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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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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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地: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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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质:木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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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定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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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式:多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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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薄膜+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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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寿命:15-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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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货方式:物流专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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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特点:防水防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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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安装指导
- 产品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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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特点:
公司主要产品有:塑木型材、木塑地板、塑木栈道地板、公园椅、园林座椅、户外休闲椅、铸铝桌椅遮阳伞、围树椅、分类垃圾桶、四色塑料垃圾桶、灭烟柱、烟蒂柱、保洁员工具箱、环卫工工具箱座椅、铝合金花箱、铝塑花箱、道路隔离护栏花箱组合、塑木廊架、木塑凉亭、栏杆、护栏、pvc楼梯扶手、游乐设施、健身器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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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特点:
我们一直坚持以环保为己任,市场为导向,质量为中心,科技为基础;专注、专心、专业从事塑木行业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全套引进自动化、高产能的生产设备及工艺,具有强大的产品研发能力与生产能力,在生产工艺、设计、管理等各个环节具有高水平、高学历的专业技术人才,生产工艺不断创新,旨在为国内用户提供价廉、性能卓越的新型户外环保材料。公司历时三年时间成功研发志诚共挤塑木,产品投放市场后,在业界外引起广泛的关注和重视。
太原垃圾分类投放亭价格
智能垃圾投放亭的技术创新
智能型投放亭集成物联网技术,配备IC卡识别、人脸识别等身份验证系统,实现垃圾投放溯源。称重模块精度达±10g,数据实时上传至云端管理平台。部分试点项目采用AI视觉识别系统,通过摄像头自动判别错投垃圾,识别准确率超92%。太阳能供电系统(80-100W光伏板)满足设备全天候运行,蓄电池续航可达72小时。智能除臭装置采用光触媒技术,异味去除率超85%。北京某社区试点数据显示,智能亭使垃圾分类准确率从43%提升至89%,减量效果达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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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垃圾分类
垃圾分类,是将垃圾按可回收再使用和不可回收再使用的方法进行分类。人类每日会产生大量的垃圾,大量的垃圾未经分类回收再使用并任意弃置会造成环境污染。垃圾分类就是在源头上将垃圾分类投放,并通过分类的清运和回收使之重新变成资源。
二、垃圾的分类
1、可回收物
主要包括:纸类(报纸、传单、杂志、旧书、纸板箱及其它未受污染的纸制品等)、金属(铁、铜、铝等制品)、玻璃(玻璃瓶罐、平板玻璃及其它玻璃制品)、除塑料袋外的塑料制品(泡沫塑料、塑料瓶、硬塑料等)、橡胶及橡胶制品、饮料瓶(可乐罐、塑料饮料瓶、啤酒瓶等)等。
2、厨余垃圾
主要包括:剩菜剩饭与西餐糕点等食物残余、菜梗菜叶、动物骨骼内脏、茶叶渣、水果残余、果壳瓜皮、废弃食用油等。
3、有害垃圾
主要包括:电池(蓄电池、纽扣电池等)、废旧电子产品、废旧灯管灯泡、过期品、过期日用化妆用品、染发剂、杀虫剂容器、除草剂容器、废弃水银温度计、废油漆桶、废打印机墨盒等。
4、其他垃圾
主要包括:受污染与无法再生的纸张(纸杯、照片、复写纸、压敏纸、收据用纸、明信片、相册、卫生纸、尿片等)、受污染或其他不可回收的玻璃、塑料袋与其他受污染的塑料制品、废旧衣物与其他纺织品、破旧陶瓷品、妇女卫生用品、一次性餐具、贝壳、烟头、灰土等。
三、垃圾投放指引
PART 01
纸类应尽量叠放整齐,避免揉团,纸板也应拆开叠放;
投放的牛奶利乐包等食品包装盒应折叠压扁;
投放瓶罐类物品应尽可能将容器内产品用尽或倒尽,并清理干净后投放;
玻璃类物品应小心轻放,以免割伤破损,好是袋装或者用容器装好后投放;
干净完好的衣物可以通过捐赠,帮助有需要的人。
PART 02
厨余垃圾应投放到的厨余垃圾袋中;
厨余垃圾水分多,易腐烂变质,散发臭气既影响小区环境,也容易在垃圾收运过程中出现污水滴漏问题,所以厨余垃圾投放时要沥干水分,扎紧袋口;
倒完垃圾应将厨余垃圾桶盖好,以免垃圾污染周围环境,蚊蝇滋生。
PART 03
废旧灯管等易破损的有害垃圾应连带包装或包裹后投放;
废弃品应连带包装一并投放;
杀虫剂等压力灌装容器,应破孔后投放;
在公共场所产生有害垃圾且未发现对应收集容器时,应将有害垃圾携带至设置有害垃圾收集容器的地点妥善投放。
PART 04
餐巾纸、尿片等由于水溶性或吸水性太强,无回收利用价值,宜作为其他垃圾处理;
木屑,坚果类果壳(如:花生壳、板栗壳、菱角壳等),用于燃烧,利用率更高,宜作为其他垃圾处理。
四、垃圾分类的意义
垃圾分类回收利用是对垃圾进行前处置的重要环节。通过分类投放、分类收集,把有用物资,从垃圾中分离出来重新回收、利用,变废为宝。既提高垃圾资源利用水平,又可减少垃圾处置量。它是实现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垃圾通过分类收集后便于对不同类垃圾进行分类处置。垃圾分类是对垃圾收集处置传统方式的,是对垃圾进行有效处置的一种科学管理方法。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处理,可以减少污染,节省资源。因进行垃圾分类收集可以减少垃圾处理量和处理设备,降低处理成本,减少土地资源的消耗,具有社会、经济、生态三方面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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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 [环境保护部号令]---------------------------------------环境保护部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委员会令 号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特制定《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现予公布,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1998年1月4日原国家环境保护、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安部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发〔1998〕89号)同时废止。 环境保护部部长 周生贤 发展委主任 张 平 二○○八年六月六日主题词: 法规 危险废物 令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