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高价废钼回收厂家在哪

名称:连云港高价废钼回收厂家在哪

供应商:上海钧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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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编号:221957484

更新时间:2025-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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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产品参数
回收方式:上门回收
范围:上海
服务:至上
付款方式:现金
产品优势
产品特点: 数量不限、 现金收购 1.钨钢、钨合金边角料、磨削料、废PCB钻头、钨钢工具、废 钨粉、钨钢粉末、钨钢废料、硬质合金磨削料、含钨废料、合金磨削 料、铣刀片、钻头、立铣刀PCB钻头、V-CUT刀、锣刀、高比 重合金、无磁合金、钨钢粉末、钨绞丝(钨螺旋,加热子)等各种钨 钢废工具。 2.钼金属回收 :钼丝、钼板、钼片、钼铁边角料等各种 含钼材料。 3.镍金属回收:镍铁、镍板,镍花,镍皮,杂镍等各种 镍合金边角料等含镍材料 4.贵金属;铟丝,铟片, 钽丝 ,钽块 钽板 ,铌板。
服务特点: 上海钧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面向江浙沪地区收购废钨 钨钢 钼 镍 钴 钒 钽 汞 等稀有金属,信誉第一宗旨,竭诚为广大客户服务,欢迎各大厂商及客户来电来涵。我公司收购办法简便,直接现金结算,价格合理,公道,诚信经营。长期面向各模具厂,电子厂,五金加工厂,机械加工厂,模胚厂,电镀厂,不分生产厂家,销售,加工,只要是钨钴合金废料,大量回收,如贵公司有货或在其他单位能联系到货源,欢迎中介,定重酬!感谢能来电联系!我们将以诚信与您合作!

  连云港高价废钼回收厂家在哪

  你听说过钼吗?

  看到金字旁,你应该可以猜到,它是元素周期表上的一员吧。

  没错,它是元素周期表上的第42号元素,也是地壳中第54种常见的元素,不仅存在于自然中,我们每个人的体内也有。

  尽管钼存在于我们人的身体中,而且对人体健康重要,但它却异常低调,鲜为人知。

  你平时有没有经常食用,含有这种重要微量营养素的食物?让我们找出,但首先要了解它到底是什么。

  钼(Mo),它是自然界中的一种化学元素,也是人类、动物和植物健康所的微量矿物质,被认为是一种金属元素。

  钼单质是一种银白金属,具有高的熔点,并且耐腐蚀,但它在地球上不是以单质存在的金属,而是在矿物中,以各种氧化态存在。

  这种微量矿物质在自然界中,广泛存在于固氮细菌、地壳、土壤和水中。

  →钼(Mo)的功能

  人体需要钼来分解营养素,辅助酶相关过程,代谢铁,以及有害物质的积累。

  它可作为4种重要酶的辅助因子,参与体内的4种酶促反应:

