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福海离婚子女抚养权

名称:深圳福海离婚子女抚养权

供应商: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价格:面议

最小起订量:1/次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港中旅大厦21-26层

手机:13267121127

联系人:张律 (请说在中科商务网上看到)

产品编号:219871751

更新时间:2025-03-13

发布者IP:123.52.223.200

详细说明
产品参数
品牌:华商律师事务所
品牌类型:咨询服务
成立日期:1993年
总部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注册资本:1090万元人民币
律师人数:994人
产品优势
产品特点: 深圳市哪里有律师事务所?选华商律所,擅长各类刑事辩护,侵权诉讼,丰富的诉讼经验,众多知名律师案件,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深圳华商律所,专利侵权诉讼/辩护,房屋纠纷等。
服务特点: 华商拥有广泛的客户群体,其中既包括世界五百强的大型跨国公司,也包括各类大、中型国有企业和成长型民营企业;既包括传统的房地产、建设工程企业,也包括国内外知名的银行、证券、保险、期货、投资基金等各类企业,同时也为政府、行业协会、事业单位以及公民提供法律服务。

  深圳福海离婚子女抚养权

  深圳华商律师事务所,深圳知名离婚律师,深耕婚姻家事领域十余年,办理案件近千起。在婚姻、继承、家族财富传承、私人财富管理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擅于将诉讼经验与各类财富管理工具相结合,多次办理标的额巨大、涉及股权分割、家族财富传承,以及涉外、涉港澳台等跨地域、跨领域的疑难复杂案件,以其专业、独到的法律见解为客户赢得胜诉,深受客户的好评。具有多学科办案功底,横跨法律、财经两大领域。

  进行全面细致的法律分析和总结,成为同行操作指引。

  为业内外人士提供专业数据和经验参考。坚持理论实践相结合,组建家族财富研究中心,致力于信托、保险、理财、税务等多领域的综合研究与实践。积极投身社会公益慈善,发挥婚姻家事律师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加入“***律师服务团”经典案例更多案例>>?转移财产:对方转移财产数百万,二审直接改判,帮助委托人获得比一审多一倍的财产?股权分割:公司上市男方掌控财富,为处于弱势的女方争取到千万财产?房产分割:夫妻拥有十几处房产,均登记在男方名下,为女方争取到数千万补偿款?婚姻过错:男方实施家庭暴力,帮助女方取得房屋99%的产权?同居生子:非婚生子,男方将孩子抢走,帮助女方取得孩子抚养权?无效婚姻:发现男方患艾滋,成功宣告婚姻无效,还女方婚史清白?子女抚养:帮助委托人将抚养费降至原来的五分之一?家庭纠纷:代理某体坛名将家事纠纷,助其维护合法权益?分家析产:宅基地拆迁,儿媳离婚要分拆迁房,成功为男方及其父母节省数百万?继承纠纷:父亲先于祖母去世,为孙女争取到祖母遗产?涉港离婚:对方香港人,助我方当事人顺利离婚并取得孩子抚养权?涉外离婚:我方出国在外,为当事人免去国内外来回奔波,顺利解决离婚难题

  解除同居关系或离婚诉讼中,女方主张青春补偿费的,法院如何处理?女方以同居期间多次怀孕人流等原因影响身体健康为理由要求男方赔偿,法院应否支持?答:以上情形属于同居造成的后果,无合法婚姻为前提,故以上请求无法律依据,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男方起诉解除同居关系的案件中,女方已怀孕的,如何处理?答:人民法院仍应继续审理。如何认定事实婚姻?自 2001 年婚姻法修改后,事实婚姻还受法律保护吗?答:我国在一定范围内承认事实婚姻的合法性。1994年2月1日之前,男女双方符合婚姻法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处理,不论双方共同生活时间长短,不论双方共同生活初期或者某个阶段是否符合婚姻法的实质婚姻关系要件。1994年2月1日之后,同居的双方补办登记,否则其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障。

  深圳福海离婚子女抚养权

  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会有一些处理材料;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据除书面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做一公,再提交法院为宜;捉奸在床,收集这类据难度很大,可通过拍照摄像取得,但要注意不能侵犯隐私权。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有三种情况: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双方的名义,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一般是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明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且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深圳福海离婚子女抚养权

  确定夫妻共同财产应注意的几个问题。军人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买断工龄款等费用,并不属个人财产或共同财产,其中夫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平均值,所得数额部分为共同财产。一方婚前个人的房产,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管理、使用,该房产虽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房产的增值部分应作为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按揭房屋的处理。按《婚姻法解释二》的规定,对离婚时尚未取得权且双方有争议的房屋,可以就该房屋的使用权作出判决,当事人取得权后再另行诉讼。但实际操作过程中,也可以直接将房屋和按揭贷款分开处理,根据双方协商一致或评估的房屋现价,判决由一方享有房屋买卖合同中买方的权利,并由该方继续履行按揭贷款合同,对另一方给予房屋现价的一半作为折价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