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铁艺花架多少钱

名称:榆林铁艺花架多少钱

供应商:西安志诚塑木园林设施有限公司

价格:面议

最小起订量:1/平方米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沣东新城三桥孙武路18号

手机:15891428520

联系人:邹总 (请说在中科商务网上看到)

产品编号:221581848

更新时间:2025-07-17

发布者IP:116.30.132.223

详细说明
产品参数
产地:西安
材质:木塑
是否定制:是
款式:多种
包装:薄膜+托
使用寿命:15-20年
发货方式:物流专车
商品特点:防水防潮
服务:安装指导
产品优势
产品特点: 公司主要产品有:塑木型材、木塑地板、塑木栈道地板、公园椅、园林座椅、户外休闲椅、铸铝桌椅遮阳伞、围树椅、分类垃圾桶、四色塑料垃圾桶、灭烟柱、烟蒂柱、保洁员工具箱、环卫工工具箱座椅、铝合金花箱、铝塑花箱、道路隔离护栏花箱组合、塑木廊架、木塑凉亭、栏杆、护栏、pvc楼梯扶手、游乐设施、健身器材等。
服务特点: 我们一直坚持以环保为己任,市场为导向,质量为中心,科技为基础;专注、专心、专业从事塑木行业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全套引进自动化、高产能的生产设备及工艺,具有强大的产品研发能力与生产能力,在生产工艺、设计、管理等各个环节具有高水平、高学历的专业技术人才,生产工艺不断创新,旨在为国内用户提供价廉、性能卓越的新型户外环保材料。公司历时三年时间成功研发志诚共挤塑木,产品投放市场后,在业界外引起广泛的关注和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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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垃圾投放亭的运营成本分析

  标准双分类亭建设成本约2-3万元,智能型亭体造价达5-8万元。日常运营包含人工成本(督导员月薪3000-4500元)、能耗费用(智能亭月均电费80-120元)、耗材更换(垃圾桶年更换率15%-20%)等。南京某区测算显示,传统亭年均运营成本1.2万元,智能亭虽初期投入高,但3年内可通过减少误投垃圾清运费收回增量成本。部分城市推行广告位出租(亭体侧面LED屏)补贴运营,单个亭年创收可达6000-10000元。

  一、什么是垃圾分类

  垃圾分类,是指按一定规定或标准将垃圾分类储存、分类投放和分类搬运,从而转变成公共资源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分类的目的是提高垃圾的资源价值和经济价值,力争物尽其用。

  二、垃圾分类标准

  生活垃圾一般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四分类”。

  三、垃圾分类标识

  可回收物收集容器为蓝,有害垃圾收集容器为红,餐厨垃圾收集容器为绿,其他垃圾收集容器为灰。今天就带大家来get120种常见生活垃圾分类攻略~

  可回收垃圾

  可回收物就是再生资源,指生活垃圾中未经污染、适宜回收循环利用的废物,主要包括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纸张、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等五类,是现阶段生活垃圾分类的主要工作和影响垃圾减量的重要因素。

  有害垃圾

  有害垃圾,指生活垃圾中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物质,单独收集、运输、存贮,由部门的机构进行处理。

  厨余垃圾

  公共机构产生的餐厨垃圾,主要为食堂剩菜、剩饭及烹饪过程中产生的菜帮菜叶、肉类鱼虾废弃部分、蛋壳等,做到 “日产日清”。纸巾、牙签等不可生化降解,需与餐厨垃圾分开投放。

  其他垃圾

  纸类、塑料类、玻璃类、金属类废弃物中不可回收的部分。

  纺织类、木竹类废弃物中不可回收的部分,如拖把、抹布、牙签、一次性筷子、树枝等。灰土类、砖瓦陶瓷类废弃物、其他混合垃圾,如清扫渣土、陶瓷碗碟、大块骨头、植物硬壳、枯萎花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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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北京网信办主办的“京彩不设限·经济热力站”首期月度主题走访活动成功举办。本次活动以“绿蓝图 京智赋能”为主题,聚焦绿经济企业开展线下集体采访。新浪财经作为受邀媒体之一,全程参加了此次活动。

  走访团来到北京朝阳环境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皮猛详细介绍了该企业在城市废弃物协同处理方面的实践,重点展示了朝阳区清洁焚烧中心的运行情况。

  城市固废处理曾是性难题,传统填埋方式占用大量土地资源并造成严重环境污染。

  走进朝阳循环经济产业园,传统“垃圾处理厂”的概念被彻底颠覆。朝阳环境集团运营的朝阳循环经济产业园,年处理粗油脂5000吨、再生水回用率达100%、绿电年发电超5亿度,实现资源转化率 85%以上,成为国家减污降碳协同的示范标杆。

  皮猛进一步解释称:“垃圾焚烧、餐厨处理、建筑垃圾这种看似单体的设施,通过园区化协同处理,形成能源的梯级利用和资源的循环利用,同时给城市提供可再生的能源和可循环利用的资源。这种模式,在国内外都处于领先水平。”

  作为朝阳区唯一的固体废物处理与资源化循环利用市场化运营企业,朝阳环境集团业务覆盖城市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建筑废弃物、医疗废弃物等全品类固废处理。其拥有的41项国家发明专利和21项实用新型专利,为破解“垃圾围城”提供了技术支撑。

  据了解,2024年下半年,一场技术在焚烧车间展开。AI智能焚烧系统投入试运行,彻底改变传统垃圾焚烧模式。

  运行半年即取得显著成效。据皮猛介绍,“集团垃圾发电主蒸汽稳定性提升36%-48%,自动投运率达98%以上;吨垃圾产汽量提升4.5%,上网电量增加4.2%,脱酸脱硝耗材降低3%”。

  “AI实现了减污降碳与降本增效的均衡”,皮猛表示,“系统运行更平稳后,发电量进一步提高,而人工操作强度降低了80%”。

  朝阳环境的绿版图正在全国拓展。今年5月27日,朝阳环境与广西集团签署战略协议,将在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等领域深度合作。

  这一京桂国企协同的举措,将推动“朝阳方案”立足广西、面向全国、辐射东盟。朝阳环境输出其在固废处置、产业协同等领域的技术与运营经验,助力构建绿循环发展新格。

  “我们不是在处理垃圾,而是在开采城市矿山”,皮猛自信的表示,“我们将探索从‘零碳’到‘负碳’的跨越,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双碳目标贡献更多力量,为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多‘朝阳方案’”。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 [环境保护部号令]---------------------------------------环境保护部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委员会令 号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特制定《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现予公布,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1998年1月4日原国家环境保护、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安部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发〔1998〕89号)同时废止。 环境保护部部长 周生贤 发展委主任 张 平 二○○八年六月六日主题词: 法规 危险废物 令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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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解决建设工地、施工不围挡、出入口无冲洗设施、拆迁扬尘以及乱倒建筑垃圾、沿途抛撒渣土物料、夜间施工扰民等现象,努力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根据市双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建设工地及建筑垃圾处理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建设工地管理暨建筑垃圾处理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办公室主任由兼任,负责综合治理日常工作。

  二、整治时间

  三、整治目标

  按照“集中整治落实强化管理从严治法”的原则,通过为期3个月的整治,提升建设工地管理水平,加强文明工地建设,严格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规范拉运车辆,严查建筑垃圾运输处理中乱抛撒、乱倾倒、超速超载、噪声扰民等违法违章行为,杜扬尘污染,解决垃圾“搬家”、“围城”现象,确保我区市容环境整洁有序。

  四、任务分工

  整治活动由区住建牵头,市综合执法大队、区市容环境管理、区旧城办及各镇、办事处按分工组织实施。

  (一)市综合执法大队

  1、完善审批核准制度。对辖区工地进行普查,严格检查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全程监控工地源头装载、路线行驶及倾倒地点,对违反规定一律挡停并依法重处,严格限制白天拉运时间,并实行核准审批制度;

  2、严格检查执法。建立完善全天候监管制度,加强夜间常态化管理力量。督促建设工地使用具有合法资质的建筑垃圾处置公司和办理建筑垃圾处置《准运》的运输车辆,对使用非法运输车辆的建设工地进行停运整顿,对非法运输车辆进行严厉打击;

  3、加强商砼运输车辆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滴漏污染路面,对违反的商砼运输车辆进行从严处罚。

  (二)区住建

  1、负责建筑工地的管理,监督、指导工地景观文化墙建设;

  2、督查施工单位8月10日前对待用的渣土、白灰、建筑垃圾等全面覆盖,扬尘污染;

  3、8月20日前,督促完成工地硬化出入口,建设标准的冲洗站,配备相应的车辆清洗设施;

  4、对不听劝告,给环境造成负面影响的建筑企业,登记备案,列入黑名单,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在施工资格;

  5、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按标准围挡现场,取消悬空式、软体、纱网式等不合格围挡墙;

  6、外排、进入的建筑垃圾和物料,使用持有市综合执法核发的《准运》密闭车辆,按规定路线运输,倾倒在指定地点。

  (三)区旧城办

  1、负责拆迁工地的管理,监督、指导工地景观文化墙建设;

  2、加强拆迁工地管理,为扬尘污染,严格落实“湿法”拆迁,对不履行湿法拆迁的工地,立即叫停。

  3、因拆迁改造项目所产生的建筑垃圾,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运输到指定地点。

  (四)区市容环境管理、各镇办

  负责及时清扫、清洗道路抛撒物,确保辖区无积存垃圾。对严重抛洒现象,由辖区办事处负责组织及时清理,市综合执法大队积协调市综合执法落实清扫费用。

  五、整治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按照各自职责,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任务,扎实推进整治工作的开展。

  为加强扬尘污染控制,保障良好的空气质量,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扬尘污染控制的重要意义

  据统计,可吸入颗粒物是影响全市城市环境质量的突出因素。除天气干燥、风大、少雨等因素外,建设系统负责的工程建设和拆迁工地、环卫清扫保洁、固体废弃物运输等因素也是扬尘污染的重要来源,因此,各级各有部门要提高对扬尘污染控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采取切实措施,全面控制市政道路工地、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搞好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和运输,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列入工程概算,确保实现空气质量持续良好。

  二、突出重点,严格落实各项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一)加强房屋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城市建成区内的建筑工地采取防治扬尘污染措施,落实文明施工要求,做到“施工文明化、运输密闭化、进出水槽化、物料覆盖化、场地硬化”。建设工程施工采取扬尘污染的措施,对施工工地内堆放水泥、灰土、砂石等土堆、料堆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进行遮盖;工程项目竣工后30日内,应当平整施工工地,并清除积土、堆物。建筑施工工地周边设置不低于1.8米的硬质密闭围挡,硬化施工区域内和工地出口以内道路,出入口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通畅的排水设施,泥浆沉淀设施;并派专人冲洗运输车辆轮胎使车辆不带泥沙驶出工地,运输车辆应当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48小时内不能完成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应当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在建筑物、构筑物上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的,应当采用密闭方式清运,禁止高空抛掷、扬撒。施工现场建立洒水清扫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洒水和清扫工地路面工作;加强地面的管理,闲置3个月以上的施工工地要进行临时绿化、硬化,或用水泥浆或其他材料覆盖,禁止黄土,控制扬尘污染。

  城市建成区内工程建设混凝土浇注量在一百立方米以上的施工工地,应当使用商品(预搅拌)混凝土,禁止混凝土现场搅拌。确因原因(建设工程需要,本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无法生产,因抢险、抢修等)不能使用商品(预搅拌)混凝土的须报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备案后,方可现场搅拌。现场搅拌混凝土应当采取有效的防尘和隔音措施,不能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应配置工程预算水泥使用量70%的散装水泥设备,符合环境保护和市容卫生有关规定。

