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山东省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改性乳化沥青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2017-03-10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代理:- 招标人:山东省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改性乳化沥青设备采购由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山东省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山东省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本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山东省公路桥梁建设根据工程施工需要,决定采购2台改性乳化沥青生产设备。本次采购要求设备性能稳定、质量可靠、节能环保、转场方便、经济,提供质保、售后服务,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公告。交货地点:潍坊昌邑饮马镇中心医院东临济青二标一分部拌和站内山东省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济青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主体工程第二标段项目经理部路项目施工范围内。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划为为1个包件
2.2采购内容:
包件
采购内容
技术要求
数量
供货期
1
改性乳化沥青设备
生产乳化沥青和改性乳化沥青,且生产能力达到10T/H
2台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非“三证合一”的一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授权人身份证及工程业绩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副本)和彩色复印件1套(加盖公章),企业信誉良好的生产企业或者代理商,投标人如为生产企业注册资本金需不低于800万元。
3.1.2 投标人如为生产商,需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安全、生产(销售)许可证及相关资质证书,应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或具备等同的质量资格认证书;代理商必须具有生产企业的合法授权,需提供符合本次招标资质要求生产企业的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销售)许可证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和符合本次招标资质要求的生产企业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代理委托书,并同时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产品质量和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同时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投标产品的制造工艺、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文件一致。
3.1.3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商的本次采购产品安全、生产(销售)许可证复印件;
3.1.4近年来同类改性乳化沥青设备供应项目销售业绩良好,自2013年至今每年销售业绩不小于3台。
3.1.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能开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6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诉讼,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包件投标,否则均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具备投标资格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2日至2017年3月6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因 未 及 时 办 理 注 册 审 核 手 续 影 响 报 名 及 投 标 的 ,责 任 自 负;
联 系 人 :李 贤 成 王 蕾
邮 箱 :b j h t z b 8 8 8 @ 1 2 6. c o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