  1、亚硫酸盐氧化酶:这种酶将亚硫酸盐(SO2-),转化为硫酸盐(SO3-),硫酸盐可以很容易地并从体内排出。

  它是人体能够分解含硫氨基酸,如蛋氨酸和半胱氨酸,所的,如果这种酶不能正常工作,这可能导致高蛋氨酸血症或高同型半胱氨酸血症等疾病。

  亚硫酸盐氧化酶也可能在硝酸盐形成的一氧化氮中发挥作用。

  2、醛氧化酶:这是一种分解体内醛类的酶,醛类是代谢酒精等物质的结果,从体内,因为它们在体内具有强的反应性和毒性。

  3、黄嘌呤氧化酶:这种酶将黄嘌呤转化为尿酸,黄嘌呤是由核苷酸的代谢产生的,如DNA和RNA;尿酸是体内有效的抗氧化剂,有助于对抗氧化应激。

  4、线粒体氨基肟还原成分:这种酶的确切酶学功能尚不清楚,但目前科学家认为,它在体内起着一些作用,包括物和毒素的。

  5、形成四硫钼酸盐:该物质能与铜分子结合,其吸收,还能与血液中未结合的铜结合,其引起过量的氧化应激,这种物质可用于治疗威尔逊病。

  在人体中,它主要位于肝脏,肾脏,腺体和骨骼中,也可以在皮肤,肌肉,肺和脾脏中找到。

  钼通过肠道吸收,主要流向肝脏和肾脏,在那里它被整合到许多酶中。

  如果过量摄入钼(Mo),它会被,并通过尿液从肾脏排泄。

  这种微量矿物质有多种形式,常包括以下类型:

  钼酸铵;

  天冬氨酸钼;

  柠檬酸钼;

  甘氨酸钼;

  吡啶甲酸钼;

  钼酸钠;

