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河北省针对老旧小区装电梯有新规了
由于我省尚未出台加装电梯方面的细则,根据《物权法》规定,“改建、重新构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在具体实施中,不同地方的相关规定则有不同的细则解释,各地尽管推出了相关政策,但收效甚微。
比如北京2010年出台的有关指导意见,由于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实行“一票否决制”,该政策实施7年里却迟迟难以落地,今年3月份才出现一个“加梯”成功的老旧小区。南京2013年便出台“加梯”规定,但碍于之前“需经本幢或本单元**业主同意”这一规定,4年里仅8个小区加装了电梯。
而在具体实施中,究竟是“三分之二”还是“**”,几乎已经成为决定电梯加装能否“顺产”的关键。
此外,加装电梯影响的主体是老人,由于年龄、精力和*的限制,对加装电梯涉及的繁琐程序,他们大部分难以胜任。对此,厦门为方便办理“加梯”手续,在行政服务中心专设一条龙服务窗口。
鉴于加装电梯涉及很强的技术问题,市场上也存在良莠不齐的现象,业主如何选择电梯公司和设计院,相关部门是不是也可以给予一定的指导?
上述系列问题都有待于相关规定的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