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10-10 17:16
1圆轨迹法起球方法
(1)GB/T 4802.1-2008标准中试验条件的选择分类不清晰,造成一块面料可能可选择多种试验条件或无条件可选择。如该标准的A试验条件适用于运动服,B试验条件适用于合成纤维长丝织物,而对于采用合成纤维长丝织物制成的运动服则可采用A、B两种测试条件。但对于纯化学短纤维制成的面料及纯棉、纯蚕丝等面料如参照该标准分类则无条件可选。虽然该标准中作出备注:未列的其他织物可以参照表中所列类似织物或按有关各方商定选择参数类别。但这样也给操作带来不确定性。因此,建议对该标准的试验条件的适用织物类型进行更加清楚细致的分类,避免以上情况的发生。
(2)同一块面料选择不同的测试条件,其起球测试结果最大相差1.5级以上。所以如果产品标准需选用该标准进行考核实验时,建议注明选用A~F试验条件中的何种条件进行测试,以使检测方法具有唯一性,检测结果有可比性,这样才能保证产品标准中的指标有意义。
(3)我国国标与行标间存在同一检测项目的检测方法不统一的问题。如在针织运动服产品标准FZ/T 73007-2002中规定的试验条件为压力780 cN,起毛次数0次,起球次数600次,即GB/T 4802.1-2008标准中的E试验条件;但由于针织运动服较多都采用合成纤维长丝织物制成,在织物起毛起球性能测试标准GB/T 4802.1-2008中,合成纤维长丝织物的试验条件为压力590 cN,起毛次数50次,起球次数50次,即B试验条件。这样就可能出现同一种面料在面料检测时合格,制成服装之后再检测变成了不合格的情况,因此建议国标与行标条件统一。
2马丁代尔法起球方法
(1)GB/T 4802.2-2008标准中对于非装饰织物的机织物和针织物的可选磨料为织物本身或羊毛织物磨料,但由于两种磨料测试结果存在差异,同时起球次数不同测试结果也不同。所以建议如果产品标准有选用该标准进行考核试验时,应注明选用何种磨料和起球摩擦次数。
(2)FZ/T 62005-2003被、被套;FZ/T 62007-2003床单、FZ/T 62009-2003枕、垫类产品标准中均引用GB/T 4802.2考核产品的起毛起球性能。但三个标准在引用GB/T 4802.2方法标准时均未注明标准日期,而产品标准的“规范性引用文件中”明确指明: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但是GB/T 4802.2的新旧标准改动较大。主要差别见表。
表6 GB/T 4802.2的新旧标准主要差别
| 标准 | 夹具内径 | 负荷质量 | 运动轨迹 | 摩擦次数 |
| GB/T 4802.2-2008 | 90 mm | 415 g(床上用品一般为机织物) | 小李莎茹曲线(24 mm×24 mm) | 125、500、1000、2000、5000、7000六个阶段(且备注中规定机织物起球摩擦次数不低于2000次) |
| GB/T 4802.2-1997 | 40 mm | 200 g(196 cN) | 大李莎茹曲线(60 mm×60 mm) | 1000次 |
从表6中可知,GB/T 4802.2的新标准无论从夹具内径、负荷质量、运动轨迹还是摩擦次数均有较大变化。新标准中起球评级阶段有六个阶段可选,且上述三个床上用品的产品标准中起球次数均未指定,所以按2008年版新标准无法进行实验考核。而如果摩擦起球次数参照1997年版旧标准选择1000次,由于试样夹具面积不同造成的试样与磨料的接触面积不同,同时负荷质量和运动曲线也不同,因而实验结果也是没有可比性的,产品标准中的考核指标失去了意义。所以2008年版新标准代替1997年版旧标准后一些产品标准的起球无法考核。建议对这些产品标准进行改进。
实验所需仪器:起毛起球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