  钼在日常生活中,可以用来制造工业钼润滑脂,钼钢(石油和天然气,能源,建筑和汽车行业采用的材料,具有高耐腐蚀性和耐高温性);钼粉还能被用作植物肥料。

  此外,钼对人体还具有很多的健康益处。

  →预防和治疗癌症

  摄取的钼,有助于预防癌症;根据多项流行病学研究,生活在缺钼土壤上的人群,患食道癌和直肠癌的病例较多。

  尽管研究仍处于起步阶段,但补充钼可能是治疗某些AI症有希望的方法。

  在一项针对患有胃癌和食道癌的大鼠的研究中,与对照组相比,钼补充剂减少了肿瘤的数量。

  →排毒

  钼能够将乙醛分解成乙酸,乙醛是念珠菌的废物,念珠菌是一种,会破坏体内平衡的酵母菌。

  乙醛也是饮酒的产物,而乙醛不能排出体外,会毒害它积聚的组织;但乙酸很容易被人体排泄,通过这种方式,钼可以帮助身体有害毒素。

  →预防常见疾病

  钼可降低体内铜的含量,可有效预防和治疗纤维化、炎症和自身免疫性疾病。

  研究表明,四硫代钼酸盐形式的钼,可以显著阻止肺和肝纤维化的发展。

  四硫代钼酸盐还被明,有助于对乙酰氨基酚(泰诺中的活性成分),引起的肝损伤,并减少抗生素物阿霉素引起的心脏损伤。

  此外,钼还通过降低血糖水平的高峰值,来帮助预防糖尿病。

  →帮助消除亚硫酸盐

  亚硫酸盐是含有硫的食品防腐剂,它们被用作食品和饮料的抗褐变剂,如瓶装果汁、啤酒、葡萄酒、干果、肉类和酸菜。

  食用这些亚硫酸盐含量高的产品,会导致它们在体内积聚,并引发一种称为“亚硫酸盐敏感性”的疾病,包括恶心、胃痉挛、腹泻、喘息、刺痛感和荨麻疹等症状。

  有些人对亚硫酸盐过敏,在这种情况下,亚硫酸盐反应甚至可能是致命的。

  此外,在一些哮喘患者中,食物中的亚硫酸盐会引发哮喘发作,有研究表明,补充钼(Mo)有助于减少亚硫酸盐敏感性的,哮喘患者的哮喘发作。

  通过一种称为氧化亚硫酸盐的酶,钼有助于将亚硫酸盐转化为硫酸盐,从而使这些食品添加剂离开身体,而不是积累并引起毒性。

  通过去除体内亚硫酸盐的积累,钼不仅可以降低对亚硫酸盐的敏感性,还有助于改善肝脏的健康,从而提高身体的排毒能力。

  →平衡尿酸水平

  尿酸是在血液中发现,并通过尿液排出的代谢废物,钼(Mo)缺乏会导致低尿酸水平,这与智力下降、神经系统问题和晶状体脱位有关。

  低尿酸水平也与阿尔茨海默病、亨廷顿病、帕金森病和多发性硬化症等疾病有关。

  血液中需要一定量的尿酸,才能健康运作,如果没有的钼(Mo),来平衡尿酸水平,尿酸不足会对你的健康构成威胁。

  →改善血液循环

  钼还可以帮助体内一氧化氮(NO)的产生,来改善血液循环。

  一氧化氮是扩张血管、调节细胞生长和保护血管免受损伤所的,这些因素有助于增加整个身体的血液流动。

  血液循环好了,输送到全身细胞的氧气和营养物质的增加,这反过来又会产生的器官功能、认知能力和整体健康。

  →改善牙齿健康

  钼可以增强牙齿的保护釉质,有助于蛀牙,较高的钼摄入量,与较低的蛀牙率有关。

  在一项研究中,研究人员用钼和氟化物,处理了牛牙的珐琅质,结果表明,钼通过提高矿物质修复率,来帮助治愈蛀牙。

  因此,在饮食中或通过补充剂,获得的钼(Mo),有助于保持牙齿健康。

  其实,很少有人缺乏钼(Mo)。

  一般缺乏钼都是遗传的,如患有遗传性严重代谢缺陷,称为钼辅因子缺乏症,但在健康人群中从未发现过。

  这种罕见的疾病,导致三种钼酶——亚硫酸盐氧化酶,黄嘌呤脱氢酶,和醛氧化酶的缺乏。

  出生时患有这种辅因子缺乏症的婴儿,如果存活下来,可能会有严重的神经系统异常,和各种其他异常。

  如果确实发生缺乏症,则可能是获得性缺乏症,在20世纪80年代,有一位克罗恩病患者出现了钼缺乏症,这是因为他长期静脉注射营养,而没有增加钼的水平。

  钼缺乏症状包括:心脏和呼吸频率加快,头痛和夜盲症。当停止静脉营养,并用钼酸铵形式的钼补充剂后,患者有所改善。

  因为钼是一种微量元素,人体只需要少量,太多反而会有不好的影响。

  饮食中高水平钼,如每天10至15mg,和工业暴露于这种微量矿物质,会导致痛风,补充剂也可能加剧已经存在的痛风。

  钼补充剂也可能引起铜缺乏症,因为钼会减少身体组织中的铜。

  铜缺乏的症状有:疲乏、贫血、白细胞减少,有时可发生骨质疏松或神经损伤。

  神经损伤能引起手脚刺痛和感觉丧失,可能感觉肌肉无力;一些人出现意识障碍、易怒、轻度抑郁,协调功能受损。

  一般来说,成年人每天不应服用超过2mg,按年龄组划分,钼的可耐受上限摄入量如下:

  0-12个月的婴儿:无法确定,但摄入的来源应仅来自食物和配方奶粉;

  1-3岁儿童:每天300μg;

  4-8岁儿童:每天600μg;

  9-13岁儿童:每天1,100μg(每天1.1mg);

  14-18岁青少年:每天1,700μg(每天1.7mg);

  19岁及以上的成年人:每天2,000μg(每天2.0mg);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钼补充剂不是的,因为仅通过饮食,获得充足的量并不难。

  →钼(Mo)含量高的食物包括:

  豆类,如豌豆和小扁豆;

  坚果,如杏仁、腰果;

  乳制品,尤其是奶酪和酸奶;

  叶菜类蔬菜;

  蛋;

  动物肝脏;

  番茄;

  如果由于某种原因,你要选择补充剂,那么一定要注意剂量;如果你有胆结石或肾脏问题,就不应该服用钼补充剂。

  就可能的物相互作用而言,目前已经发现,高剂量钼抑制大鼠对乙酰氨基酚的代谢,因此不推荐将对乙酰氨基酚与钼一起服用。

  饮食性铜缺乏,或铜代谢功能障碍导致缺铜的人,发生钼毒性的风险可能增加。

  如果你正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有健康问题,或目前正在服用物,请在服用新的补充剂之前,咨询的医疗卫生人员。