  (二)加强拆迁、拆除施工扬尘治理。拆迁、拆除工地在动工前须到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落实“三防”(防扬散、防泄漏、防遗弃)措施。无防尘污染措施的,不得擅自进行拆迁、拆除作业。拆除房屋或者进行房屋爆破应当采取洒水或者高压喷淋等措施降尘,人工拆除房屋实行洒水或者喷淋措施可能导致房屋结构疏松而危及施工人员的也应采取相应的防尘措施。拆迁后不能立即进行工程建设的应立即进行简易绿化,没有条件的应采取覆盖或固化措施;拆除的建筑垃圾应在拆除后3日内清运完毕,建筑垃圾在48小时内不能完成清运的应当采取遮盖、洒水等防尘措施;拆迁项目所在地场地应从拆迁开始设置不低于1.8米的硬质围挡。气象预报风速达到5级以上时,应当停止房屋爆破或者拆除房屋。在施工工地内,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扬尘产生。

  (三)加强市政工程建设施工现场扬尘管理。城市建成区内市政道路工地应实施封闭式施工,设置不低于1.8米的硬质密闭围档,采用洒水、遮盖物或喷洒覆盖剂等措施防治扬尘,严禁在车行道上堆放施工弃土;施工现场要经常保持整洁,工程弃土及时予以清运,道路与管线施工堆土超过48小时的,应当采取覆盖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车辆进出行人通道保持整洁、平整、通畅,定时洒水,运输车辆轮胎不得带泥沙驶出工地、进入中心城区,运输废弃物要进行覆盖、严禁抛洒。严格城市道路挖掘管理,减少重复开挖路面。栽植行道树,所挖树穴在48小时内不能栽植的,树穴和栽种土应当采取覆盖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行道树栽植后,应及时完成余土及其他物料清运,当天不能完成清运的,应进行遮盖。加强城市人行道和街巷路的覆盖,对地面进行绿化铺装,对不具备绿化条件的,采取铺装水泥砖、石砖、透气砖等综合措施,减少扬尘量。

  (四)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市容环境卫生等职能部门应加大环卫设施建设力度,改进道路清扫方式,积推行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逐步提高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科学调整道路保洁时间和时段,及时清理路面尘土和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不留。加强城区道路洒水防尘,增加主次干道冲洗频率,采用人工方式清扫的,应当符合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规范。

  (五)加强物料、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收集、清运管理。积推行生活垃圾袋装化,对各垃圾中转站、运输车辆以及填埋场的垃圾装卸、堆存、处置作业进行规范;加大对乱堆、乱扔垃圾行为的查处力度,严管重罚;加强城乡结合地带的管理,开展渣土清运专项整治,对抛洒泄露、野蛮装卸、随意倾倒、违章行车等行为,相关职能部门按规定从严惩处,规范渣土清运市场。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厂的监管,确保正常运行。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24小时内不能及时清运的应进行覆盖,避免产生扬尘。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应当符合环境保护和市容卫生有关规定。

  市区内运输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用密闭化车辆运输。不具备密闭化运输条件的,应当委托符合密闭化运输要求的单位或个人承运。运输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对车辆机械密闭装置的维护,确保设备正常使用,运输途中的物料不得沿途泄漏、散落或者飞扬。运输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车辆应当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公安交警、市容环境卫生等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市区运输车辆的管理。

  三、切实加强扬尘污染控制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级政府及城管、建设、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治理扬尘、粉尘污染对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的重要性,制定专项扬尘控制、垃圾处理和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及时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市中心城区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由城区、经济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市城管、建设、等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负责落实,其他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协助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一、目的

  及时发现和报告肺炎病例,了解疾病特征与暴露史,规范密切接触者管理,指导我市住建系统做好个人防护,严格特定场所,有效揭制扩散和蔓延,减少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

  二、适用时间

  适用于市肺炎防控期间。

  三、适用对象

  市住建系统各企事业单位、科室。

  四、防控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高度重视肺炎防控工作。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科学指导、及时救治”的工作原则,规范开展肺炎防控工作,强化联防联控,加强部门间信息互通和措施互动。成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当前日益严峻的形势,要进一步强化、细化防控措施,实现我市住建领域防控工作全覆盖。针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污水处理、供热、建筑工地、物业服务区域、人防工程等重点领域要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继续扎实做好防控工作,有针对性的做好应急预案,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同时,要督促相关企事业单位严格施行防控管理,确保防控工作不留、万失。

  (二)病例的发现与报告

  市住建系统内各企事业单位、科室,开展肺炎病例和无症状者的监测、发现和报告工作。

  1.病例发现。在每日测温监测过程中,应当提高对肺炎病例的监测和报告意识,对于不明原因发热或咳嗽、气促等症状的病例,应当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内有无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史;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居住史,是否曾接触过以上中高风险地区或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有无聚集性发病或与者的接触史。

  2.病例报告。发现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者,对发热和异常症状的或来访人员,应及时向行政科、社区报告,并做好应急隔离。

  (三)宣传教育与风险沟通

  积开展监测,普及防控知识,开展群防群控,及时向公众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做好防控风险沟通工作。要加强对本单位和监管企业的重点人群、重点场所以及大型人群聚集活动的健康教育和风险沟通工作,是公园、广场、游园、建筑工地等要通过多种途径做好公众和特定人群个人防护指导的指导,减少人群中可能的接触。在发展不同阶段,通过本单位心理变化及关键信息的分析及时调整健康教育策略,及时组织相应的科普宣传。做好返岗人员的健康提示和健康管理。

  (四)及时做好特定场所的。

  及时做好如食堂、办公室、办公室走廊、公共厕所、垃圾箱等特定场所的工作,必要时应当及时对物体表面、空气和手等效果进行评估。

  (五)加强重点场所、人群的防控工作。

  强化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大程度减少聚集性活动,加大各基层单位的防治工作,做好体温监测和登记工作。

  一、城镇建设工作

  城镇建设工作可概括为实施“13579”工程、加强村镇建设规划监管、加强新区城市管理、抓稳定促和谐、抓确保各项建设健康发展五句话。

  (一)实施“13579”工程,加强新区建设

  “1”是建设1处绿地。投资360万元,启动建设杏坛路公园绿化工程,面积1。17万平方米。现已完成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近期即可动工建设。

  “3”是在3条路上安装路灯。投资50万元,于4月份完成了德政街、中原路东延段、金堤路西段三条道路53盏路灯安装。

  “5”是硬化5条人行道。投资394万元,完成金堤路、黄河路、德政街、板桥路、中原路东段五条道路人行道硬化,总面积4。16万平方米,已于8月上旬铺设完毕。

  “7”是新建7条道路。投资XX万元,新建中原路西延至迎宾大道、杏坛路北延至金堤路、黄河路东延至龙泉路、板桥路东延至李庄、龙泉路南段、德政街东延至龙泉路、祥和路一期板桥路至德政街等七条道路及排水工程,使新区6平方公里详细规划区形成七纵五横道路网络。七条新建道路总长4。188公里、排水沟涵8。4公里,排水工程于8月份建设竣工,10月中旬路面铺设完毕,正进行路沿石砌铺,11月中旬全面竣工。

  “9”是完成9项重点工作。一是污水处理厂通过验收并进入了试运行;二是垃圾处理场建成并投入了使用;三是委托山东省规划院完成了新区板桥路、怡苑路、黄河路、中原路、德政街等街道的街景设计;四是对电力调度楼、一中新校区教学语音楼、多功能文体活动中心等重点建设工程各派一名副长和一名业务骨干进行技术指导和服务,实施工程质量监管,确保了建筑质量和施工进度;五是对医院新区病房楼、妇幼保健院、德馨园住宅小区、崇明源小区做好规划设计审查,确保了建筑风格和建设品位符合新区控制性规划;六是严格落实招投标管理办法,确保了招投标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今年我县投资总额6467万元的35个工程项目进入了有形建筑市场;七是完成了板桥路、人民大道、黄河路、金堤路等四条道路灯箱安装和新区现有道路标牌设立,进一步美化了新区环境;八是加强自来水公司生产和防范,安装了摄像头,购置了办公设施,近期迁入了新区办公;九是强立推进新型墙体材料,积扶持滩区砖瓦窑厂利用黄河淤泥生产多孔砖,对新区重点工程建设从设计上要求使用新型墙体材料,使新型墙材从生产、设计、使用和推广上形成良性循环机制,促进我县墙改工作取得了初步实效。

  (二)加强村镇建设规划监管

  制定了《加强村镇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意见》(2011)61号),各乡镇成立了乡镇建设工程管理办公室,对乡镇和从规划、设计、质量、建筑等方面进行有效管理,并做好宣传与技术服务工作,以村镇建设规划的盲目性。

  今年以来,将村镇规划工作作为发展社会主义的主要内容和促进城乡三个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城建抽调技术骨干,制定,牺牲节假日和星期天,深入各乡镇进行村庄规划现状测绘。止目前全县25个村庄已完成现状测绘和总体规划,濮城镇、颜村铺、城关镇、陆集、高码头、白衣阁、张庄等7个乡镇驻地完成了规划,占全县小城镇规划的60%以上。

  (三)加强新区城市管理

  1、加强环卫管理。增设垃圾收集人力三轮车6辆,配备2辆机动三马车。更新沿街果皮箱。增加环卫工人,每天两次上门收集生活垃圾。环卫队组织环卫工人每天进行清扫,拓展环卫清扫保洁,多次开展集中整治活动,治理卫生,掩埋处理围城垃圾,行管人员每天进行检查,确保了主次街道垃圾日产日清,保持干净整洁。

  2、加强对城区招牌和广告设施的管理,严格管理道路、排水和其它市政设施。制止在路灯杆上乱拉乱挂、破坏路灯设施;制止乱建乱占、乱泼乱倒、损坏市政设施等破坏行为。

  3、加大新区规划、建筑市场及建设工程质量等方面的监察力度。心得体会结合城建、土地等有关职能部门对规划区范围内的在建工程进行了拉网式检查,严厉查处违犯规划及建筑市场、建设工程质量方面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擅自改变立面设计和平面布置的违法行为,提高各建设单位贯彻执行城市规划方面的法律、法规意识。

  关键词:建筑垃圾;再生利用;道路工程

  Abstract: The increasing amount of construction waste generated due to various reasons, construction waste defects. Studies show that used in road construction waste recycling project has practical feasibility. Through bricks and scrap recycling waste concrete construction technology and technical properties of recycled materials that meet the relevant specifications for recycled materials and primary subgrade aggregate technical requirements. In addition, building materials recycling technology is quite mature, and with examples of construction waste benefit analysis.Key words: construction waste; recycling; road works

  R124.3

  1引言

  随着中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建筑行业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鉴于中国城市化程度尚浅,城市化体制尚不完善,近年来,城市化工作不断推进,但伴随着城市化进程地不断推进,建筑垃圾的产生量也与日俱增。据有关调查,中国每年产生的垃圾量近4亿吨,其中建筑垃圾约占。但大多数建筑垃圾尚未处理就随处露天或填埋堆放,不仅耗用巨额的征用土地费、垃圾运输清理费等,而且严重地污染当地环境,不利于事业的发展。因此,如何处理建筑垃圾,已成为我国亟待解决的难题。当前,我国公路建设正处于高速发展时期,公路路基及路面各结构层均需要大量的道路建筑材料。考虑到建筑垃圾的主要成分是碎砖、废混凝土,目前对这些废弃材料回收再利用后应用于道路工程的研究,已取得了显著成就。

