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斯顿蓄电池6FM-38现货 雷斯顿蓄电池6FM-38现货 Resden雷斯顿蓄电池是德国雷斯顿(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研发、生产和销售阀控式免维护胶体蓄电池的集团公司。亚洲总部设在香港,公司以德国先进的设计理念和生产技术为指导,多年致力于绿色能源的研发设计,针对不同的应用领域设计出高效、环保、可靠以及长寿命的活性聚合物胶体蓄电池
雷斯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是德国雷斯顿(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设在中国大陆的一家子公司,公司拥有一流的电池生产线和高素质的研发及精干的生产技术队伍,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完善的检测、计量、试验等质量控制设备。通过精密的测试技术与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执着追求产品的可靠性、实用性和先进性,不断寻求技术上的突破,给产品开发注入全新的概念。雷斯顿电池主要分为阀控式免维护铅酸蓄电池和阀控式免维护胶体蓄电池两大系列,以满足各领域客户不同的需求。
公司持续执行 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产品也通过了CE/EMC、TLC等认证。我们以精良的品质为基础,视质量为企业的生命,产品自投放市场以来,以品质、服务、价格的综合优势实现了优异的性价比,在同行品牌中处于领先地位。现与国内众多国有银行、各级政府机关、照明企业、电子电器厂商、UPS / EPS厂商、电厂电站、通讯系统、太阳能、各大院校等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销售服务网络遍布全国并出口多个国家和地区。我们竭诚为广大用户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为雷斯顿企业赢得更宽广的客户群。
雷斯顿阀控式免维护铅酸蓄电池特点:
密封性:采用电池槽盖、极柱双重密封设计,防止漏酸,可靠的安全阀可防止外部空气和尘埃进入电池内部。
免维护:H2O再生能力强,密封反应效率高,因此电池在整个使用过程中无需补水或补酸维护。
安全可靠:无酸液溢出,可靠的安全阀和防爆装置使电池在整个使用过程中更加安全可靠。
长寿命设计:计算机精设计的耐腐蚀钙铅锡等多元合金板栅,ABS耐腐蚀材料外壳,极高的密封反应效率,从而保证了蓄电池的使用寿命长。
性能高:
(1)重量、体积比能量高,内阻小,输出功率高。
(2)充放电性能高。自放电控制在每个月2%以下(20℃)。
(3)恢复性能好,在深放电或者充电器出现故障时,短路放置30天后,仍可充电恢复其容量。
(4)无需均衡充电。由于单体电池的内阻、容量、浮充电压一致性好,确保电池在浮充状态下无需均衡充电。
温度适应性强:可在-25~50℃下安全使用。
使用和运输安全简便:满荷电出厂,无游离电解液,电池可横向放置,并能以无危险材料进行水、陆运输。
性价比强:雷斯顿蓄电池极高的性能,超长的使用寿命和极低的维护成本,给予用户最经济实惠的产品。
详细说明:
活性聚合物胶体电池的特性
1.储备容量高。
2.充放电无酸雾。
3.充电接受能力强,可大电流充电(0.8C-1C)。
4.可大电流放电,8秒内30C放电电流,电流不损伤。
5.可超深度放电,可多次尽放电,电池不会损害。
6.适温性极强,可在-50~60℃温度下使用。
7.自放电小,完全免维护,全充电后,常温存放一年仍可正常使用。
8.使用寿命长,为铅酸电池的一倍。
9.绿色环保无污染,报废后全部材料可再生回收,电解质无污染。
10.抗震性能好,能在各种恶劣的环境下安全使用。
11.不受空间限制,使用时可任意方位放置。
12.使用简易
13.由于单体电池的内阻、容量、浮充电压一致性好,因此无需均衡充电。
Resden雷斯顿蓄电池常用型号参数:
Resden电池型号 | 额定电压 V | 额定容量Ah | 长 mm | 宽 mm | 高 mm | 总高 mm |
6FM-7 | 12V | 7CH | 151 | 67 | 94 | 99 |
6FM-12 | 12V | 12CH | 152 | 98 | 94 | 99 |
6FM-17 | 12V | 17CH | 180 | 76 | 168 | 168 |
6FM-24 | 12V | 24CH | 166 | 125 | 175 | 175 |
6FM-33 | 12V | 33CH | 196 | 130 | 164 | 178 |
6FM-38 | 12V | 38CH | 198 | 166 | 175 | 175 |
6FM-40 | 12V | 40CH | 198 | 166 | 175 | 175 |
6FM-55 | 12V | 55CH | 229 | 139 | 209 | 211 |
6FM-65 | 12V | 65CH | 350 | 165 | 179 | 179 |
6FM-100 | 12V | 100CH | 330 | 174 | 217 | 223 |
6FM-120 | 12V | 120CH | 406 | 173 | 211 | 239 |
质保规则:
质量保证期限:视使用方法及使用客户,质保期为三年。
使用说明:铅酸蓄电池长时间放置三个月要为电池补充电量,放置半年让电池充放一次,达到一个循环;使用过 程中,切忌把电放干再充电,对电池影响很大,要 随用随充电,充满为止,但也不要过充、过放电。
环境保护部近日发布了《铅蓄电池生产及再生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制糖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及《火电厂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等4项技术政策。
为此,本报记者采访了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有关负责人,对上述4项技术政策做出解读。本报将在接下来的三天内,分别在产业版和企业版上予以刊登。
原则
以重金属污染物减排为核心,以污染预防为重点,积极推进源头减量替代。
遵循全过程污染控制原则,突出生产过程控制。
规范资源再生利用,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
要求
预处理:拆解应采用机械破碎分选的工艺、技术和设备,鼓励采用全自动破碎分选技术与装备。
生产及再生过程:应采取密闭或负压措施。
末端治理:铅烟、铅尘的常规处理工艺,提出了二噁英和硫酸雾等污染物的处理技术和要求。
技术需求
先进、低能耗、短流程、环境友好的生产工艺与设备。
尽快开发性能可靠、造价合理、操作方便、维护容易的快速检测技术与系统。
为防治环境污染,保障生态安全和人体健康,规范铅蓄电池生产及再生行业污染治理和管理行为,引领行业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技术进步,促进行业的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环境保护部于2016年12月发布了《铅蓄电池生产及再生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日前,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有关负责人就这一技术政策的有关问题及如何理解、贯彻这一技术政策,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
记者:环境保护部出台这一《技术政策》的背景是什么?