  今天,我们又学会了一个新字,哦不,是新物质(钼)。

  别小看体内的各种微量元素,尽管它们在体内的含量很少,但是却发挥着的作用,可谓“四两拨千斤”。

  钼在人体内充当着重要的酶辅助因子,控制着过程,平衡尿酸水平,改善血液循环和牙齿健康。

  不过,幸好钼缺乏的问题比较罕见,但也要留意你的膳食安排是否合理,平时有没有吃富含钼的食物。

  如果处于某种原因,不能从饮食中补充所需的钼,想要服用钼补充剂,那么一定要注意剂量问题,在人士的指导下进行哦。

  废钼回收的技术创新与未来趋势

  行业技术革新聚焦绿色高效方向。湿法冶金领域,离子交换和溶剂萃取技术提升钼回收率至98%以上;火法冶金中,等离子熔炼减少能耗20%。智能化趋势显著:AI分选机器人可识别含钼废料,区块链技术实现供应链透明化管理。未来,随着电动汽车(电池含钼材料)和氢能(钼基催化剂)的兴起,废钼回收将向高纯化、定制化发展,催生专业化细分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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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钼与金属材料的关系钼是钢和铁的重要合金元素。

  钼作为钢的合金元素主要作用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影响金相组织,缩小γ相区,形成γ相圈。

  作为碳化物形成元素,一部分钼与铁形成固溶体,一部分与碳形成碳化物。

  钼在α-铁中的溶解度分别为37.5%(1450度)和4%(1150度);二是对材料性能的影响。

  钼能强烈地阴抑奥氏体向珠光体的转变,从而提高钢的淬透性。

  含钼在0.5左右的钢,能降低或**其它合金元素引起的回火脆性。

  在较高的回火温度下形成代散颁布的碳化物,有二次硬化作用,提高了钢的热强性和蠕变强度。

  当钢中含钼量是2%-3#时,能增加钢材对有机酸及还原性介质的抗腐能力。

  在中温搞氢钢中常加入钼、铬等合金元素,以提高其高温持久强度和蠕变限。

  在设计使用温度为400-600度范围压力容器时,常选用钼钢名铬钼钢。

  此类钢材含钼量常在0.25-1.10之间。

  通过热处理艺使材料表面坚硬而耐磨,且心部具有适当的韧性的表面硬化钢也含有包括钼在内的多种合金元素,如渗碳钢的含钼量在0.15-0.3之间。

  此外,为了达到耐腐蚀、而高温、耐磨等多种性能以及某些用途,相关的钢材常加入较高含量的钼,至少不低于2%,也有高达10%者。

  镍基耐蚀合金含钼量有高达30%灰铸铁中加入钼含量是0.3-1.0的钼可达到绷带织和石墨细化,搞磨白口铸铁一般含钼量是0.5%以上。

  高铬抗磨白口铸铁,为了提高其淬透性,钼的加入量在0.5-3.0之间。

  钼含量的多少检测现在的方法有很多种,我们常用的化学分析方法是比法分析,可用南京华欣分析仪器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HXS-3A型金属元素分析仪,此款设备可以分析钼元素的含量红外碳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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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指导和规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土壤环境自行监测工作,制定本指南。

  2 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指导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中工矿企业开展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生活垃圾填埋场等其他行业按照GB16889等有关标准执行。重点单位的划分以陕西省生态发布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为准。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指南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GB 36600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16889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GB 50021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 4754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HJ 682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术语

  HJ 25.1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

  HJ 25.2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

  HJ 25.3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

  HJ 819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

  HJ 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6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4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4.1 土壤 soil

  土壤是指由矿物质、有机质、水、空气及生物有机体组成的地球陆地表面的疏松层。

  4.2 地下水 groundwater

  地下水是指以各种形式埋藏在地壳空隙中的水,含包气带和饱和带中的水。

  4.3 自行监测 self-monitoring

  指排污单位为掌握本单位的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等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的环境监测活动。