  下面,本文仅就建筑垃圾在道路工程中的应用前景进行分析。

  2 建筑垃圾在道路工程中的应用

  首先,应对建筑垃圾进行分选,这是建筑垃圾处理的步,其目的就是将建筑垃圾中可回收利用的或不利于后续处理或不符合处置工艺要求的物料分离出来。建筑垃圾的分选有其重要意义,通过对其分选,可将可再生物料加以利用,并将不可利用或有害成分集中处理。建筑垃圾分选系统的总体构图如图1。

  根据建筑垃圾物理性质或化学性质的不同,采取不同的方法将建筑垃圾初步分选之后,可将建筑垃圾分选为三大部分:大块木材、纸板、塑料;金属;砂、石、渣。

  图1 建筑垃圾分选系统总体构图

  2.1 建筑垃圾的应用现状

  建筑垃圾在道路工程中的应用现状主要为道路路基和基层材料,其中,用作路基材料时,主要是以废旧砖块为主要原料,以石灰或水泥为粘结剂制备路基材料;用作基层材料时,主要是以废旧混凝土为主要原料,以水泥或二灰为粘结剂制备基层材料。因此,本文着重探讨废旧砖块及废旧混凝土在路基和路面基层中的回收再利用。

  2.2 废旧砖块在路基中的应用

  建筑垃圾用于公路路基时,是以废旧砖块为主要原料,通过设计不同的砖块、土与粘结剂比例,制成试件,并测试其7d无侧限抗压强度、回弹模量,从而确定路基填筑材料佳配比、佳粘结剂及粘结剂用量。

  废旧砖块用于路基材料时,其小强度应满足《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04)中的相关规定。建筑垃圾的分类方法与标准,是以建筑垃圾5mm以上颗粒含量的不同以及5mm以下颗粒的力学为标准的,其分类结果如表1。

  对于4个类别中的二级建筑垃圾,不宜直接采用。通过对初步分选出的废旧砖块进行现场试验,确定其级别,若满足级别要求,则将废旧砖块通过筛分孔径为250mm×250mm的筛子,筛除250mm以上粒径的砖块。对于粒径大于250mm的砖块需进行破碎处理,破碎后粒径应小于100mm。通过以上准备工作,废旧砖块则可用作路基材料用于路基填料。

  表1 建筑垃圾的分类及分类标准

  路基施工前,应做好基底处理工作,待基底压实度及整平度满足规范中相关要求后,即可摊铺厚度适宜的废旧砖块混合料进行路基施工。路基施工工艺流程如图3所示。

  2.3 废旧混凝土在路面基层中的应用

  目前,对再生骨料及再生混凝土的研究表明,将废旧混凝土加工成再生骨料用于工程结构是技术可行的。国内外有关再生骨料回收再利用的相关资料认为可采用图2所示的工艺流程来制备再生骨料,该工艺简单实用,是一条理想的再生骨料回收再利用流程,其中的各分项内容可根据各单位的实际经济条件和实际工程的场地条件等来选用合适的加工机械、设备和合适的工作人员。在这一生产流程中,骨料破碎和筛分均是国内碎石骨料生产的成熟工艺,因此在生产中关键是要控制好分拣、分选、洁净等环节的工艺技术和质量。再生工艺设备应具有成套化、体积小、可移动性等特点,这样便于流动于各建筑工地就地处理建筑垃圾。

  图3 路基施工工艺流程示意图

  总的来说,再生骨料的回收再利用工艺流程应因时因地制宜,力求方便有效地回收利用,节约成本的同时制备出高质量的再生骨料。

  完成以上准备工作后,对再生骨料分别进行物理性质、化学性质及力学性质相关试验,选取满足《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 D50-2006)要求的再生骨料用于基层材料。

  图2 再生骨料回收再利用工艺流程示意图

  10~40mm10mm以下

  5mm以下

  5~25mm0.15mm以下 0.15~5mm

  再生骨料用作基层材料时,除满足上述物理、化学和力学性质外,还应满足《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9-2000)中对颗粒级配的要求。此外,根据再生骨料用于道路基层的相关研究表明:用再生骨料替代部分天然骨料用于基层材料,有些力学甚至优于用天然骨料制作的基层材料,因此再生骨料在基层中的应用具有可行性。但是,考虑到再生骨料技术性质本身的性以及我们工程应用经验的不足,仍然需要我们谨慎对待。

  3 建筑垃圾应用效益分析

  目前,将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应用于道路工程,主要是考虑其经济效益。其经济效益主要来自两个方面,分别是建筑垃圾替代部分路基填料和基层天然骨料所节省的工程造价。因此,经济效益表达式为:

  经济效益=建筑垃圾替代部分路基填料和基层天然骨料所节省的费用+建筑垃圾外运费用所节省的费用-建筑垃圾破碎费用

  下面,结合实例进行经济效益分析。

  根据拆迁现场实际调查报告推算,以可处理的建筑垃圾总量为100万方为例(不含淤泥、表层土),其中废旧混凝土占9%,总量为9万方;废旧砖块占26.4%,总量为26.4万方;杂土占64.6%,总量为64.6万方。此外,废旧混凝土按1.5吨/方计算,废旧砖块按1.2吨/方计算,杂土按1.0吨/方计算。

  目前,根据调查天然碎石市场价格约为50元/吨,则因废旧混凝土取代天然碎石所节省的成本约为675万元。另外,目前建筑垃圾清运费大约为250元/车(15吨/车),即约15元/吨,由此节约建筑垃圾外运费用约1646.7为万元。根据计算,每破碎1吨建筑垃圾所产生的成本费用约为20元/吨,由此产生的费用为903.6万元。则由以上三项产生的直接经济效益为1418.1万元,经济效益可观。

  其次,建筑垃圾再生利用还具有可观的社会效益。建筑垃圾再生利用方案的实施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解决拆迁区域内的建筑垃圾处置问题,减少了由于外运造成的运输压力、油耗、尾气排放、扬尘、车辆清洗等问题。另外该方案的研发可以加快建筑垃圾资源化的进程,如果将建筑垃圾都加以适当的处理并回收利用,每年将会节约上百亩的耕地,同时可安排数百个就业机会,社会效益可观。

  ,通过对建筑垃圾再生利用方案进行分析,表明该方案还具有相当可观的环境效益。由于建筑垃圾用于再生,避免了大量建筑垃圾的外运,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运输、油耗、尾气排放、扬尘等,避免了增加交通压力、往返需耗柴油、清洗车辆需耗水等诸多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的问题。同时建筑垃圾在拆迁现场的就地处理、就地使用的原则还可以减少上建设过程中对天然砂石及土的消耗量,有效保护周边地区的生态环境,环境效益十分显著。

  4 结语

  1)建筑垃圾产生量与日俱增,由于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管理制度不合理等,目前对环境、社会等带来大损害。因此,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亟待解决。

  2)建筑垃圾在道路路基及基层中的应用中,再生工艺、施工工艺较成熟,并具有可观的经济、社会及环境效益。

  3)建筑垃圾在道路工程中的应用前景广阔,具有再研究的意义。

  参考文献

  [1]王瑞敏,王林秀.中国建筑垃圾现状分析及发展前景[J].建筑工程.2011

  [2]刘建.西安市建筑垃圾替换二灰碎石基层中部分石料的研究[D].长安大学工程硕士论文.2006

  [3]左富云.城市垃圾在透水砖及城市道路上的应用[D].昆明理工大学硕士论文.2008

  一、指导思想

  按照新型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的要求,在全县加快推进农村清洁工程,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强化小城镇的载体功能,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努力建设规划有序、居住、村容整洁、环境优美的美好家园,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

  (一)从2011到2014年,我县计划用5年的时间,在全县规划配套建设乡镇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开展乡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探索建立“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和卫生保洁制度,在全县各乡镇基本建成比较完善的垃圾收集、转运体系,实现农村环境卫生明显改善。

  (二)2012年,我县实施农村清洁工程的马店、永兴、王人3个乡镇进行配套建设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建立健全“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和卫生保洁制度,探索卫生管理机制,积开展乡镇及村庄环境卫生整治,促进农村环境改善。

  三、建设内容和标准

  重点建设:一是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二是垃圾运输设备,包括垃圾转运车及小型垃圾运输车;三是垃圾处理配套设施。乡镇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按照人口数量、分布情况,合理配置。垃圾中转站按照人口数量及《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的规定,镇区人口在1万人以下的乡镇,应按日垃圾转运量小于10吨的要求,建设垃圾中转站,配套相应的运输设备;镇区人口在1-3万人的乡镇,应按日垃圾转运量10至25吨的要求,建设垃圾中转站,配套相应的运输设备;镇区人口在3万人以上的乡镇,应按日垃圾转运量大于25吨的要求,建设1至2个垃圾中转站,配套相应的运输设备。按规划要求,原则上距县垃圾填埋场30公里以内的乡镇,生活垃圾送县垃圾填埋场处理;距县垃圾填埋场30公里以外的乡镇,结合乡镇区位,合理规划建设垃圾处理厂,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理。

  马店、永兴、王人3个乡镇具体建设标准应从实际出发,结合垃圾日产生量、乡镇道路状况等灵活处理,配套建设村镇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四、基本原则

  (1)科学规划,统筹建设。以县域村镇体系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为依据,充分利用现有垃圾处理设施,编制县域垃圾处理专项规划,确定乡镇垃圾处理方式,统筹城乡垃圾设施建设,推动城镇环境卫生管理和服务向乡镇、农村延伸。乡镇做好“一书两图”(垃圾设施建设项目实施说明书、现状图、规划图)的编制,根据人口规模、垃圾产生量,确定建设内容、明确建设时序,绘制垃圾设施现状图,编制垃圾设施规划图,合理布,在图纸上标明建设项目的位置、规模、完成时限。要把村庄清洁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垃圾处理规划中,确保“村收集”环节落到实处。

  (2)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农村清洁工程是一项公共事业,各乡镇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研究制定促进垃圾设施建设的优惠,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积拓宽建设融资渠道,建立完善以政府为主,社会、群众为辅的多元化投资机制,动员和鼓励广大群众及社会力量参与、支持垃圾设施建设,引导群众自觉改善人居环境。

  (3)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结合农村实际,突出重点,“一刀切”、盲目攀比现象。县城垃圾处理场有条件接收周边乡镇生活垃圾的,宜采用“村收集、乡镇中转、县集中处理”的模式,乡镇建设垃圾中转站;地理位置相对独立且运输成本高的乡镇,宜采用“村收集、镇(乡)处理”的模式,在有条件的地方,可由县统筹,多个乡镇联合建设垃圾处理场,实行区域垃圾集中处理。在不适宜建垃圾转运站的乡镇,也可考虑采用其它方式进行垃圾收集处理。

  (4)经济适用,量力而行。垃圾设施建设要充分考虑不同乡镇经济发展水平和环境卫生现状,立足现在,兼顾长远,按照减量化、资源化要求,合理选择垃圾收集处理方式和技术,不贪大求全;根据地理位置、发展需求,建设既经济、适用、,又符合当地特,与整体建设风貌相协调的收集处理设施。

  (5)建管并重,提益。加快乡镇生活垃圾设施建设步伐,完善小城镇公共服务功能,进一步加大对垃圾设施薄弱乡镇的配套建设;垃圾设施建设要与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同步进行,提高小城镇的综合竞争力和居民的生活质量。要加强制度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加强对收集处理、设备的管理和维护,提高使用年限和效率,建立行之有效的环境卫生管理机制,提高垃圾收集处理设施的运行质量。

