。
农生产者、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农使用者及时交回农包装废弃物。
第十一条 农使用者应当及时收集农包装废弃物并交回农经营者或农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不得随意丢弃。
农使用者在施用过程中,配时应当通过清洗等方式充分利用包装物中的农,减少残留农。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检查员等农包装废弃物清洗审验机制。
第十二条 农经营者和农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应当建立农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记录农包装废弃物的数量和去向信息。回收台账应当保存两年以上。
第十三条 农生产者应当改进农包装,便于清洗和回收。
国家鼓励农生产者使用易资源化利用和易处置包装物、水溶性高分子包装物或者在环境中可降解的包装物,逐步淘汰铝箔包装物。鼓励使用便于回收的大容量包装物。
第三章 农包装废弃物处理
第十四条 农经营者和农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应当加强相关设施设备、场所的管理和维护,对收集的农包装废弃物进行妥善贮存,不得擅自倾倒、堆放、遗撒农包装废弃物。
第十五条 运输农包装废弃物应当采取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丢弃、遗撒农包装废弃物,运输工具应当满足防雨、防渗漏、防遗撒要求。
第十六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对农包装废弃物进行资源化利用;资源化利用以外的,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填埋、焚烧等无害化处置。
资源化利用按照“风险可控、定点定向、全程追溯”的原则,由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需要确定资源化利用单位,并向社会公布。资源化利用不得用于制造餐饮用具、儿童玩具等产品,危害人体健康。资源化利用单位不得倒卖农包装废弃物。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指导资源化利用单位利用处置回收的农包装废弃物。
第十七条 农包装废弃物处理费用由相应的农生产者和经营者承担;农生产者、经营者不明确的,处理费用由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财政列支。
鼓励地方有关部门加大资金投入,给予、优惠措施等,支持农包装废弃物回收、贮存、运输、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活动。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未按规定履行职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农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未按规定履行农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义务的,由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条 农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一条 农经营者和农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未按规定建立农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的,由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可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化服务机构,指从事农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等经营活动的机构。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近来垃圾分类的话题又被热议,垃圾分类之后有利的资源回收。同时也不可忽视垃圾处理厂的污水处理问题。目前垃圾处理厂污水处理方法主要以生化处理技术为主。垃圾处理厂污水往往悬浮物高,污水的可生化性好,因此在垃圾处理厂污水处理中多以生化处理为主。
垃圾处理厂污水处理方法选用以接触氧化法为主的处理方法。主要包含格栅、初沉池、接触氧化池、二沉池、池以及污泥池。
填埋技术是生活垃圾处置的主要方法之一,产生的渗滤液污水污染物成分复杂、渗滤液污水处理工程难度较大。目前对垃圾渗滤液处理的方法包括渗滤液回灌、生物脱氮+物化处理工艺、蒸发-焚烧及人工湿地系统等。
人工湿地以其处理效果好、建设和运行成本低,易于维护和管理的特点,在垃圾渗滤液处理技术汇总具有优势,发展前景看好。人工湿地具有而复杂的净化机理,利用机质-微生物-植物的复核生态系统,通过过滤、吸附、微生物分解实现对污水的净化。浩宇污水处理公司介绍一种人工湿地垃圾渗滤液处理工艺应用实例。
某生活垃圾填埋场始建于2005年,共设置2个填埋区,分别于2009年、2012年停止填埋,后于2018年进行封场并建设渗滤液处理工程。垃圾渗滤液污水处理工程因地制宜,利用填埋场内闲置场地及现有水塘进行建设。
垃圾场废水处理也可以使用浩宇研发的复合菌种进行处理。
复合菌种由复合微生物组成,主要包括脂肪分解菌、蛋白质分解细菌、纤维素分解细菌、糖分解细菌、发酵酶等多种微生物组成,易生存繁殖,融入环境,通过相互之间的共生繁殖关系,在其自身繁殖和新陈代谢过程中产生多种活性物质,同时氧化分解恶臭有机污染物。
适用行业
可广泛应用于大型垃圾填埋场、垃圾处理场、垃圾中转站和其他环卫设施除臭;
用于养殖场、屠宰场、肉联厂、食品厂等生产环境除臭;
用于皮革废水、造纸废水、食品废水、养殖废水、海产品加工废水等污水处理领域除臭;
用于家居、卫生间及公共场所除臭。
乌海太阳能广告灯箱厂家
新华社北京7月2日 电:垃圾分类19年很多地方依然“分不清”,难点在哪里?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
7月1日起,上海迈入“垃圾分类强制时代”,46个重点城市也在加快垃圾分类的各项环节建设。“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事实上,从2000年开始,垃圾分类工作已经在一些地方推行。但19年过去,垃圾分类在一些试点城市推进缓慢,很多人对各种垃圾依然“傻傻分不清”。垃圾分类难点到底在哪里?