  4.4建设用地land for construction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4.5 重点区域 suspected areas of contamination

  具有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隐患的区域,如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区,原材料或固体废物的堆存区、储放区和转运区等。

  4.6 重点设施 key facilities

  具有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隐患的设施,如涉及贮存或运输有毒有害物质的罐槽、管线等。

  4.7 关注污染物 contaminants of concern

  根据地块污染特征、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和地块利益相关方意见,确定需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的污染物。5 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

  5.1 制定监测方案

  重点监管单位应识别本单位存在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隐患的区域或设施并确定其对应的关注污染物,制定自行监测方案。监测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单位基本情况、监测点位及示意图、监测、执行标准及其限值、监测频次、采样和样品保存方法、监测分析方法、质量与质量控制等(监测方案大纲见附录A)。

  5.2 开展自行监测

  重点监管单位应根据本指南要求,依据自行监测方案,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开展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

  原则上对于地下水埋藏条件不适宜开展地下水监测的单位或者同时满足下述条件的单位可暂不开展地下水监测:

  (1)含水层埋深大于15 m;

  (2)关注污染物中不存在易迁移的污染物(如六价铬、氯代烃、石油烃、苯系物等);

  (3)土层参照《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分类方法归类为粉土及黏性土等低渗透性土壤;

  (4)企业周边1 km范围内无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补给区等地下水敏感区域。

  5.3 建设并维护监测井(点)

  重点监管单位应按照相关监测规范要求建设满足开展监测所需要的监测井(点),并进行维护。

  5.4 记录、保存监测数据,依法公开监测结果

  重点监管单位应记录和保存监测数据、分析监测结果,编制年度监测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

  6 监测方案制定

  6.1 重点设施及区域识别

  6.1.1 资料搜集

  搜集的资料主要包括单位基本信息、单位内各区域及设施信息、迁移途径信息、敏感受体信息、地块已有的环境调查与监测信息等(具体见表6-1)。

  表6-1 应搜集的资料清单

  6.1.2 重点设施及区域识别

  对本章6.1.1节调查过程和结果进行分析、总结和评价。根据各设施信息、关注污染物类型、污染物在土壤和地下水中的迁移转化途径等,识别单位内部存在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隐患的重点设施,在单位平面布置图中标记,按照附录B所示格式填写信息记录表,记录重点设施相关信息。

  重点设施数量较多的单位可根据重点设施在单位的分布情况,将排放污染物类似且相距较近的多个设施,合并作为一个重点区域,在单位平面布置图中标记。

  具有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隐患的设施包括但不限于:

  1)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区或生产设施;

  2)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原辅材料、产品、固体废物等的贮存或堆放区;

  3)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原辅材料、产品、固体废物等的转运、传送或装卸区;

  4)贮存或运输有毒有害物质的各类罐槽或管线;

  5)三废(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或排放区。

  6.2 监测点位布设

  6.2.1 点位布设原则

  重点监管单位自行监测点/监测井应布设在重点设施周边并尽量接近重点设施。重点设施数量较多的单位可根据重点区域内部重点设施的分布情况,统筹规划重点区域内部自行监测点/监测井的布设,布设位置应尽量接近重点区域内污染隐患较大的重点设施。

  监测点/监测井的布设应遵循不影响单位正常生产、不造成隐患与二次污染且利于监测的原则。

  纳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的单位点位布设可按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确定的监测点位开展监测。

  6.2.2 对照监测点

  应在重点监管单位外部区域或单位内远离各重点设施(区域)处布设至少1个土壤及地下水对照点。对照点应不受单位生产过程影响且可以代表单位所在区域的土壤及地下水本底值。

  土壤监测对照点应设置于重点设施(区域)污染物迁移的上游,原则上在重点监管单位边界30m范围内布设。

  地下水对照点应设置在重点设施(区域)地下水径流的上游区域。地下水对照点监测井应与污染物监测井设置在同一含水层。

  6.2.3 土壤监测点位布设

  重点监管单位自行监测遵循以下原则确定土壤监测点的数量、位置及深度:

