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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共享经济劳动保障问题

时间:2018-01-22 16:44

  《中国分享经济发展分析报告2017》显示,2016年我国分享经济的提供服务者人数约为6000万人,比2015年增加1000万人;分享经济平台的就业人数约585万人,比2015年增加85万人。报告还显示,到2020年,分享经济提供服务者人数有望超过1亿人,其中全职参与人员约2000万人。

  2017年共享经济再次实现突破式发展,据‘有把伞’小编了解,2017年上半年,仅共享单车行业带动新增就业约7万人。近期,腾讯研究院《2017分享经济发展研究报告》则显示,截止2016年,共享经济企业直接员工数近30万人,而共享经济平台上的个体服务者数量累积近1亿 人次。

  对比上述数据可以看出,共享经济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形态,焕发出传统经济没有的活力,在快速扩张。‘有把伞’小编观察,共享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就业人数也在集聚增长,就业模式变得更加自由、灵活,新的就业模式及新型社会契约关系逐步形成。

  传统的契约式就业模式,一对一,即员工对公司。企业为留住人才,提供各种福利与保险,诸如保险、公积金、专业培训、免费出游、拓展活动、年终奖、体检等。由于共享经济‘去中心化’的特点,现实了扁平化架构。共享经济,催促了就业模式发生变化,一对一的传统就业模式,开始向一对多转变。

  在共享经济的大潮下,越来越多的共享平台相继涌现出来。诸如滴滴、共享知识平台,只要用户肯吃苦、肯动脑筋、有技能,不需要在一个固定的公司坐班,就可以拿到多份收入,且就业环境更加开放,收入形式及来源多样化。对于自由职业爱好者来说,择业范围更多更广,可以一边工作,一边旅游。

  但也有很业内人士认为,共享经济的规模化发展,促进了隐性就业及自由职业者的规模化发展,这种非传统的劳动雇佣关系,脱离了社会保障安全网。根据目前共享经济法律法规现状看,‘有把伞’小编认为,传统的社会保障政策、劳动法律无法完全套用于共享经济领域,很多政策也不能一一落实,劳动者的一些合权益,相继也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此外,国家信息中心分享经济发展报告课题组表示,各类共享平台与个体劳者不是传统的雇佣关系,现行法律政策与司法实践对此种劳动关系界定还不清晰。平台企业对个体劳动者不承担社会保障责任,一旦在劳动中发生伤害却没有合理的救助渠道,容易引起平台企业与个体劳动者之间的纠纷。

  因此,‘有把伞’小编认为,共享经济的快速发展,不仅仅需要加快商业立法、司法、监管的落实,还需要加快共享经济劳动者社会保障制度的立法与监管,随着共享经济平台自由就业群体的集聚膨胀,劳动者权益保障也应尽早提上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