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1.钢筋混凝土结构是由多种不同材料经拌合,振捣,养护,后而成型的。从微观上看,混凝土是带裂缝工作的,重要的是如何避免可见裂缝,特别是不出现对结构安全有影响的裂缝。引起裂缝的原因很多,但可归结两大类:
第一类,由外荷载引起的裂缝,也称为结构性裂缝,受力裂缝。其裂缝与荷载有关,预示结构承载力可能不足或存在严重问题。
第二类,由变形引起的裂缝,也称非结构性裂缝,如温度作用,混凝土收缩,地基不均匀沉降等因素引起的变形。当此必须得不到满足,即在结构构件内部产生自应力,当此自应力超过混凝土允许拉应力时,即会引起混凝土裂缝。裂缝一旦出现,变形得到满足或部分得到满足,应力就发生松弛。
两类裂缝有明显的区别,危险程度也不尽相同,有时两类裂缝融合在一起,根据调查资料表明:两类裂缝中,变形引起的裂缝占主导,约占结构物总裂缝的80%,其中包括变形与与荷载共同作用,但与变形为主所引起的裂缝,属于荷载引起的裂缝约占20%,其中包括变形与荷载共同作用,但以荷载为主所引起的裂缝。
我国现行《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规定,对使用在允许出现裂缝的钢筋混凝土构件应验算裂缝宽度。计算所得的最大裂缝宽度,对处在室内正常环境的一般构件不应超过0.3mm,对处于年平均相对湿度小于60%地区,其最大裂缝宽度不应超过0.4mm,对于屋架,托架,重级工作制的吊车梁以及露天或室内高湿度环境,其最大裂缝宽度不应超过0.2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