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一般罐头食品厂对罐头作常压水煮加热杀菌处理时都采用本形式的卧式杀菌锅,本设备通过引入压缩空气可实现反压杀菌。如冷却需在锅内进行,须用水泵打入锅顶部的喷水管(或采用水循环系统)。在杀菌时,由于加热使罐头温度升高,罐头内压力会超过罐外(在锅内)的压力。因此,为了避免杀菌时玻璃瓶罐内增压而跳盖,对马口铁罐两端面凸出,必须施加反压力,特别是对需要较高杀菌温度的肉类罐头更应如此。使用反压力杀菌,即是用压缩空气通入锅内增加压力,防止罐头凸罐和跳盖,其操作情况分述如下:
由于压缩空气是不良导热体,况蒸汽本身又具有一定的压力。因此,在杀菌时升温过程中,不放进压缩空气,而只在达到杀菌温度后处于保温时,才开放压缩空气入锅内,使锅内增加0.5-0.8个大气压。特经过杀菌后,降温冷却时,停止供应蒸汽,将冷却水压入喷水管。由于锅内温度下降,蒸汽冷凝,而使锅内力降低采用压缩空气的压力来补偿。
在杀菌过程中,应注意最初排气,进而泄汽,使蒸汽流通。亦可每隔15-20分钟放气一次,促进热交换。总之必须满足杀菌条件的规定,按一定程序进行,杀菌温度的高低,杀菌压力的大小,杀菌时间的长短和操作方法等均由罐头产品杀菌工艺作出具体规定。
五、使用、维护与保养:
(1)用户应贯彻执行国家劳动总局1981年5月颁发“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中第五章使用与管理和有关容器安全技术规定。
(2)用户应根据本单位的生产工艺杀菌条件和本杀菌锅的技术性能制订杀菌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杀菌锅安全操作规程至少应包括:
1、杀菌锅的操作工艺指标及最高工作压力,最高工作温度。
2、杀菌锅的操作方法与程序和注意事项。
3、生产运行中应重点检查项目和部位,以及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异常现象和防止措施。
4、设备停用时的封存和保养方法。
(3)本设备严禁超过设计压力,超过设计温度运行。
(4)使用杀菌锅的操作人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并经常保持安全附件,齐全、灵敏、可靠,发现不正常现象应及时处理。
(5)杀菌锅装设有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等安全附件,本设备增加温度调节装置,在使用过程中应加维护与定期校验。本设备的安全阀开启压力等于设计压力,应经常保持灵敏、可靠,应防止随意调整。压力表精度不低于2.5级,无铅封压力表不得使用。其准确度至少应每检验一次,压力表指示失灵,刻度不清,表盘破裂,泄压后指针不回零位,铅封损坏等情况,均应立即更换。温度计应进行定期校验,使用前应以标准温度计校验正,以后每年应核正一次,凡水银柱断裂和标准温度相差超过0.5℃则应送修或更换。
(6)杀菌锅应定期检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外部检查,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内部检验,每六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验,检验前的准备工作和检验项目,均按“规程”和有关规定进行,检验报告存档备案。
(7)在使用过程中应经常对斜面自锁楔块、滚轮、锅耳、转环法兰等滑动与滚动接触部位涂抹滑脂和机油,以保证磨擦面处于润滑状态。
(8)锅身法兰面上的密封圈因老化,缺损和磨损过大时,应及时更换,以便保证密封,防止泄漏。
(9)设备停用时,应将杀菌锅和锅盖的内外表面清洗干净、吹干。外露加工表面刷以防锈油;安全检测控制仪表予以罩封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