  五、建设管理

  乡镇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要以规划为指导。垃圾转运站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和施工,垃圾压缩设备、处理设备、运输车辆等,应由政府进行集中采购。转运站站房全省统一设计,垃圾压缩设备、运输车辆由市统一政府采购;转运站站房建设招投标可由县统一组织。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建设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集中采购制、资金报账制、竣工验收制等“六制”。要建立严密的审核制度和透明的资金拨付制度,建设资金实行专款。

  六、资金规模与筹集

  (一)2012年计划完成马店、永兴、王人3个乡镇农村清洁工程(垃圾中转站)建设,工程总投资约380万元,省承担资金266万元,县级政配套资金114万元。省级资金重点支持乡镇垃圾中转站建设和运输车辆、配套设施的购置。县政府发挥市场作用,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乡镇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

  (二)对乡、镇、村驻地企事业单位、商业网点、建筑工地等,可按照“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收取垃圾处理费,具体征收标准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制定方案报县政府审批,收取的垃圾处理费用于乡、镇、村垃圾治理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设乡镇生活垃圾设施,整治农村环境卫生,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从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小城镇建设质量,扩大内需,推进城镇化进程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农村清洁工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周密部署,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好这项工作。为农村清洁工程计划的顺利实施,县住建委将制定下发《利辛县农村清洁工程管理制度》,协调研究和解决问题,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加强督促调度。

  (二)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农村清洁工程工作,各乡镇政府具体负责落实,由县政府负总责,县相关部门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审定建设规划,落实配套资金、建设用地。

  【关键词】建筑垃圾;处置;现状;思考

  近几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桐乡市城市建设迅猛发展,各类建设工程、修缮装修工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大幅度增加。同时,近两年浙江省“三改一拆”行动如火如荼地开展,也产生了大量建筑垃圾,增加了建筑垃圾消纳的负担。因此,如何加强建筑垃圾科学管理,实现建筑垃圾减量化、规范化、科学化处置展已经成为目前桐乡市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建筑垃圾的主要来源及危害

  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建筑垃圾大多为固体废弃物,不同结构类型的建筑所产生的垃圾各种成份的含量虽然不同,但基本上都是由土、渣土、砂浆、混凝土、砖石、打桩截下的钢筋混凝土桩头、金属、装饰装修产生的废料、包装材料及其他废弃物等组成。

  随着桐乡市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各种房地产开发、地下人防工程建设、道路改造、厂房建设、农民新村开发建设及店面装修等,所产生的建筑垃圾量日趋加大,尤其是现在的房地产建设大部分会建造地下人防工程,由此产生大量建筑废土。这些建筑废土除用于工程回填和低洼地填平外,剩余部份去处成了管理部门和各施工单位的一个难题。同时,“三改一拆”产生的大量建筑垃圾也加剧了建筑垃圾处置难。据调查,仅桐乡市区每天产生零星建筑垃圾约350立方米,建筑垃圾占到城市垃圾总量的比重越来越高。

  建筑垃圾虽然没有生活垃圾那样的恶臭,但它带来的危害却不容小觑。一方面,建筑垃圾的倾倒或填埋不仅严重影响一个城市的市容环境卫生,而且占用土地,污染了土壤、空气和水资源,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另一方面,装运建筑垃圾进行违法乱倾倒的车辆大多都是重型自卸(后八轮)货车,城市道路路面被超载超重车辆碾压后,往往不堪重负,损坏严重,增加了道路维修负担。

  二、建筑垃圾管理现状及处置水平

  1.理顺管理体制机制

  自2008年7月起,桐乡市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该市管理实际,制订了《桐乡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对建筑垃圾的运输、消纳、处置等环节均作出明确规定,在制度上进一步明确了建筑垃圾怎么管、如何处置等问题。同时,明确了城市建筑垃圾由城管部门负责审批、执法和管理,并在城市管理设置建筑垃圾管理办公室。市规划建设、公安、交通、、物价、工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做好管理工作,妥善解决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职能交叉、相互推诿的机制弊端,建筑垃圾管理工作逐步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管理轨道。

  2.加强建筑垃圾处置配套设施建设

  自2008年该市开展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以来,先后在市区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11处,配套相关处置设施,承担起城市建筑垃圾的消纳和处置工作,并指派人员实行24小时管理,确保环境整洁良好。此外,在市区各社区建立了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用于临时收纳房屋装修垃圾,并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到建筑垃圾消纳场。

  3.推进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

  一是建立处置核准制度。严格建筑垃圾出入审批手续,建筑工地、房屋装修、道路挖掘等产生建筑垃圾的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向城管部门提出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申请,经核准后方可开工建设,对建筑垃圾产生源头进行有效管控。二是建立运输单位准入制度。严格落实城市建筑垃圾运输公司及运输车辆准入制度和资质年检年审工作。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须符合“不少于20辆核定载重质量5吨以上的自卸车辆,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安装GPS定位系统”等条件,且按照核准的运输时间、路线、地点运输和处置城市建筑垃圾。目前,该市已有6家企业、253辆运输车辆取得运输资格。建筑垃圾交给已取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的运输经营单位和运输车辆运输。三是实施数字化管理模式。在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上安装GPS定位系统车载终端设备,对各公司的建筑垃圾运输、消纳处置活动实施全程监控,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现象基本得到遏制。

  4.严格执法管理

  建筑垃圾管理办公室配备专门的执法人员、执法车辆、锁车设施等执法装备,加强对市区各类建筑垃圾(包括建筑、拆房、市政、交通、水利等)的管理、处置和执法,同时加强对各镇、街道处置建筑垃圾的管理和指导。城管、公安、建设、交通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不定期开展联合整治,对乱倒建筑垃圾、抛洒污染路面等行为从严查处。针对夜间建筑垃圾乱倾倒较多的实际情况,专门抽调执法人员组成夜间巡查组,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公布值班举报电话,及时查处乱倒建筑垃圾行为。今年以来,该市依法查处各类违法处置建筑垃圾案件达200余起。

  三、当前建筑垃圾处置存在的问题

  1.建筑垃圾去处难

  尽管桐乡市先后建设了11处建筑垃圾消纳场,但由于各个消纳场先后饱和或用于土地项目建设,无法实现循环使用,每个消纳场的“寿命”仅半年左右,便逐个关闭。目前仅存一处,位于绕城北路外,由于路程远、运输成本高,造成使用率低下。与此同时,随着市区周围的不断开发,土地资源紧张,建筑垃圾消纳场的选址越来越难。建筑垃圾无正当去处也造成了乱倾倒建筑垃圾行为的多发。日趋加大的建筑垃圾量和由于选址难而导致日趋减少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所产生的矛盾已经成为桐乡市建筑垃圾管理的一大难点。

  2.道路遗洒、扬尘情况普遍

  由于运输渣土带来道路遗撒、扬尘情况屡见不鲜,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工地在处理建筑垃圾的过程中对出入口和工地内道路硬化程度不高,造成运输车辆带泥运输;二是运输公司为追求利润大化,在装载建筑垃圾过程中会装的过满,在车上形成“小山”(即“尖头车”),易造成道路遗洒、扬尘等情况的发生;三是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不规范。运输车辆的类型有重型自卸货车、中型自卸货车、轻型自卸货车、低速自卸货车、变型拖拉机、运输型拖拉机等。除重型自卸货车配有盖板外,其余的都没有密封措施,容易造成路面遗洒。在桐乡市的运输车辆中重型自卸货车所占的比例仅为20%,大部份车辆陈旧,挂外地牌照,且大部份车辆都仅挂靠在运输公司,流动性、随意性大,不便于相关部门管理。

  3.跨区域建筑垃圾处置难

  近年来,因桐乡市周边地区地铁及其他工程的陆续开工建设,产生了大量工程沙土,桐乡市大麻、洲泉、崇福、石门、河山等镇陆续涌入大量的工程车倾倒沙土,甚至从初的直接偷倒发展到从农户手中承包土地进行倾倒,严重污染环境,毁坏耕地,破坏国家土地。以该市某镇为例,2014年以来,共教育和制止建筑垃圾乱倾倒行为21起,其中跨区域倾倒行为8起,占38%。由于此类现象所处的法律体系不健全、监管体制不明确、跨区域沟通协调机制缺位等原因,导致跨区域倾倒建筑垃圾行为的处置困难、久罚不治。

  4.建筑垃圾处置方式落后

  目前桐乡市对建筑垃圾的处置方式简单,仅仅对渣土、砂石、陶瓷等进行简单分类,主要以填埋为主,部分废料、废土用于工程填埋和企业制砖,处置能力和水平比较滞后,用于循环利用的不到总量的10%,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不高,加速了消纳场的饱和,占用了大量土地,造成严重环境污染。

  四、关于建筑垃圾处置的几点思考

  1.加强源头管理和动态管理相结合

  严格审批,加强建筑垃圾清运公司及车辆的监管,适当提高准入门槛,执法部门督促运输公司对运输车辆进行严格规范管理。执法管理部门加强日常巡查管理,从开工前条件审查入手,做到文明施工、出场车辆不带泥、不造成对干道的扬尘污染,抓好“净车”出场源头管控和“两点一线”过程监管。同时加强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对无运输、超载抛洒、违法倾倒建筑垃圾等行为进行严格查处。

  2.完善跨区域协调机制

  完善跨区域处置建筑垃圾的相关法规,理清跨区域处置建筑垃圾申请的审批主体,探索研究在一个地点申请受理多个县市级主体审批方案。建立跨区域部门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建筑垃圾执法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各执法部门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及时通报相关行政许可、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等情况。

  3.实施建筑垃圾综合循环利用

  建筑垃圾中的许多废弃物经分拣剔除、集中粉碎后可以作为再生资源重新利用。国外大多数国家将建筑垃圾看做重要的再生资源,实现了建筑垃圾的高回收率和循环利用。因此可以借鉴国内外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模式,对黄土、工程渣土、塑料和拆迁垃圾材料等进行科学分类、分区堆放,引进再生技术,为制砖厂等企业提供原料,切实提高利用率,实现建筑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政府应加快鼓励,对于再生建筑材料的企业应给予奖励或资金补助,积探索建筑垃圾处理新模式。

  关键词:扬尘 成因 防治 对策

  中图分类号:X734 文献标识码: A

  当前,大气污染、雾霾、沙尘暴频繁出现,让我们重新思考环境治理的问题。其中,控制道路扬尘污染就是一项重要内容,它对提高环境空气质量和减少身体疾病大有好处,并已成为扬尘污染控制的重点之一。笔者以丰润区公路现状为例,对公路扬尘的成因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了一些相应的防治对策。

  1、交通道路扬尘产生的原因

  道路扬尘,是指公路上的积尘在一定的动力条件(风力、机动车碾压或人群活动)的作用下,一次或多次扬起并混合,进入到空气中形成一定粒径分布的颗粒物。路面扬尘受路面质量、积尘数量、车流量、行驶速度、车辆类型以及地面风速等多种因素影响。下面以丰润区为例,对公路扬尘产生的原因加以分析。

  1.1公路两侧缺乏统一规划,的马路经济现象是公路扬尘的主要根源。由于公路两侧没有统一规划,部分群众无视公路法规,没有红线退位意识,在公路红线控制区内随意建房、办厂,甚至私填边沟设置道口,从事维修、洗车、配货、储运等经营活动,而且门前场地及平交道口基本都未硬化,多为土路面,积尘严重,是雨雪季节,运输车辆出入这些经营场所经常向公路上携带泥土,这是造成公路扬尘的重要原因之一。据统计,丰润区境内国省干线及县级公路沿线有厂企450余家,街道化里程约102公里,占总里程的近一半。仅国道102线、112线重合段还乡河桥北至押库山段3.7公里的范围内,就有违章建筑180余处、私开平交道口151处、私搭乱建91处。

