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7-28 14:30
省粮食局昨日发布:经省政府同意,7月26日,省粮食局、省财政厅、农发行湖北省分行联合召开会议,布置湖北省2016年救灾减灾小麦专项收购工作,标志着我省救灾减灾小麦专项收购正式启动。
6月1日,我省启动了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按照国家小麦最低收购价质量标准,收购的小麦不完善粒率要小于等于10%。由于近日阴雨天气和多轮暴雨,由于不完善粒超标小麦不能进入最低收购价范围,部分地区农民手中超标小麦销售困难,市场收购价低于最低收购价。
省委省政府对我省小麦不完善粒超标情况高度重视,要求有关部门要积极救灾减灾,保障农民大灾之年不减收,出台优惠政策,抓好小麦收购,切实保护农民利益。7月22日,省政府批准实施我省2016年救灾减灾临储小麦专项收购。小麦专项收购政策的主要内容:一是放宽小麦收购标准。对2016年生产的不完善粒率在10%-20%之间、容重在710克/升以上的小麦实施专项收购,执行期到9月30日结束。二是制定保护价格。由相关县市政府指定一家国有粮食收储企业承担专项收购任务,收购价为1.13元/斤,高于目前市场价0.1元/斤左右。三是做到应收尽收。计划收购量由各地政府调查核实本地超标小麦数量向省相关部门申报,确保农民手中的超标小麦应收尽收。全省首批专项收购计划15万吨。
会议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强统筹协调, 强化责任落实,确保专项收购工作顺利推进。各收购库点要在第一时间开秤收购,严格按照执行方案规定的标准收购农民手中小麦;严格执行质价标准,不得压级压价,不得拒收、限收符合质量标准的小麦,让农民真正享受到政策实惠;要严格执行专项收购的各项规定,确保收购的小麦数量真实、质量达标、储存安全。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按规矩办事,进一步规范收购流程,做到“当天售粮、现场结算”,杜绝拖欠、克扣农民售粮款现象发生,让农民卖“放心粮”。任何单位和个人绝不允许违背收购原则,为追求经济利益而使政策执行打折扣。要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严厉查处弄虚作假、以次充好、以陈顶新、“回流粮”、就地划转、二次开票、压级压价、拖欠农民售粮款等违规违纪行为。
小麦专项收购的实施有力缓解农民手中不完善粒超标销售困难的问题,确保农民“有粮卖得出”、大灾之年不减收。【关注订阅中时通粮油视点,每日更新新鲜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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