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京冀生态水源保护林建设合作项目第三

名称:2015年京冀生态水源保护林建设合作项目第三

供应商:北京龙腾中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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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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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董建华 (请说在中科商务网上看到)

产品编号:75543223

更新时间:2021-10-07

发布者IP:118.199.8.225

详细说明

  2015年京冀生态水源保护林建设合作项目第三标段(云雾山林场)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农林牧渔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河北

  1. 招标条件

  2015年京冀生态水源保护林建设合作项目第三标段(云雾山林场)已由承德市林业局《承德市林业局关于2015年丰宁满族自治县国营林场总场京冀生态水源保护林建设合作项目》(承林字[2015]164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北京市政府投资,招标人为丰宁满族自治县国营林场总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位于丰宁满族自治县云雾山林场,项目区建设规模人工造林0.2万亩。

  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人工造林中的整地、栽植和所需苗木,计划工期116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必须是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法人单位;

  3. 经营范围必须包括造林、林木种子种植业或林业种子种植业(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

  4. 投标人必须具备两名以上(含两名)林业专业的技术人员和具有林木种苗质量检验员证~书的检验员一名以上(含一名);

  5. 投标人近四年内在河北省境内从事过国家林业生态建设项目工程且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须出具近四年从事国家林业生态建设工程的合同(或者提供县级或县级以上林业生态工程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和结算工程款的证明材料;

  6.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在丰宁满族自治县境内自有苗圃基地。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 6 月 9 日至 2015 年 6 月 15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11:30 时,下午14:3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自带U盘,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副本)原件、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散页无效)在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310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 年 7 月 1 日 9 时 00分,地点为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316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邮  箱:longtengzzvip@163.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

  邮  编:10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