  (1)点位数量及位置

  每个重点设施周边应至少布设1-2个土壤监测点,每个重点区域周边至少布设2-3个土壤监测点。监测点具体数量可根据待监测区域大小等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2)采样深度

  土壤监测应以表层土壤(0-20 cm)为重点采样层,开展采样工作。存在液体污染物的重点设施(区域)周边点位应采集不同深度的土壤样品。

  6.2.4 地下水监测井的布设

  重点监管单位自行监测应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开展地下水监测工作,并按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中4.3.3要求确定监测井数量和位置。单位内或邻近区域内现有的地下水监测井,如果符合本指南要求,可以作为地下水对照井或污染物监测井。

  采样深度按以下原则确定:

  监测井在垂直方向的深度应充分考虑季节性的水位波动,并根据污染物性质、含水层厚度以及地层情况确定。

  1)污染物性质

  ① 当关注污染物为低密度污染物时,监测井进水口应穿过潜水面以能够采集到含水层顶部水样;

  ② 当关注污染物为高密度污染物时,监测井进水口应设在隔水层,含水层的底部或者附近;

  ③ 如果低密度和高密度污染物同时存在,则设置监测井时应考虑在不同深度采样的需求。

  2)含水层厚度

  ① 厚度小于6 m的含水层,可不分层采样;

  ② 厚度大于6 m的含水层,原则上应分上中下三层进行采样。

  3)地层情况

  地下水监测以浅层地下水为主,如浅层地下水已被污染且下游存在地下水饮用水源地,需增加主开采层的监测点。

  6.3 监测项目

  重点监管单位应根据本指南6.1“重点区域及设施识别”结果,参照附录C中单位所属行业类型及关注污染物,选择确定每个重点区域或设施需监测的关注污染物类别及项目(需测试每个重点设施或重点区域涉及的关注污染物,不同设施或区域的分析测试项目可以不同)。本指南未提及其所属行业的单位,应根据单位具体情况,在附表C-1“常见关注污染物类别及项目”中自行选择分析测试项目。原则上每个重点区域或设施应监测的污染物项目不少于2项。

  对于以下项目,重点监管单位应在自行监测方案中说明原因:

  1)在附表C-2中有列举,但单位认为不需监测的行业关注污染物项目;

  2)在附表C-2中未提及单位所属行业,由单位自行选择的关注污染物项目。

  不能说明原因或理由不充分的,应对所列类别污染物进行分析测试。

  6.4 监测频次

  重点监管单位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土壤监测和一次地下水监测,地下水监测应在枯水期开展。

  6.5 地下水监测井的建设与维护

  6.5.1 监测井的建设

  重点监管单位地下水采样井应建成长期监测井。监测井的建设过程可参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的要求进行。

  6.5.2监测井井口的保护

  为保护监测井,应建设监测井井口保护装置,包括井口保护筒、井台或井盖等部分。监测井保护装置应坚固耐用、不易被破坏。

  井口保护筒宜使用不锈钢材质;井盖需加异型锁;依据井管直径,可采用内径为 24 cm~30 cm、高为50 cm的保护筒,保护筒下部应埋入水泥平台中 10 cm 固定;水泥平台为厚 15 cm,边长 50 cm~100 cm的正方形平台,水泥平台四角须磨圆。