  1.2车流量大,重载车辆多,车辆苫盖不严,尾气排放剧增。机动车行驶过程中的道路扬尘也是空气污染的主要因素之一。丰润区地处京津唐腹地,交通便利,境内及过境运输车流巨大。截至2014年12月底,全区货运车辆总数为24875辆,其中83%为8吨以上重载车辆。2013年交通量调查显示,102国道平均日交通量达到54929辆次,其中货运车比列约为80%,且多以砂石料等散装货物为主。机动车行驶造成自身磨损、消耗及尾气排放,重型车辆在运输过程别是一些拉运石粉、煤灰、石碴的车辆,由于封闭不严,造成粉尘、废料等飘洒都带来了公路扬尘。是雨季,车轮从建筑工地、矿场、未硬化道路等携带的泥土和物料等也进一步加剧了扬尘。

  1.3道路破损严重,修复不及时。因建设养护资金短缺、日常投入不足,致使部分路段是地方公路破损严重,出现大面积坑槽、裂缝、车辙等病害。破损路面由于反复碾压和季风形成了比较严重的公路扬尘。以丰润区为例,公路通车总里程为1786公里,平均好路率只有77%。以县道丰董线为例,全长27.5公里,目前约70%的路面严重破损,有近三分之一的路段已不能顺利通行,致使积土多,公路扬尘严重。

  1.4养护资金短缺,养护保洁方式较为落后。近几年交通量增长,对公路造成的损坏率也随之增高,而养护资金投入并未随之加大,由于资金的短缺,许多公路病害不能得到及时整修,养护作业机械化更实现,大部分公路保洁还是以人工清扫为主,而且公路垃圾收运系统不完善,没有专门的公路垃圾处理站,有时还会出现垃圾搬家现象,这些都是造成公路扬尘的主要因素。虽然,近几年,养护部门加大了对养护机械设备的资金投入,购置了一些清扫、洒水机械设备,但对于目前的养护任务来说还远远不够。

  1.5公路沿线在建工地文明施工意识不强。一些工地未按照标准设置围挡,渣土运输车辆出入工地没有清洗设施带泥上路,工程施工过程中没有或不及时洒水降尘,土不能及时覆盖或清理,绿化后不能及时清理剩余土,堆场不覆盖,露天装运等,也成为道路扬尘的一个源头。

  2、公路扬尘防治的对策

  道路扬尘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及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联合治理,协同作战,才能有效改善道路扬尘污染,提高空气质量。

  2.1统一规划公路两侧建筑,开展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河北省公路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规划和新建村镇、开发区、集贸市场应当避开公路。确需沿公路建设的,应当在公路的一侧进行。《河北省公路路政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在审批公路两侧的建设项目和建设用地涉及公路建筑控制区时,应当征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政府部门应协调国土、规划、城建等相关部门,在审批公路沿线项目建设时,严格落实《公路法》、《路政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对公路沿线的建设交通的前置审批权,严格控制红线退位,公路街道化、集市化。积组织开展联合行动,对公路两侧现有的违法建筑、私搭乱建进行彻底整治,恢复公路边沟,交通绿化用地,科学规划设置平交道口,减少不必要的道口,并对保留的平交道口进行硬化,以达到固土除尘的目的。

  2.2严格运输车辆管理,减少物料撒漏。运输车辆撒漏是产生路面积尘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交通部门联合治超的高压态势下,白天一般出现遗漏现象较少,但部分车辆都是在管理单位下班后进行违规运输,以致在路面上形成大量尘土。在保持超限超载车辆查处力度的同时,加大公路扬洒治理力度,加强源头治理,要求专门从事渣土、石料、煤炭、垃圾运输的单位或个人,依法取得准运手续,并按照交警、城管和环卫等部门批准的线路、时间、地点,进行运输和倾倒。同时,鼓励使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清运渣土、石粉、煤灰,以扬洒,减少公路扬尘。

  2.3大力开展道路绿化,打造绿廊道。绿化是改善空气质量、治理道路扬尘的有效途径。交通部门、政府部门应统一制定绿化工作方案,加大资金投入,在抓好干线公路绿化建设的同时,应逐年有计划对地方公路进行绿化,可采取草、灌木、乔木相结合的立体绿化模式,或者实施硬化措施,或者绿化和硬化相结合,增加绿化覆盖率,消除路肩边坡地面,真正把道路建成环境优美、花草争奇的绿长廊。

  2.4加大机械化投入,强化道路保洁、冲洗抑尘。改变传统落后的保洁作业方式,购置的机械化清扫设备,变人工清扫为机械化保洁,在易污染路段增加养护人员进行辅助保洁,提升公路保洁质量。同时根据不同路线制定不同的保洁、冲洗方案,对洒水车、清扫车、养护工人进行合理分配,针对风大易扬尘、垃圾乱飞的情况,增加冲洗洒水、清扫频次,延长作业时间,二次扬尘。

  2.5严格监管施工工地,尘土入路。道路两侧的各类施工工地也是路面积尘的主要来源。因此,要加强对道路两侧各类施工工地的监管,有效控制路面积尘。道路两侧工地应设置高标准围挡;工地内道路、操作场地应进行硬化处理;泥土、易尘物料应采取覆盖或洒水措施;运送渣土、材料的车辆出工地时,应将车轮冲洗干净,车辆将泥土带入附近道路。拆迁施工和拆除违章建筑时,有条件的地方应实施洒水降尘,扬尘随风污染附近道路。

  2.6加快道路建设改造步伐,提升道路通畅水平。交通道路要减少扬尘,道路的完好率、平整度是位的。应加大对交通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高质量完善交通路网规划,改造修复破损的地方公路,及时有效处理公路病害,减少因路面破损、车辆颠簸等造成的扬尘。

  。

  一、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

  认真贯彻落实王通林书记在全县大会暨作风建设年动员会议的讲话精神和县政府颁发的《关于在全县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成立了**县规划建设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县建设系统“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领导班子在作风建设上向社会作出了六项,制定了为民服务十件大事,开展了“纠歪风,树新风”大讨论,踊跃为农村低收入农户捐款,在边查边改阶段,发出征询意见表400多份,向社会各界征询意见,作风建设年活动不断深入。党员的作风建设紧密地和廉洁自律工作结合,与党风廉政建设、效能建设等结合,与建设系统的各项工作结合起来,有力的促进了建设系统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城乡规划进一步深化

  1、积开展各种规划编制。编制完成了海口组团城镇总体规划、仁庄镇城镇总体规划、油竹新区控制性调整规划、县城近期建设规划、东山区块详细规划、旧城改造修编规划;委托编制了县域总体规划、戈岙湾经济适用房详细规划、水南村头区块详细规划、阜山乡集镇总体规划、石溪乡集镇总体规划、阜山历史文化村镇保护规划。完成了太鹤大桥1:500地形图修测、刘基广场1:500竣工地形图的测量。

  2、加强了规划审批管理。规划审批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上半年县政府了《**县私人建房管理暂行办法》、《**县旧村改造管理暂行办法》,我和国土资源共同了《非法占用土地及违反建筑行为查处暂行规定》,规章制度的有效地规范了管理。半年来,县城共核发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19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70件,建设用地面积21.2万平方米,办理建设工程规划138件,建筑面积42万平方米;村镇共收件898件,共核发建设用地规划174本,建设用地面积4.6万平方米,共核发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333本,建设用地面积18.8万平方米,共核发建设工程规划158本,建筑面积18.2万平方米,共核发村镇规划建设243本,建筑面积8.6万平方米。“一书一”和“一书两”的发放率进一步提高。

  3、为企业入园建设提供服务。今年上半年,油竹、温溪、海口、船寮、高湖、腊口等乡镇工业企业引资势头良好,为使工业企业早日入园开工建设,编制了各个工业小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时为企业办理选址手续,共审批工业企业项目选址32个,共计用地面积36公顷。

  4、深化实施“阳光规划”。深入实施阳光规划各项内容,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方案事前公示、城乡规划方案调整公示、城乡规划方案事后公布制度,建设项目批前公示、批后公布制度,实行城乡规划听制度,建立了城乡规划信息咨询及查询制度,以热线电话12319为服务载体,充分吸收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改进了城乡规划工作。

  三、城市建设有序推进

  上半年,我继续加快组团城市之间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投资1.2亿元,上半年完成基础设施投资4760万元,较好地完成了年初建设计划。

  1、城市道路广场建设:完成了东山道路的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报告、49省道过境桥与临江路互通工程的立项、江南一号区块市政配套设施工程的方案、泥湾区块市政配套设施工程的初步设计;开工建设了泥湾区块市政配套一期工程;完成了刘基广场建设工程。

  2、城市给供水管道建设:完成了新建岭景山道路排水工程的立项及初步设计、塔山大桥至温溪沙埠自来水管网建设工程;开工建设了温溪至温溪供电所自来水管网建设工程;完成了太鹤公园高位水池建设工程。

  3、重点项目建设工程。投资2500万建设水厂二期扩建工程,现已完成工程总投资的85%;投资5400多万,建设中部组团城镇供水工程,日供水量3万吨,现完成工程总量的35%;污水处理厂项目主体工程、污水收集系统已完成65%,管网安装全面展开,9月份全面投入通水。

  4、环境卫生建设:完成了油竹垃圾中转站设计方案的施工图;完成季庄无害化垃圾处理场二期扩建工程并已投入使用;

  5、城市亮化建设:完成了“三桥一带”亮丽工程的建设,对老城区老化线路及时维修。

  6、燃气网点管理:对全县100多个经营网点进行整顿和规范,督促5个燃气企业完成了气瓶库的建设,基本撤除了城区范围的销售网点。

  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坚持培育与规范并举,既认真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又积扶持开发企业发展,房地产业管理进一步加强。上半年房产开发完成投资4.63亿元,施工面积68.69万m2,总预售面积15.03万m2。

  一是抓好经济适用房建设。为切实解决中低收入者住房问题,加快了水南农贸市场经济适用房建设,完成了经济适用房分配资格审查工作;认真做好戈岙湾1000套经济适用房前期准备工作,完成了规划设计方案,现正在出施工图阶段。二是认真实施城镇廉租房制度。去年了《**县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实施办法》以后,今年扩大了受益范围,以发放住房租赁形式对特困户实行补助。同时,又在建设经济适用房时,拿出一定比例的房子用于廉租住房,切实解决了一部分困难群众的居住问题。三是加强了发、房产交易管理。今年上半年共办理房地产交易1116件,计建筑面积14.4万平方米,交易金额52914万元。存量房地产交易方面,今年共办理房屋交易425件,计建筑面积4.9万平方米,交易金额21142万元。办理抵押登记2605件,抵押金额149529万元。办理商品房备案登记971份,计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

  五、建筑业监管力度不断加大

  上半年,全县在建工程102个,建筑施工面积达80万平方米(不包括私人建房),建筑业共总产值达6.33亿元。

  一是抓建筑工程生产,严把关。认真落实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生产责任状,严格执行开工条件资料审查制度,共核发建设工程38件,建筑面积63万平方米,竣工备案项目44个;认共签订生产责任书48份,审查办理了开工条件工地48个;加大巡查力度,坚持日常巡查、重点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积开展每季度一次的质量生产大检查和“月”活动,发出责令整改通知100份,提出整改意见800余条。对生产经费投入不足,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等存在隐患的工地,视情节轻重,该罚则罚,不手软。积推行生产质量例会制度,及时传达文件精神,交流管理经验,表扬企业,通报管理差的企业,提高了质量意识和管理水平。

