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衢州厂房全面拆除工作的核心是“钱塘江源头生态保护”。作为钱塘江源头城市,衢州对厂房拆除的废水、废气、固废处理制定了“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要求:拆除现场需设置3级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过滤、消毒后,仅可用于场地降尘,不得排入周边水体;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需经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双重处理,确保排放浓度低于国家标准50%以上;固废需按照“可回收、可降解、有害”三类分类存放,有害固废需由具备危废处理资质的企业专车运输处置。例如,某电子化学材料厂房拆除时,厂区内残留的化学试剂瓶被归类为有害固废,施工团队使用防腐蚀密封箱统一收集,由衢州危废处理中心派专用罐车运输,运输路线避开钱塘江支流,全程GPS定位监控,防止泄漏污染。
旧机械设备回收处置方面,衢州聚焦“电子化学设备与高端装备的清洁化回收”。电子化学工厂的旧镀膜设备,因内部残留金属离子,回收前需用去离子水反复冲洗,再通过高温烘烤去除残留有机物,确保拆解过程无污染物释放;拆解后,设备中的钛合金部件经抛光处理,可用于制造新的镀膜设备腔体,金属回收率达98%以上。高端装备工厂的旧数控机床,回收企业采用“激光清洗技术”替代传统化学清洗,通过高能激光束去除设备表面的油污、锈迹,清洗过程无废水、废渣产生,清洗效率提升3倍;对于设备中的精密齿轮,经无损检测确认无损伤后,可直接用于新机床组装,降低制造成本。
此外,衢州还推出“生态补偿型回收政策”,对在拆除与回收过程中采用环保技术、且资源利用率超92%的企业,给予每吨设备300元的生态补偿资金,补偿资金从衢州“钱塘江源头生态保护基金”中列支。2024年,衢州通过该政策,带动20余家回收企业升级环保设备,旧设备回收处置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量较上年减少40%,为钱塘江源头生态保护提供了“绿色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