  无条件设置水泥平台的监测井可考虑使用与地面水平的井盖式保护装置。

  6.5.3 监测井的维护和管理

  应指派专人对监测井的设施进行经常性维护,设施一经损坏,及时修复。

  地下水监测井每年测量井深一次,当监测井内淤积物淤没滤水管,应及时清淤。

  每2年对监测井进行一次透水灵敏度试验。当向井内注入灌水段 1 m 井管容积的水量,水位复原时间超过 15 min 时,应进行洗井。

  井口固定点标志和孔口保护帽等发生移位或损坏时,及时修复。

  7 样品采集、保存、流转及分析测试技术

  7.1 样品采集

  7.1.1 土壤样品采集

  土壤样品采集方法参照《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 25.2)的要求进行。

  7.1.2 地下水采样

  地下水监测参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的要求进行。

  7.2 样品保存

  样品保存涉及采样现场样品保存、样品暂存保存和样品流转保存要求,样品保存应遵循以下原则进行:

  a)土壤样品保存参照《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的要求进行;

  b)地下水样品保存参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的要求进行;

  c)监测单位应与检测实验室沟通确定样品保存方法及保存时限要求;

  d)现场样品保存。采样现场需配备样品保温箱或其他设施,样品采集后在4 ℃低温保存;

  e)样品暂存保存。如果样品采集当天不能将样品寄送至实验室进行检测,样品需在4 ℃低温保存;

  f)样品流转保存。样品寄送到实验室的流转过程要求在4 ℃低温保存流转。

  7.3 样品流转

  7.3.1 装运前核对

  在采样小组分工中应明确现场核对负责人,装运前应进行样品清点核对,逐件与采样记录单进行核对,保存核对记录,核对无误后分类装箱。如果样品清点结果与采样记录有不同,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说明。

  样品装运同时需填写样品运送单,明确样品名称、采样时间、样品介质、检测、检测方法、样品寄送人等信息。

  7.3.2 样品流转

  样品流转运输的基本要求是样品和及时送达。样品应在保存时限内尽快运送至检测实验室。运输过程中要有样品箱并做好适当的减震隔离,严防破损、混淆或沾污。

  7.3.3 样品交接

  实验室样品接收人员应确认样品的保存条件和保存方式是否符合要求。收样实验室应清点核实样品数量,并在样品交接单上签字确认。

  7.4 样品分析测试

  样品的分析测试方法应优先选用国家或行业标准分析方法,尚无国家或行业标准分析方法的监测项目,可选用行业统一分析方法或行业规范。

  8 质量及质量控制

  重点监管单位自行监测过程的质量及质量控制,除应严格按照本指南的技术要求开展工作外,还应严格遵守所使用检测方法及所在实验室的质量控制要求。

  重点监管单位利用自有人员、场所和设备自行监测的应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 819)中“监测质量与质量控制”的要求执行。相应的质控报告应作为样品检测报告的技术附件。

  委托开展自行监测的企业,应委托具有中国计量认(CMA)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

  9 结果分析及报告

  9.1 监测结果分析

  重点监管单位应根据本指南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以下情况可说明所监测重点设施或重点区域已存在污染迹象:

  a)关注污染物浓度超过相应标准中与其用地性质或所属区域相对应的浓度限值的(各监测对象限值标准按照表9-1执行);

  b)关注污染物的监测值与对照点中本底值相比有显著升高的;

  c)某一时段内(2年以上)同一关注污染物监测值变化总体呈显著上升趋势的。

  表9-1  各监测对象相应限值标准

  对于已存在污染迹象的监测结果,应排除以下情况:

  a)采样或统计分析误差,此时应重新进行采样或分析;

  b)土壤或地下水自然波动导致监测值呈上升趋势的(未超过限值标准);

  c)土壤本底值过高或企业外部污染源产生的污染导致的污染物浓度超过限值标准;

  对于存在污染迹象的重点设施周边或重点区域,应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增加监测点位,提高监测频次。

  9.2 监测报告编制

  重点监管单位应当结合年度自行监测报告,增加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相关内容。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a)重点监管单位自行监测方案;

  b)监测结果及分析;

  c)单位针对监测结果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10 监测管理

  重点监管单位应按照相关要求对自行监测结果进行信息公开,并对监测结果及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重点监管单位应积配合并接受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

  11 附则

  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国家对重点监管单位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相关规定发布后执行国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