  二是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严把质量关。一是落实质量监督计划,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均进行监督交底,使监督工作有的放矢,共制定监督计划117份;二是以抽查预防为主,科学的测试手段为辅,对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的质量进行重点监督,发出质量隐患整改通知书106份,预防质量事故20起,有效地确保了工程质量;三是试验室材料检测工作逐步规范化、标准化,不断提高了服务水平。

  三是逐步规范建筑有形市场,提高工程公开招投标率。2007年上半年,我县的房屋建设和市政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有序状态下继续推进。上半年进场完成交易的建设工程25个。其中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20个,标底总造价16854万元,中标价13607万元,节约国有资金3247万元,节约率19.3%,公开招标率100%;邀请招标项目5个,标底造价17555万元。中标价15926万元,节约率9.3%。工程标底总造价34409万元,中标价29533万元,通过招投标节约资金4876万元,节约率14.2%,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查处违法招投标法案件9起,2起列入丽水市不良行为公示名单,7起案件列入县不良行为或予以行政处罚。

  六、城市管理不断完善

  全力投入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各项工作,努力清除“脏、乱、差”现象,不断改善市民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品位。

  1、规划管理。加大了规划宣传力度,提高了群众的规划意识,改善了规划执法环境,加强了执法力度。共查处违法案件78件,下达停建通知书78份,拆除违法建筑47处,拆除面积1126平方米,立案8起;村镇共查处违法建设150次,依法拆除25处,有力地维护了规划的严肃性。

  2、市容市貌管理。按照城市街容标准和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要求,加强了亮丽工程和路灯的检查与管理,亮灯率在98%以上;加大了市容市貌管理力度,规范了夜间摊点的占道经营行为,取缔违章占道500多次,处罚130多次;加大了市容市貌的综合整治力度,进一步对建筑工地和房屋装修规范管理,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要求施工和装修人员及时清运残渣废土,做到场清料净。对县城户外广告进行全面清查,拆除破旧户外广告6处,办理审批126件,巩固了市容市貌的洁净容颜。

  3、环境卫生管理。认真做好制定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的宣传工作;加强环卫管理,延长环卫保洁时间,添加设备加强渣土处置能力,加大季庄垃圾填埋场的整治力度,开展了春季灭蚊蝇、消病源的喷洒工作,加强建筑垃圾的管理,环境卫生有了很大改善。

  七、移民工作稳步推进

  认真做好移民建房结算工作,配合滩坑电站建设指挥部对第二水平年的移民房及其基础设施工程进行免费技术服务,直接到移民房和基础设施工地进行技术服务以及解决质量纠纷问题达90多人次,以质量组和技术服务组的名义出具质量问题处理建议方案18份,有力地保障移民建房的质量和。

  八、队伍建设步入正轨

  一、科学灭鼠,务求实效

  为灭鼠效果,要结合创卫活动的深入开展,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部位的除害力度。实行科学防制,全乡做到“五个统一”,即统一指挥、统一时间、统一投、统一方法、统一行动;“五个不漏”,即不漏部门、不漏单位、不漏地段、不漏住户、不漏房间。要经常进行环境清洁,扫除鼠粪,维修鼠咬痕迹,查找和封堵鼠洞、鼠道。在鼠类活动场所连续饱和投放鼠5-7天,室外每30米一堆,室内每15平方米投放2堆,每堆15-20克,投率、到位率达95%以上,确保物灭鼠效果。陈圩居委会、前营居委会、乡区、各单位、物业小区要在房屋四周的外墙角及围墙墙角设置长期固定的鼠毒饵站,毒饵站每30-40米设置一个,每个毒饵站一次投放30克鼠。

  二、职责分工

  灭鼠活动坚持“属地管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

  (一)各村负责所属社区、村(居)范围内居民户和公共环境的灭鼠工作;

  (二)各部门要负责本部门管理范围内各单位的灭鼠工作;

  (三)乡居民小区的灭鼠工作由当地居民委员会、产权单位负责,有物业管理的由城管负责;

  (四)公共厕所、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场的灭鼠工作由城管负责;

  (五)乡区中学小学校、幼儿园的灭鼠工作由文教办负责;

  (六)医疗卫生单位灭鼠工作由卫生院负责;

  (七)公共绿地、道路附属绿地、渠道、拆迁和建筑工地、车站等公共环境和场所分别由城管、水务站、道路管理所等部门负责;

  (八)宾馆(旅社)、酒店、饮食行业、食品加工及经营单位等的灭鼠工作分别由卫生院、安检所负责;

  (九)农贸市场灭鼠工作由城管所负责;

  (十)公共娱乐场所(含网吧)的灭鼠工作由文广站负责;

  (十一)其它场所按隶属关系由产权单位或管理部门负责,责任不明确或有争议的区域,其灭鼠工作的责任单位由乡创卫办确定;

  (十二)乡卫生院要做好灭鼠工作的技术培训、业务指导和灭前、灭后的密度监测工作,并将结果及时报送乡创卫办。

  三、保障措施

  各村委会、乡属各单位要根据具体情况,制订春季灭鼠工作方案,分级落实灭鼠工作专(兼)职人员,确保灭鼠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对重点单位和场所的检查督促,灭鼠成效。

  乡区各单位鼠经费、物业小区的毒饵站设置及鼠经费由乡财政承担;各村委会、乡属各单位、驻魏各企业单位、园区灭鼠经费自行筹措,所需鼠数量按辖区内居民每户2包加上单位、工厂、企业灭鼠用量进行落实。

  本次春季灭鼠以物消杀为主,灭鼠物要使用国家规定的、无二次中毒的慢性抗凝血杀鼠剂,各单位和个人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氟乙酰胺、毒鼠强、“三步倒”等急性剧毒违禁鼠。在灭鼠过程中,要高度重视鼠管理工作,落实防范措施,对死鼠作焚烧或深埋处理,避免发生人畜中毒事件。

  四、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3月25日-4月5日)。

  (二)投阶段(4月6日-4月15日)。

  投放鼠要做到“定人、定点、定时”投放,灭鼠物要保留5天以上,吃多少补多少,吃完加倍投放。

  序  言

  为深入贯彻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委住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住房和城乡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9〕56号)、《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等有关要求,提升我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水平,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分院编制了《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引(试行)》。

  本指引适用于我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各环节。

  本指引主要内容包括:1. 总则;2. 分类技术体系;3. 分类管理体系。

  委托单位: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编制单位: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分院

  目  录

  章 总 则

  第二章 分类技术体系

  2.1 分类标准

  2.1.1 分类类别

  2.1.2 分类标志

  2.1.3 生活垃圾产生源

  2.2 分类投放

  2.2.1 投放模式

  2.2.2 可回收物的投放

  2.2.3 有害垃圾的投放

  2.2.4 厨余垃圾的投放

  2.2.5 其他垃圾的投放

  2.3 分类收集

  2.3.1 分类收集点

  2.3.2 分类收集站

  2.3.3 产生源分类收集

  2.4 分类运输

  2.4.1 分类运输要求

  2.4.2 分类运输车辆

  2.4.3 分类转运站

  2.5 分类处理

  2.5.1 可回收物的处理

  2.5.2 有害垃圾的处理

  2.5.3 厨余垃圾的处理

  2.5.4 其他垃圾的处理

  第三章 分类管理体系

  3.1 组织保障

  3.1.1 党建引领多方联动

  3.1.2 明确责任强化落实

  3.1.3 规划先行示范引领

  3.1.4 督促指导确保成效

  3.1.5 保障资金提益

  3.2 宣传教育

  3.3 促进措施

  3.3.1 源头减量

  3.3.2 时尚

  章 总 则

  1.1为加强我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改善人居环境,维护生态,节约资源,控制污染,促进城市精细化管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指引。

  1.2本指引依据《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等法规,参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 19095)、《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CJJ/T 102)、《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 27)、《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操作规程》(T/HW 00001)等标准,结合我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际情况制定。

  1.3 本指引适用于我省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同时适用于相关的规划、建设、监督和管理活动。

  1.4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实施源头清洁分类,充分回收,大限度降低进入焚烧、填埋处理设施的生活垃圾量,控制环境污染。

  1.5 各市以政府为责任主体开展相关工作,应编制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科学合理确定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模式及建设相应的分类处理设施,建立完善的分类收运系统。

  1.6 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明确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1.7 合理确定实施路径,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各市以街道为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及时总结经验,以点带面,逐步将好的生活垃圾分类做法和模式推广至全市、全省范围。

  1.8 着力促进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推行再生资源规范化、化处理,有效推进可回收物的资源化利用。

  1.9 应加快配套建设能力充足的分类收运处理体系;配备满足垃圾分类运输、密封性好、标志明显的收运车辆,杜“先分后混”、“混装混运”;按照“宜烧则烧、宜埋则埋、焚烧为主”的原则,建设与前端分类相匹配的终端处理能力。

  1.10 我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除可参考本指引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 分类技术体系

  2.1 分类标准

  2.1.1 分类类别

  根据《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CJJ/T102),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应结合本地区垃圾的特性和处理方式选择垃圾分类方法。按照《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城市生活垃圾应当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大类。严禁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垃圾、建筑垃圾等混入生活垃圾处理体系。

  (1)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和可资源化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纸制品、塑料制品、玻璃制品、纺织品和金属等。

  (2)有害垃圾,是指纳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家庭源危险废物,属于有害物质、需要处理的生活垃圾,包括: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灯管、家用化学品和医用品等。

  (3)厨余垃圾,是指以有机质为主要成分,具有易腐烂发酵发臭等特点的生活垃圾,包括:家庭产生的家庭厨余垃圾和餐饮服务、机团单位食堂、集贸市场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也包括家庭产生的小型树枝、花草、落叶等。

  (4)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表2-1 生活垃圾分类目录

  1

  可回收物

  纸类

  旧报书本、箱板纸(旧纸板箱)、废纸、其它废纸张

  塑料

  PET瓶、塑料包装物、其它废塑料

  玻璃制品

  平板玻璃 、瓶料玻璃、其它废玻璃制品

  金属

  黑金属(废钢、废铁)、有金属(废铜、废铝、废锡、废不锈钢)、其它金属(包括稀贵金属)

  织物

  旧衣服、旧棉被、其它废织物

  小型废弃家电

  熨斗、电吹风、打印机、传真机等

  2

  有害垃圾

  废电池

  废镍镉电池、废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

  废灯管

  废弃的荧光灯管

  医用品

  废弃医用品及其包装物

  杀虫剂

  废杀虫剂、剂及其包装物等

  含汞产品

  含汞温度计、血压计等

  油漆

  废油漆和溶剂及其包装物

  胶片、相纸

  废胶片、废相纸

  3

  厨余垃圾

  家庭厨余垃圾

  果皮果核、菜根菜叶、肉类、剩饭剩菜、茶渣、汤渣、过期食品等

  餐饮垃圾

  餐饮业、食堂等产生的废弃食材、剩饭剩菜等

  植物花木(高大花木除外)

  枯枝落叶、残花枯草等

  4

  其他垃圾

  不可再生利用、低附加值或混杂且受污染并分类的其他类别垃圾

  被污染的纸类、纸塑铝复合包装(利乐包)、被污染的塑料制品、受污染的玻璃及陶瓷制品、受污染的破、损、脏、旧衣物、废弃的一次性低汞或无汞电池、动物粪便等

  生活垃圾的具体细分类标准,可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生活垃圾特性以及垃圾终端处理设施予以细分类。分类责任人可根据可回收物处理利用需要,对生活垃圾进行细分类。

  2.1.2 分类标志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志和颜应符合《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 19095)的规定。

