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罗茨鼓风机在启动开机前应作好以下各项预备义务;当罗茨鼓风机正常运转后,操作工应亲密凝视一切部件运转情况,随时察看机器各部件的温度,机器的振动,以及消声器的乐音,如有异常应立刻停机。⒈保送介质的进汽温度通常不得大于 40℃。
⒉介质中微粒的含量不得逾越 100mg/m3,微粒最大尺寸不得逾越最小义务间隙的一半。
⒊运转中轴承温度不得高于 95℃,润滑油温度不高于 65℃。
⒋运用压力不得高于铭牌上规则的升压范围。
⒌罗茨鼓风机叶轮与机壳、叶轮与侧板、叶轮与叶轮间隙出厂时已调好,重新装配时要保证该间隙。
⒍罗茨鼓风机运转时,主油箱、副油箱油位必需在油位计两条红线之间。
基本要求
1、鼓风机应契合本标准的规则,并按照经规则顺序赞同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2、鼓风机的设计、制造及普通技术功用应契合JB/T、8941.1的规则。
3、鼓风机应在进气温度不高于40℃,气体中固体微粒的含量不大于100mg/`m^3`,微粒最大尺寸不大于鼓风机气缸内各相对运动部件的最小义务间隙之半的条件下正常运用。
4、在规则义务条件下,鼓风机累计无缺点运转时间应不少于6000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