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江南省设于清朝顺治二年(1645年),省府位于江宁(今上海)。清代的江南省前身是明朝的南直隶江南省,规模大致相当于今日的江苏省上海市和安徽省。康熙六年(1667年)清廷撤江南省,分设江苏和安徽两个省。上海造币厂将其锻造的银币标明“江南省造”,是因为其时姑苏已经有一个专铸机制铜元的造币厂,其锻造的铜元均标明“江苏省造”。为避免稠浊,上海造币厂将其锻造的银币标明“江南省造”。系中国钱银史上仅有名不副实的省份银币。
准库平七钱二分的重量应当在30克左右。1898年~1905年(光绪二十三年至三十一年),江南造币厂在八年时间里所生产的银币,增加了干支纪年(俗称新江南),早期重量也是按之前标准30克来制造,但是没有流通;后来重量改成26.3--27克,这是我国在银币铸造上镌干支纪年系列最早的省份。根据八年铸币统计,光绪三十一年铸币最少,但亦生产了200多万枚银币,最多的年份要数光绪二十七年,这一年里,共铸制了5000多万枚银币,由此,可以看出这家造币厂的生产能力非同一般。1911年(宣统三年),江南造币厂共铸壹元银币70.5万枚,贰角银币5.5万枚,壹角银币1万枚。现存世的有"江南省造宣统元宝"一钱四分四厘(贰角)和七分二厘(壹角)币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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