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自《国家外汇管理关于进一步推进外汇管理完善真实合规性审核的通知》公布生效以来,境内企业办理境外投资登记及资金汇出手续的时间及对审核材料完备性的要求都大大增加,尤其对购汇金额较大的境外投资项目而言,其资金出境和交易进程的不确定性增加。总体来说,我国境外投资监管体系正在不断优化和完善,不管是由及负责核准或备案的项目端,还是外汇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的资金端,监管的方式都进一步全面和系统化,突出了境外投资的事中和事后监管。在投资领域方面也倾向于引导企业更为理性地进行投资,非理性境外投资以及存在风险隐患的境外投资受到限制或禁止。
股东背景、资金来源、投资真实性要求:无法具体说明境内股东或合伙人背景、资金来源(例如:自有资金、银行贷款、以募集资金等合规方式获取的资金)以及境外投资项目真实性的,很难通过审查财务要求:近一年独立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不能出现亏损;净资产回报率好高于5%,同时资产负债率好低于70%办理境外投资备案经哪三个主管部门审批国内企业投资境外企业时,不管是去境外建厂,设立公司,开设分公司,或者并购当地企业股权,只要涉及直接或间接获得境外公司的权,控制权、经营管理等,就需要进行境外投资(ODI)备案。
企业到境外投资设立公司肯定需要国内母公司对子公司进行输送资金 ,
这一步需要做境外投资备案,那么申请境外投资备案,一般要达到哪些条件呢,
那首先是企业的成立时间,一般企业达到一年以上的成立时间并能够提供最新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还不能是亏损的状态,第二是公司的净资产的回报率,最好要高于5%,越高越好,
而公司的资产负责率越低越好,最好低于70%,那就说明公司财务状况比较优秀,
第三是投资额,一定要小于公司的净资产 ,或者是小于公司的现金额,
第四种就是行业,不管是境外子公司,还是境内母公司,都不能是限制的敏感行业。
重点推进有利于建设和周边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的基础设施境外投资;稳步开展带动优势产能装备和技术标准输出的境外投资;加强与境外高新技术和制造业企业的投资合作,鼓励境外设立研发中心;在审慎评估经济效益的基础上稳妥参与境外汽油,矿产等能源勘探和开发:着力扩大农业对外合作,开展农林牧副渔等领域互利共赢的投资合作;有序推进商贸,文化,物流等服务领域境外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在境外建立支机构和服务网络,依法合规开展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