由点及面19年逐步推进,有的城市群众获得感不强
早在2000年,垃圾分类工作就已启动,由8个试点城市,到26个示范城市(区),再到46个重点城市,垃圾分类工作由点及面逐步推进。
2000年6月,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桂林、广州、深圳、厦门被确定为全国首批8个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
2014年,、国家、、部、五部委又联合推进了新一轮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区)的试点工作。
2018年初,印发通知,要求2018年3月底前,46个重点城市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方案或行动计划,明确年度工作目标,细化工作内容,量化工作任务。
2019年起,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住房和城乡城市建设司副司长张乐群介绍,目前,46个试点城市均制定了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其中近30个已垃圾分类相关法规条例或管理办法,明确垃圾分类链条上各相关方责任。已有22个城市由书记或担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各城市都开展了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
张乐群说,上海、厦门、深圳、杭州、宁波、北京、苏州等城市,已初步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体系。
与此同时,住房和城乡环卫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徐海云表示,目前,全国总体的垃圾分类覆盖范围还很有限,一些城市仍停留在基础层面,现行的46个重点城市仅占全国城市数量的7%左右,同时这46个重点城市的进展不平衡,有的城市群众在垃圾分类方面的获得感并不强。
知晓率低、投放准确率低、资源利用率低
记者调查发现,分类知晓率低、分类投放准确率低、资源利用率低等“三低”问题,是垃圾分类的“拦路”。
在北京市南三环的一个小区,居民李大爷提着一袋厨余垃圾走到楼下,面对标有“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的垃圾桶,毫不犹豫地将袋子扔进了“其他垃圾”桶内。像李大爷这样的居民仍是多数,有的居民表示“不知道要分”,有的说“不知道怎么分”。
在广州,生活垃圾实行“四分法”: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不少市民其实并不真正知情。广州市民唐小姐困惑:嗑瓜子吐的瓜子壳是餐厨垃圾还是其他垃圾?用过的湿纸巾是可回收垃圾还是其他垃圾?
北京市城管委主任孙新军说,2000年,北京市被确定为全国首批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北京市有30%的街道、乡镇创建了100个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已经列入2018-2020年立法规划。新修订的条例将不光对单位,也将对个人明确垃圾分类责任。
但目前,居民对垃圾分类的准确投放率较低。“在实行垃圾分类的小区,厨余垃圾理想状态应该至少分出20%的量,实际仅为5%。”北京市城管委环卫处相关负责人说。
“难的是分类的正确率,真正能达标的只有30%至40%。”参与合肥市垃圾分类试点运营的一家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
此外,“混装混运”打击了一些市民垃圾分类的积性。“好不容易分好类,垃圾车混在一起就拉走了,白干了!”北京市民王女士表示。
合肥试点地区的一位街道反映,由于缺乏处理场所,日渐增多的餐厨垃圾“无处可去”。此外,有毒有害和大件垃圾的末端处理也往往“没有着落”,与其他生活垃圾混在一起,挫伤群众的垃圾分类参与热情,影响分类体系建设。
记者调查发现,对有害垃圾、厨余垃圾的处理,不少地方是空白;在可回收物中,高价值的有机构愿意回收,低价值的少人问津,且专门回收机构分散不均,满足处理需求。按照国家要活垃圾分类处置网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应是相融的,但现实中这两张网的衔接时有断点、堵点,造成“混为一团”。
如何破解落地难题?
“2011年,上海选择100个试点小区,3个月后,多数小区居民垃圾分类参与率达到50%。但一年之后再去调查,参与率降到了20%甚至更低。”上海市绿化市容环卫处处长徐志平说,如何形成机制是要反思的问题。
记者了解到,各地正从法规配套、宣传动员、日常监管等方面共同发力,推动垃圾分类落实到位。
广州是2000年我国首批8个垃圾分类试点城市之一,也是全国率先以地方立法的形式推进垃圾分类的城市,目前已配套制度,包括制定条例实施意见,针对学校、机关团体单位、酒店等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指南12项指引等,初步建立垃圾分类法规制度体系。
北京市昌平区城管委环卫科负责人王学军说,有些小区居民垃圾分类参与率达到80%以上,垃圾减量30%以上。根据他们的经验,相关知识的宣传应更细致。比如,有的家庭在分厨余垃圾时,将袋装甜面酱、瓶装辣椒酱、牛奶瓶等都扔进了厨余垃圾桶。正确的分类方式,应该是将瓶子、袋子清洗干净再扔进可回收垃圾。改变这类居民生活惯,靠耐心的宣传、长时间的监督,形成正确意识和方式。
对于日常监管,专家建议加强各方互相监督。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长邓建平说:“市民投放垃圾,由物业监督指导;物业是否在垃圾箱房分类存储垃圾,可由市民监督;垃圾运输车如果发现小区垃圾分类没做好,可以督促物业分类;同样,物业可以监督运输车是否‘混装混运’。”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刘建国说:“垃圾分类是一项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会一劳永逸,需要持之以恒、循序渐进、不断投入、久久为功地抓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