答:1.铅蓄电池生产及再生行业污染防治管理是重金属污染防治的重中之重
2009~2011年期间,由铅蓄电池企业引起的部分“血铅”超标和群体性事件也给社会和环境带来了严重影响。《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中铅被列入5种重点防控的重金属污染物之一,铅蓄电池行业也被列入5种重点防控行业之一。随着我国电动车保有量和铅蓄电池使用量的增长,铅蓄电池生产及再生行业正发展和壮大,但行业秩序混乱、产业集中度不高、清洁生产发展严重滞后等现象仍然存在。铅蓄电池生产及再生行业的污染防治管理依然是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
2.行业发展和标准加严引导管理要求新变化
近年国家陆续出台了《清洁生产标准废铅酸蓄电池回收业》、《清洁生产标准铅蓄电池工业》、《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等一系列指导文件,对于行业污染防治起到了一定效果。但是规范标准的贯彻落实仍然任重道远。
随着铅蓄电池行业的发展和标准规范的加严(如《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4)》、《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再生铅行业规范条件》、《电池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再生铅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等系列标准规范修订),行业管理要求有了新的变化。
同时,现有铅蓄电池工艺和生产设备自动化智能化发展需求,也促使行业急需从产业结构调整出发,淘汰落后工艺及材料,鼓励发展新型铅蓄电池生产及再生工艺,促进行业技术进步。
为解决国内铅蓄电池污染防治问题,环境保护部制定发布了《铅蓄电池生产及再生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其目的就是为铅蓄电池行业环境保护相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等环境管理和企业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同时配合各种技术措施的实施,充分发挥体制机制优势,合力推动铅蓄电池生产及再生污染防治工作,提高我国铅蓄电池行业环境管理水平。
记者:《技术政策》中铅蓄电池污染防治应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答:技术政策根据铅蓄电池行业的污染特点,遵循全过程污染控制原则,以重金属污染物减排为核心,以污染预防为重点,积极推进源头减量替代,突出生产过程控制,规范资源再生利用,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强制清洁生产审核,推进环境信息公开。
原则一:以重金属污染物减排为核心,以污染预防为重点,积极推进源头减量替代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等要求,应限制镉、砷等有毒有害元素在电池中使用。同时近期刚颁布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也提出,应普遍推行产品的生态设计等要求。
因此,本技术政策提出“鼓励优化铅蓄电池产品的生态设计,逐步减少或淘汰铅蓄电池中镉、砷等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鼓励采用无铅焊料”、“鼓励研发减铅、无镉、无砷铅蓄电池生产技术”等要求,遵循全过程污染控制原则,以重金属污染物减排为核心,以污染预防为重点,积极推进源头减量替代,防止环境污染。
原则二:遵循全过程污染控制原则,突出生产过程控制
本技术政策从预处理、生产过程和末端治理三个方面遵循全过程污染控制原则,分别提出了各个过程中的污染预防重点、配套环保设施和技术要求,为企业污染防治管理提供了技术依据。
针对预处理,技术政策从机械化自动化替代工艺、分类处理和预脱硫等角度提出了预处理过程的污染防治要求。
比如“废铅蓄电池拆解应采用机械破碎分选的工艺、技术和设备,鼓励采用全自动破碎分选技术与装备,加强对原料场及各生产工序无组织排放的控制。”,“分选出的塑料、橡胶等应清洗和分离干净,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再生铅企业应对带壳废铅蓄电池进行预处理,废铅膏与铅栅应分别熔炼;对分选出的铅膏应进行脱硫处理”等。
针对生产过程,技术政策要求铅蓄电池生产及再生过程应采取密闭或负压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对环境的污染,同时从生产工艺、机械化替代工艺等角度提出了“鼓励采用内化成工艺”、“熔炼工序应采用密闭熔炼、低温连续熔炼、多室熔炼炉熔炼等技术,并在负压条件下生产,防止废气逸出;铸锭工序应采用机械化铸锭技术。”等技术要求。
针对末端治理,本技术政策提出了铅烟、铅尘的常规处理工艺,并根据环境管理要求新特点,提出了二噁英和硫酸雾等污染物的处理技术和要求。
原则三:规范资源再生利用,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
技术政策要求铅蓄电池再生企业在多个环节应预防环境污染和风险问题。源头上鼓励废铅蓄电池再生企业推进技术升级,提高再生铅熔炼各工序中铅、锑、砷、镉等元素的回收率,严格控制重金属排放量。再生过程鼓励采用离子交换或离子膜反渗透等处理技术回收利用废铅蓄电池内的废酸。并要求在废塑料、废隔板纸和废橡胶的分选、清洗、破碎和干燥等工艺中应采用节水、节能、高效、低污染的技术和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