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厂房承载力检测鉴定单位
房屋鉴定工作中大部分面对的是既有建筑,现将有关既有建筑的技术要求归纳如下:
1、既有结构延长使用年限、改变用途、改建、扩建或需要进行加固、修复等,均应对其进行评定、验算或重新设计。
重新设计由申请单位确定。
2、 对既有结构进行安全性、适用性、耐久性及抗灾害能力进行评定时,应符合现行标准《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
准》的原则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评定结果、使用要求和后续使用年限确定既有结构的安全情况。
(2)既有结构改变用途或延长使用年限时,承载能力**状态验算宜符合《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的有关规定
;
(3)对既有结构进行改建、扩建或加固改造而重新设计时,承载能力**状态的计算应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规定;
(4)既有结构的正常使用**状态验算及构造要求宜符合相关规范的规定;
(5)必要时可对使用功能作相应的调整,提出限制使用的要求。
3、 既有结构的检测报告编写过程中遵循以下几大原则:
(1)结构既有部分混凝土、钢筋的强度设计值应根据强度的实测值确定;当材料的性能符合原设计的要求时,可按原
设计的规定取值;
(2)设计时应考虑既有结构构件实际的几何尺寸、截面配筋、连接构造和已有缺陷的影响;当符合原设计的要求时,
可按原设计的规定取值;
判断建筑的现阶段状况,安全和质量的综合性评估,保证建筑物的长期和良好的运行状态,在检测中,为建筑物提供安全保障,并出具的厂房检测报告和厂房加固建议及方案。厂房在改造前后都需要进行厂房安全性检测和厂房抗震检测,改造前,需对厂房的结构和承载力重新进行复核和建模计算等工作,以便对改造工程、方案提供数据支持和建议;改造后,需对厂房的改造现状和图纸进行复核和验收,以保证厂房改造后的质量和厂房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