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加蓬BIC货物跟踪单是谁做的?一般是由出口商来做的。BIC的全称是BORDEREAU D'IDENTIFICATION DES CARGAISONS, 翻译为货物跟踪单或追踪单。根据加蓬GABON的规定,自2007-09-01日起,所有发货至加蓬的货物都必须申请BIC货物跟踪单。如果没有申请此货物跟踪单将视为触犯加蓬的条例,并在目的港可能受到严厉惩罚。自2010-01-01日起,加蓬实行新的BIC,并且更名为BIETC电子货物跟踪单。
加蓬BIC号码申请程序如下:
- 申请人告知详细资料以及出运资料,如:共出运几票货,每票货的承运详情(20'或40'柜,产品名称,散货或滚动车数量),发货港(port of loading),卸货港/目的地(port of discharge),装船期(ETD)(如还未确认,提供预计的),船抵目的港日期(ETA),海运费(ocean freight)
- ZKTEST上海真科将会出报价单给申请人以便安排汇款。申请人汇款至我司的账户。报价单内会写明我司账户号码等汇款详情。
- 根据国外的相关规定,正本BIETC跟踪单必须于装船15日内批复生效,否则拒绝生效BIETC正本。
- 待货物承运后,申请人需填写申请表格并连同提单及COMMERCIAL INVOICE及报关单一起电邮给我司,以便我司发送BIC草本给申请人核准。申请人必须仔细查阅并核准BIC DRAFT。
- 待申请人核准BIC草稿后,我司方将此BIC跟踪单发给国外批复。BIC货物跟踪单一旦批复后不能做出任何修改。
- ZKTEST上海真科将批复后的BIC电子跟踪单正本(PDF格式)将以电邮发给申请人。申请人需将此文件打印出来或将附件转发给卸港收货人,货代或船公司等。
以上仅仅是对加蓬/利伯维尔/奥文多/谦蒂尔港等BIC电子货物跟踪单的大概介绍,如果您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或者想了解更多的操作细节,那么请询问我们上海真科的工作人员。由于本网页不能做到实时更新,而目的国的规定和文件要求可能会突然发生变化。如果本网页所述信息和我们工作人员的要求相互冲突,那么请以我们工作人员的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