  分类标志应准确并保持清晰和完整,符合图2-1的规定。

  图2-1 生活垃圾分类标志

  生活垃圾分类标志使用的颜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可回收物标志为蓝,标为PANTONG 647C;

  (2)有害垃圾标志为红,标为PANTONG 485C;

  (3)厨余垃圾标志为绿,标为PANTONG 2259C;

  (4)其他垃圾标志为黑,标为PANTONG Black 7C。

  图2-2 生活垃圾收集容器示意图

  各城市现有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如分类标志或颜与国家现行有关标准不符的应本着节约的原则,逐步淘汰换新。

  2.1.3 生活垃圾产生源

  参照《生活垃圾产生源分类及其排放》(CJ/T 368),结合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需要,按城市区域性质和产生的生活垃圾特性划分为居民区、办公区、公共场所、文教区、医疗机构、餐饮机构、集贸市场、其他产生源等八类。

  (1)居民区产生源包括居民社区以及企事业单位、商业区内的居民楼等。

  (2)办公区产生源包括党政机关,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各类企事业单位等用于办公的场所及用房。

  (3)公共场所产生源包括道路、公路、铁路沿线、桥梁、隧道、人行过街通道(桥)、机场、港口、码头、火车站、长途客运站、公交场站、轨道交通车站、公园、旅游景区、河流与湖泊水面等。

  (4)文教区产生源包括幼儿园、中小学、大学及各种专职培训机构等。

  (5)医疗机构产生源包括医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

  (6)餐饮行业产生源包括各类集中生产加工和提供餐饮的场合,包括只提供餐饮的酒楼、饭店、食品店、餐饮店等,兼有提供餐饮和住宿的宾馆、公寓、酒店等,食品加工机构,企事业单位的食堂等。

  (7)集贸市场产生源包括农贸市场、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包括独立或附属于商贸大厦或其他机构或居民区内经营蔬菜、瓜果、肉禽、水产等零售或批发的场所。

  (8)未列入上述产生源的归类为其他产生源。

  2.2 分类投放

  2.2.1 投放模式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应综合考虑便捷、和等因素,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选取本区域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模式,制定本区域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方案。

  生活垃圾产生者应遵照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设定的分类投放方案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常见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模式主要有下列三种:

  (1)定时定点投放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根据实际需要,设定分类垃圾收集点、限定投放时段,由生活垃圾产生者在该时间段,将垃圾分类投放至收集点。

  (2)定点不限时投放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根据实际需要,指定分类垃圾收集点、不限定投放时段,由生活垃圾产生者将垃圾分类后投放至对应的收集点。

  (3)专袋投放

  生活垃圾产生者将垃圾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分类,分别使用具有身份信息识别功能的分类垃圾袋袋装后,按照规定分别投放至分类垃圾收集容器。

  此投放方式应视各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由管理责任人确定实施。

  2.2.2 可回收物的投放

  生活垃圾产生者宜将可回收物暂存,适时交售给废物资源化回收点,或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点)。

  可回收物宜按照纸类、塑料类、玻璃类、金属类和纺织类进行细分类。可回收物分类投放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尽量保持清洁干燥,避免污染。

  (2)废纸及废包装物应折好、压平、捆牢,回收投放时应避免受到污染。大块纸板、泡沫板等松散大件废品,不宜直接投入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应规整后置于投放点(容器旁)或预约上门收集。一次性纸碟、墙纸、复写纸和被污染的纸巾、厕纸以及未明确后续回收利用途径的复合材料包装物等应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3)废塑料容器应进行清除残留物、压扁等处理,再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

  (4)废玻璃容器应进行清除残留物再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并应破损;碎玻璃应先用厚纸包裹好,再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5)废金属应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金属易拉罐应进行清除残留物、洗净晾干、踩扁压实等处理,金属尖利器物应用硬纸包裹捆绑后或将尖锐面钝化后再投放。

  (6)用于捐赠的旧纺织物,宜清洗干净,打包后投放至旧纺织物回收箱或自行送到门设置的捐赠点;废弃纺织物应捆牢后投放至纺织物回收箱或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旁);污损严重的废弃纺织物等应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旁)。

  2.2.3 有害垃圾的投放

  有害垃圾应按照以下要求分类投放至有害垃圾投放点或收集容器:

  (1)有害垃圾投放时应保持物品的完整性。

  (2)镍镉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投放时应保持完好,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破损的电池应用透明塑料袋封装后再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

  (3)废荧光灯管应保持完整、干燥,破损,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破碎的灯管应用较厚的纸张包裹并用胶带缠好,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4)弃置品及具应保持原包装,并应连同包装一并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未受污染的纸盒等外包装可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

  (5)废杀虫剂、清洁剂、空调清洗剂、空气清新剂、油漆等均应与原容器一起密封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

  (6)在公共场所产生有害垃圾且未发现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时,应携带至有害垃圾投放点妥善投放。

  (7)有条件的地区应细化有害垃圾类别和有害垃圾收集容器种类。

  2.2.4 厨余垃圾的投放

  厨余垃圾应按照以下要求分类投放至厨余垃圾收集容器:

  (1)厨余垃圾应去除包装物后分类投放,包装物应投放到对应的可回收物或其他垃圾收集容器中。

  (2)厨余垃圾应滤干液体后按分类要求投放至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并将盛装厨余垃圾的塑料袋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3)餐饮服务、机团单位食堂应配置油水分离装置和收集容器,投放前应对厨余垃圾进行固液分离和油水分离处理,一次性餐饮具、酒水饮料容器、塑料台布等不得混入厨余垃圾。

  (4)集贸市场、标准化超市等场所的厨余垃圾应投放至厨余垃圾收集容器或指定投放点。

  (5)外卖盒内的残余物应投放至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可再生利用的外卖盒宜清洗达到回收要求后投入可回收物收集容器,不适宜回收利用的则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2.2.5 其他垃圾的投放

  其他垃圾应按照以下要求分类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1)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不得投入除此以外类别明确的垃圾收集容器中。

  (2)暂时不明确具体分类类别的垃圾,应投放入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内。

  2.3 分类收集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应结合投放方案设定本区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方案,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应当配套分类收集设施和设备,实行密闭化分类收集,杜混收混运。

  2.3.1 分类收集点

  垃圾收集点应有专人管理,并符合下列要求:

  (1)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的数量、密度和规格,应根据区域内分类垃圾产生量、收运频率和作业时间,因地制宜、科学合理设置。

  (2)垃圾收集点的位置应较为固定,应便于投放、收集。

  (3)垃圾收集点地面应硬化并宜采取排水措施,应定期清洗,无固定清洗设备的应采用移动式清洗设备,保持地面干净整洁,无污水积存。

  (4)垃圾收集点应设置分类投放指引牌,引导投放人合规投放。

  (5)收集点内的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可采用120L或240L的分类垃圾桶;居民区的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宜采用箱式收集容器。

  (6)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应摆放整齐、外观整洁干净、分类标志清晰可见,密闭后应能水分和气体外溢,如有破损应及时维修、更换。

  (7)垃圾收集容器中的垃圾不得满溢、不得散落。

  (8)有条件的地区可采用信息化、智能化技术促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

  2.3.2 分类收集站

  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区域,应根据《生活垃圾收集站技术规程》(CJJ 179)等相关标准要求设置分类收集站,配套必要的设施设备进行垃圾分类收集。分类收集站应有专人管理,并符合下列要求:

  (1)收集站的布置应满足运输作业的要求,预留好作业通道,便于安排垃圾运输路线,且不影响道路交通。

  (2)收集站应在明显位置设置公示分类信息,公示内容应包括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分类收集点位置分布、投放要求、分类收集流程和作业要求,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

  (3)收集站应满足垃圾收集容器暂存、收运的周转要求,并设置相应的标识标线。

  (4)收集站应配有固定垃圾清运车辆停车位,满足垃圾收集作业空间的需求。

  (5)密闭的收集站内应设置供电、供水和排污等设施,做好灭蚊灭蝇措施,满足清洁要求。

  (6)开放的收集站内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应加盖密闭。

  (7)收集站应定期清洗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保持桶具、地面的清洁。

  (8)收集站的设置宜符合下列规定:

  1)封闭的居民区内,宜设置收集站;开放式居民区应按垃圾产生规模单独或联合设置收集站;

  2)农贸市场收集站宜设置在交通便利且避开人流密集的区域;

  3)学校收集站的设置宜远离学生活动区域;

  4)医院生活垃圾收集站应与医疗废弃物收集站分别设置。

  (9)可回收物收集站的设置和管理由可回收物回收利用经营者负责,其经营场所选择和设置应符合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布规划和设置要求,通过预约回收或者在可回收物回收点定时定点回收等方式提供便民回收服务。

  2.3.3 产生源分类收集

  城市不同区域场所的垃圾收集点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居民区垃圾收集点及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宜逐步减少,各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可组合设置收集点,也可单独设置收集点。

  (2)集贸市场应在市场内设置单独的生鲜垃圾收集站,收集站内将垃圾进行干湿分离并分类运输至终端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有条件的可设置技术成熟的厨余垃圾处理设备等就地处理设施。集贸市场内各个体经营者应按要求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至相应的收集容器。

  (3)机团单位应合理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投放点,收集容器应设置于投放方便的区域,有害垃圾收集点应设置在有人监管的区域;有厨余垃圾产生时,应设置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废弃食用油脂收集容器和油水分离器等。

  (4)公共场所应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点,收集点宜设置在道路交叉口、公交车站、休息区等区域,不宜过密。

  (5)医院候诊区、诊疗室和病房宜配置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每层门诊楼、住院楼宜配置一个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医院垃圾的分类应区分医疗垃圾与其他生活垃圾,严禁混杂投放。

  (6)学校应按照教学区、食堂、生活区域和公共区域等不同位置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教学区域内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食堂内设置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生活区域按居民区的要求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操场、广场和道路等公共区域按公共场所的要求进行设置。有害垃圾的收集应由学校后勤管理部门根据区域实际情况,设置一个或多个有害垃圾收集点,统一收集管理。

  2.4 分类运输

  分类收集的生活垃圾应由相应的运输单位负责分类运输,严格执行分类收运要求,杜“先分后混”、“混装混运”;运输单位应当根据城市交通状况,科学合理地确定生活垃圾的运输时间和路线,与其他社会车辆实行错峰运行。具备条件的,生活垃圾宜安排在夜间运输。

  2.4.1 分类运输要求

  (1)垃圾运输应、及时、、,运输过程中造成二次污染。

  (2)应按不同的垃圾类别,分别配置相应的作业车辆。

  (3)应建立垃圾分类运输档案,记载内容应及时、完整和准确。

  (4)生活垃圾应及时进行收运,作业单位宜在运输车辆收运前30分钟内将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送至收集站,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长时间滞留。

  (5)有害垃圾的运输应执行危险废物相关管理规定。

  (6)垃圾运输模式应根据收集站的分布、运输距离和运输量,并结合地形和路况等因素确定。

  (7)垃圾装载时,应规范操作,减少对居民的影响;生活垃圾分类运输时间宜避让道路交通高峰时段,不应影响居民休息。

  (8)垃圾装运量应以车辆的额定荷载和有效容积为限,严禁超重、超高运输。

  (9)在运输过程中应无垃圾扬、散、拖、挂和污水滴漏现象;运输完成后,运输车辆应至指定地点进行排水,应对车身、车轮、驾驶室和箱体内部等进行全面清洗。

  (10)收运人员应经过培训,作业时应注意作业,并统一着装。

  2.4.2 分类运输车辆

  (1)生活垃圾运输车辆运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技术条件》(GB 7258)的规定。

