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密封铅酸蓄电池要注意避免的另一种情况是深度放电。密封铅酸蓄电池的单体放电终止电压值与其放电电流的大小有着特定的对应关系。如电池以10小时率放电,即以电池标称容量1/10的电流放电,规定放电电压到单体电压1.8V时应停止放电,若此时电池仍继续放电,造成电池单体电压过低,便发生了上述过放电现象,也即深度放电。密封铅酸蓄电池深度放电必然会使其有效循环次数减少,缩短电池使用寿命。如深度放电后不能及时进行充电则会加速电池的早期失效。
UPS的电池管理系统具有蓄电池组放电终止电压保护功能。在智能化程度较高的电池管理系统中,其电池放电终止电压保护点是随电池组放电电流的大小而自动调节的。这样可确保电池组在放电时间内,输出负载量实时变化的工作条件下,电池放电终止电压的实际保护点都高于电池所规定的放电终止电压保护点。这样既可使后备电池组的能源得到较充分利用,又不会使电池进入深度放电状态。
由于UPS所配置的电池组主要考虑到市电中断后的10~20min内能维持其额定输出容量。这样就要求备用电池组在短时间内能提供大约10倍于10小时放电率的大电流,此时电池组的单体放电电压约为1.65~1.70V。如果在这种放电终止电压值的设置下UPS处于备用电池组供电状态,操作人员为了延长UPS的备用时间,把一些无关紧要或已完成了数据处理及存储的设备关闭,使UPS输出负载减轻,备用电池组的输出电流减小,此时操作人员一定要切记将UPS电池管理系统的电池组放电终止电压值作必要的修正。可按标准或电池生产厂的规定调整到与放电电流相对应的放电终止电压值。例如市电中断后,由于UPS负载的减轻,后备电池组的放电电流值约为0.2C~0.5C时,可按标准将电池单体放电电压值调整到1.75~1.8V,再用此电压值乘上备用电池组的单体数,这样既延长了电池组的备用工作时间,又不致使其因深度放电而缩短使用寿命。如果UPS的电池放电终止电压是固定不可调整的,此时可以根据放电电流及规定的终止电压值来估算放电时间,当放电时间接近估算时间时,可人为关闭UPS,以免电池组造成深度放电。对一些智能化程度较高的大中型UPS的电池管理系统来说应具有备用电池组放电终止电压随负载电流变化而自动调节的功能。另一种方案是按放电时间的长短对终止电压值分段设定,即放电时间越长,所设定的终止电压值越高,不过放电终止电压确定在每个单体1.80V时一般不会发生深度放电现象。
蓄电池组还要进行必要的维护,备用电池的维护一般分为新电池使用前的初始维护及使用中或长时间放置电池的定期维护。新电池组使用前的维护较为简单,将电池组与UPS连接后,UPS可空载运行,对备用电池组可设置10小时率的充电电流,环境温度保持在25℃左右,按照产品说明书提供的浮充电压值进行8~10h的充电。充电完成后将蓄电池静止放置2h左右,将UPS转换为备用电池组供电运行,并在输出端带适量的负载,以使电池组的输出电流达到0.1C~0.2C,将放电终止电压设定在每个单体1.8 V即可。经过一个充放电循环后,一方面可观察电池组的充放电性能是否正常,另一方面可使新电池的初始容量接近其标称容量。此后可将备用电池组再次充电,便可正式投入备用状态。
有市电时UPS输出正常,而无市电时蜂鸣器长鸣,无输出。
故障现象:有市电时UPS输出正常,而无市电时蜂鸣器长鸣,无输出。
故障分析:从现象判断为电池和逆变器部分故障,可按以下程序检查:
1)检查蓄电池电压,看蓄电池是否充电不足,若蓄电池充电不足,则要检查是蓄电池本身的故障还是充电电路故障。
2)若蓄电池工作电压正常,检查逆变器驱动电路工作是否正常,若驱动电路输出正常,说明逆变器损坏。
3)若逆变器驱动电路工作不正常,则检查波形产生电路有无PWM控制信号输出,若有控制信号输出,说明故障在逆变器驱动电路。
4)若波形产生电路无PWM控制信号输出,则检查其输出是否因保护电路工作而封锁,若有则查明保护原因。
5)若保护电路没有工作且工作电压正常,而波形产生电路无PWM波形输出则说明波形产生电路损坏。
上述排故顺序也可倒过来进行,有时能更快发现故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