  (2)生活垃圾运输车辆的配置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技术规程》(CJJ 205)的规定及《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T 47)的规定。

  (3)垃圾分类运输车应优先选用密闭性好、具有防臭味扩散、防遗撒和防渗滤液滴漏功能、、标志清晰的车辆。

  (4)垃圾分类运输车应进行定期清洁和维修保护,保持车容整洁、良好运转,出现损坏或者数量不足的情况,应当及时维修、更换或者补设。

  (5)生活垃圾运输车辆应标识相应运输类别的生活垃圾标志,并安装定位系统和监控系统,运输途中应保持正常运行。

  (6)厨余垃圾转运车除内部加做防腐涂层外,还应满足密闭性好、装卸方便、便于收集和清洗、自动化程度高、作业过程密闭,无污水泄露和异味的散发,性好等性能要求。

  (7)有害垃圾运输车辆应配备灭火器、防油手套和应急箱等应急器材。

  2.4.3 分类转运站

  (1)转运站应根据垃圾分类的需要进行建设与管理,既有的转运站应按垃圾分类的要求进行改造。

  (2)转运站的建设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T 47)、《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项目建设标准》(CJJ117)的规定。

  (3)转运站的运行管理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维护技术规程》(CJJ 109)的规定。

  (4)垃圾转运站应当建立日常管理制度和管理台账,按照分类标准和有关要求记录分类垃圾来源、类别、数量、去向等信息。

  2.5 分类处理

  生活垃圾处理应按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采用技术、成熟的处理工艺技术,提高资源化利用率,确保无害化处理率。

  各市应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相匹配的分类处理系统,已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的生活垃圾应严格分类处理,避免将已分类的生活垃圾再次混合处理。

  各市应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满足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需求。鼓励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园区建设,优化技术工艺,统筹各类生活垃圾处理。

  2.5.1 可回收物的处理

  可回收物应当交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处理。

  2.5.2 有害垃圾的处理

  有害垃圾的处理应执行危险废物相关管理规定,由具有经营的单位采用高温处理、化学分解、填埋等方式进行处理。

  2.5.3 厨余垃圾的处理

  采取长期布和过渡安排相结合的方式,加快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统筹解决厨余垃圾处理问题。

  厨余垃圾未经处理不得用于饲养牲畜,不得直接排入公共水域、厕所、市政管道或者混入生活垃圾中。厨余垃圾可采用下列方式进行处理,以达到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目的。

  (1)好氧微生物处理;

  (2)厌氧综合处理;

  (3)“固液分离+焚烧发电”处理;

  (4)昆虫生物能转化处理。

  2.5.4 其他垃圾的处理

  根据分类后的其他垃圾产生量及其趋势,按照“宜烧则烧、宜埋则埋、焚烧为主”的原则,加快以焚烧为主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切实做好垃圾焚烧飞灰处理处置工作。

  生活垃圾填埋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GB 50869)等标准规范的要求,并按《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评价标准》(CJJ/T 107)通过无害化等级评定。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和现行行业标准《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 90)等标准规范的要求,并按《生活垃圾焚烧厂评价标准》(CJJ/T 137)通过无害化等级评定。

  第三章 分类管理体系

  3.1 组织保障

  3.1.1 党建引领多方联动

  (1)党建引领全面推进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是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责任主体,要注重加强党建引领,推动“一把手”亲自抓垃圾分类工作,建立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积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发挥党员的作用,建立“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动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体系,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的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运行体系。

  (2)部门联动统筹推进

  各市要明确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和职责分工,强化部门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面。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发展、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要在同级和政府的领导下,统筹推进本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商务、教育、文明办、、妇联、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各市人民政府应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委住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7〕63号)、《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组织推进本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各市环卫主管部门、发展(委)、生态环境、教育、商务、文明办、、妇联、公共机构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应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转发住房和城乡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粤建城〔2019〕140号)等文件要求,组织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各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主管部门还应按照《广东省能源转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粤能新能函〔2019〕622号)等文件要求,组织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各市教育还应按照《广东省等7部门联合转发关于在学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18〕2号)等文件要求,组织推进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各市卫生计生委()还应按照《广东省卫生计生委等8部门转发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粤卫函〔2017〕1950号)等文件要求,组织推进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3.1.2 明确责任强化落实

  (1)明确管理责任人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行管理责任人制度,城市各区域应明确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

  1)住宅小区等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单位自行管理的,由自管单位负责;没有物业管理或者单位自行管理的,由居民委员会负责;

  2)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的办公场所,由本单位负责;

  3)集贸市场、商场、展览展销、餐饮服务、商铺等经营场所,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没有经营管理单位的,由经营单位负责;

  4)道路、桥梁、隧道、人行过街通道(桥)、轨道交通、机场、港口、码头、火车站、长途客运站、公交场站、公园、旅游景区、河流与湖泊水面等公共场所和公共建筑,由权人或者其他实际管理人负责;

  5)不能确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的,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落实责任人。

  (2)落实管理责任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的职责包括:

  1)建立生活垃圾日常分类管理制度,记录产生的生活垃圾种类和去向,并接受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3)根据生活垃圾产生量和分类方法,按照标准和分类标志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和收集容器,并保持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正常使用;

  4)明确生活垃圾的投放时间、地点;

  5)制止混合已分类的生活垃圾;

  6)督促检查垃圾分类,把垃圾交由相关单位处理。

  3.1.3 规划先行示范引领

  (1)坚持规划先行,做好顶层设计

  各地级以上市应根据新时代生活垃圾分类需要,做好顶层设计。各地级以上市应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地方法规;应编制完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标准,以及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的目标任务、重点项目、配套、具体措施;制定垃圾分类规划、工作方案,建立年度工作计划制度并有效执行。

  各市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卫专项规划时,应将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全过程分类、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作为重要内容,做好顶层设计,同时编制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标准,以及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的目标任务、重点项目、配套、具体措施。

  各市应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满足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需求。

  (2)强化示范引领

  公共机构率先示范。各市应明确市、区公共机构垃圾分类推进部门,根据《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参考标准》,结合实际推进本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强化示范引领作用。各市公共机构垃圾分类推进部门要组织党政机关和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率先实行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各国有企业和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经营场所,比照党政机关积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要求。

  推进示范片区建设。各市要以街道为单元,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以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为基础,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及时总结经验和特做法,逐步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扩大到全市。

  3.1.4 督促指导确保成效

  (1)扎实做好督促工作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卫展、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要积争取同级和政府的支持,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奖惩机制,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相关考核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应建立考核制度并有效执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纳入卫生城市、文明城市测评以及文明社区、文明小区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评选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主体或责任人应积配合各级生活垃圾分类主管部门的成效检查工作,并接受相应奖惩;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通过教育、处罚、拒收和纳入社会诚信体系等方式进行约束,逐步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准确率。各市应建立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定期汇总垃圾分类工作进展并向上级报告。

  各地级以上市应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市、区、街道、社区”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制定相关考核办法,明确年度考核,定期开展专项督促检查,实施年度考核。

  各市、区公共机构垃圾分类推进部门,根据《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参考标准》,要结合本市工作实际,制定评分细则,明确达标要求,组织本地区公共机构通过自我评价等方式完善工作措施,形成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常态化、化机制;结合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对本地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监督检查,不断提高工作成效。各部门要根据评价标准开展经常性对照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发挥表率作用。

  (2)加强工作协调指导

  各地级以上市应建立“市、区、街道、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指导机制并有效执行。

  各地级以上市应建立公共机构、比照公共机构要求实施垃圾分类等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指导机制并有效执行。

  各市、各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所辖地区、所辖行业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指导,应利用各种形式、各种渠道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培训、指导。

  3.1.5 保障资金提益

  (1)多渠道做好资金保障

  各市要建立稳定持续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各级财政要将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套建设经费、宣传教育经费等纳入年度预算,建立动态增长机制。建立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资金,加大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奖补支持,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主体的奖励鼓励。制定有害垃圾集中收集处置支持,确保有害垃圾规范收运处置。

  (2)模式提益

  按照多排放多付费、少排放少付费,混合垃圾多付费、分类垃圾少付费的原则,逐步建立分类计价、计量收费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制度,提高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积性。

  模式,引导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引导企业回收利用低价值可回收物。

  3.2 宣传教育

  各市要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意义的宣传,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要做好垃圾分类的入户宣传和现场引导,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认识,自觉参与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养成生活垃圾分类惯。

  (1)各市、区人民政府应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制定宣传计划,组织、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宣传工作。

  (2)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发动体系,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发挥网络、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作用,鼓励建设垃圾分类宣传科普基地并免费向市民开放,广泛开展舆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

  (3)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应当通过宣传栏、电子屏、新闻客户端和公共视听载体等设施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

  (4)各市教育等主管部门应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平台,加强各级各类学校的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应深入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等活动,切实以生活垃圾分类为载体,培养一代人良好的文明惯、公共意识和公民意识。

  (5)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以及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应当发挥各自优势,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推动全社会、各阶层参与垃圾分类。

  各市等部门应开展青年活动,积创造条件,鼓励和引导青少年积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树立生态文明价值观,带头践行绿生活方式,让绿、低碳、公益成为更多青少年的时尚追求。培育者队伍,引导青少年者深入基层社区,与群众面对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和服务等实践活动,不断提升活动的性,使广大青少年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各市妇联等部门,应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主题实践等活动,面向广大家庭大力传播生态文明思想和理念,倡导绿生活方式,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引导家庭成员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成为生活垃圾分类的参与者、践行者、推动者。

  (6)轨道交通、机场、码头、车站、公园、旅游景区、体育场馆、商场、市场等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的管理责任人,应当采用多种形式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

  (7)鼓励组织、者组织等社会公益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动员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活动。

  (8)鼓励生活垃圾分类主管部门联合宣传、教育等相关机构建立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培训基地。

  3.3 促进措施

  3.3.1 源头减量

  积倡导集约、节约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各市应积转变产品生产方式和居民生活方式,从产品的生产、包装、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理全生命周期进行统筹,提倡节约资源、物尽其用。

  开展农副产品、食品、化妆品、礼品、外卖、快递等过度包装专项治理,对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实施 “限塑令”落实专项整治。鼓励居民采用容器盛放厨余垃圾,减少塑料袋使用,限制一次性消费用品使用,倡导绿低碳消费。餐饮服务企业、宾馆、酒店、旅游景点等经营单位,应尽量减少或取消一次性用品免费供应,如有需要,应执行有偿使用原则。加强餐饮行业监督管理,倡导“光盘行动”。快递行业应使用可循环利用的箱(袋),胶带等包装,通过计价优惠、押金返还等方式鼓励收件人返还箱(袋)供重复利用,提高快递包装物回收利用率。

  3.3.2 时尚

  各地应鼓励,提倡垃圾分类新时尚。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积探索生活垃圾分类理念、技术、管理、制度、宣传、模式。

  各地要推进理念,让全民认识到垃圾分类不是简单的举手之劳,而是一个科学体系,综合体现了国家的文明程度,城市的管理水平,民众的素质高低。引导人们放眼长远,关注“门前雪”之外的“大”,不纠结于垃圾分类的“小麻烦”,让“麻烦事”变“分内事”,让垃圾分类成为新惯、新风俗、新规矩、新时尚。

  鼓励产学研结合,积推进垃圾治理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研发,逐步提升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设备的技术性和科技水平。加快城市智慧环卫系统研发和建设,探索“互联网+”模式,提升垃圾分类及回收利用的便捷性。

  各地可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发挥网络、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作用,采用宣传方式推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主体,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在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中集思广益不断推进管理、制度、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