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多蓄电池公司成立于一九九一年,专业生产各系列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免维护摩托车铅酸蓄电池、免维护启动用铅酸蓄电池的企业。
公司拥有现代化高标准的花园式厂房。引进日本、香港先进技术及进口全自动蓄电池生产线,目前拥有员工360余人,高职称管理人员30多名,专业技术人员20多名。
公司拥有雄厚的生产力量和技术开发力量。技术上采用日本工业标准组织生产;质量管理上,按照国际标准ISO9001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优质的原材料,先进的极板工艺及具有国际先进水平全自动生产装配线,实行生产管理封闭式、办公管理电脑程序化、品质管理表格化,从而为公司的产品质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我们已先后通过了:
---- 美国UL认证
---- 欧盟CE认证
---- 国际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出口质量许可证
---- 国家信息产业部邮电工业产品入网许可证
---- 国家电力工业部安全许可证
我司产品已畅销国内并远销欧美,及东南亚等地。
同时,欢迎新老顾客莅临我司考察指导!
奥特多蓄电池性能优势:
无游离酸,电池可倒放90°安全使用。
极低的电解液比重,延长寿命。
严格的选材及先进的制造工艺,使自放电极小。
极低的浮充电流,保证寿命。
密封反应效率高。
奥特多蓄电池详细介绍:
*使用寿命10年以上。
*容量5.5-220安时(20℃)
*再充电时间短。
*可与任何符合DIN41773规范中IU-特性的电池充电器相连接。
*采用特殊的电池单元结构及电解质,具有最佳的自放电特性。
*在深度放电或充电器出现故障期间,允许电池在四星期内进行再充电。
*防洪水:气管向下,在水下5米深的地方仍能防止进入气体通道里。
*防腐蚀:由于端子密封,电缆也有树脂和硅化合物,所以绝对防腐蚀
奥特多蓄电池OT12V系列基本参数
型号
电压
容量(AH)
长(mm)
宽(mm)
高(mm)
总高(mm)
OT65-12
12V
65AH
348
166
175
175
OT75-12
12V
75AH
258
166
207
225
OT80-12
12V
80AH
258
167
209
225
OT100-12
12V
100AH
335
174
209
214
OT120-12
12V
120AH
409
174
234
236
OT150-12
12V
150AH
484
170
242
242
OT200-12
12V
200AH
520
240
219
245
OT250-12
12V
250AH
520
268
220
249
蓄电池的正确使用和维护主要有以下7点:
1、检查蓄电池在支架上的固定螺栓是否拧紧,安装不牢靠会因行车震动而引起壳体损坏。另外不要将金属物放在蓄电池上以防短路。
2、时常查看极柱和接线头连接得是否可靠。为防止接线柱氧化可以涂抹凡士林等保护剂。
3、不可用直接打火(短路试验)的方法检查蓄电池的电量这样会对蓄电池造成损害。
4、普通铅酸蓄电池要注意定期添加蒸馏水。干荷蓄电池在使用之前最好适当充电。至于可加水的免维护蓄电池并不是不能维护适当查看必要时补充蒸馏水有助于延长使用寿命。
5、蓄电池盖上的气孔应通畅。蓄电池在充电时会产生大量气泡若通气孔被堵塞使气体不能逸出当压力增大到一定的程度后就会造成蓄电池壳体炸裂。
6、在蓄电池极柱和盖的周围常会有黄白色的糊状物,这是因为硫酸腐蚀了根柱、线卡、固定架等造成的。这些物质的电阻很大,要及时清除。
7、当需要用两块蓄电池串联使用时蓄电池的容量最好相等。否则会影响蓄电池的使用寿命。
奥特多蓄电池使用环境:
⑴避免将电池与金属容器直接接触,应采用防酸和阻热材料,否则会引起冒烟或燃烧。
⑵使用指定的充电器在指定的条件下充电,否则可能会引起电池过热、放气、泄露、燃烧或破裂。
⑶不要将电池安装在密封的设备里,否则可能会使设备浦破裂。
⑷将电池使用在医护设备中时,请安装主电源外的后备电源,否则主电源失效会引起伤害。
⑸将电池放在远离能产生火花设备的地方,否则火花可能会引起电池冒烟或破裂。
⑹不要将电池放在热源附近(如变压器),否则会引起电池过热、泄漏、燃烧或破裂。
⑺应用中电池数目超过一只时,请确保电池间连接无误,且与充电器或负载连接无误,否则会引起电池破裂、燃烧或电池损害,某些情况下还会伤人。
⑻特别注意别让电池砸在脚上。
⑼电池的指定使用范围如下。超出此范围可能会引起电池损害。
电池的正常操作范围为:77.F(25℃)
电池放电后(装在设备中):5.F到122.F(-15℃到50℃)
充电后:32.F到104.F(0℃到40℃)
储存中:5.F到104.F(-15℃到40℃)
⑽不要将装在机车上的电池放在高温下、直射阳光中、火炉或火前,否则可能会造成电池泄漏、起火或破裂。
⑾不要在充满灰尘的地方使用电池,可能会引起电池短路。在多尘环境中使用电池时,应定期检查电池。
奥特多蓄电池使用与注意事项:
⒈蓄电池荷电出厂,从出厂到安装使用,电池容量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若时间较长,在投入使用前应进行补充充电。如果蓄电池储存期不超过一年,在恒压2.27V/只的条件下充电5天。如果蓄电池储存期为1~2年,在恒压2.33V/只条件下充电5天。
⒉蓄电池浮充使用时,应保证每个单体电池的浮充电压值为2.25~2.30V,如果浮充电压高于或低于这一范围,则将会减少电池容量或寿命。
⒊当蓄电池浮充运行时,蓄电池单体电池电压不应低于2.20V,如单体电压低于2.20V,则需进行均衡充电。均衡充电的方法为:充电电压2.35V/只,充电时间12小时。
⒋蓄电池循环使用时,在放电后采用恒压限流充电。充电电压为2.35~2.45V/只,最大电流不大于0.25C10 具体充电方法为:先用不大于上述最大电流值的电流进行恒流充电,待充电到单体平均电 压升到2.35~2.45V时改用平均单体电压为2.35~2.45V恒压充电,直到充电结束。
⒌电池循环使用时充电完全的标志:
在上述限流恒压条件下进行充电,其充足电的标志,可以在以下两条中任选一条作为判断依据:
⑴充电时间18~24小时(非深放电时间可短)。
⑵充电末期连续三小时充电电流值不变化。
⑶恒压2.35~2.45V充电的电压值,是环境温度为25℃的规定值。当环境温度高于25℃时,充电电压要相应降低,防止造成过充电。当环境温度低于25℃时,充电电压应提高,以防止充电不足。通常降低或提高的幅度为每变化1℃每个单体增减0.005V。
⒍蓄电池放电后应立即再充电,若放电后的蓄电池搁置时间太长,即使再充电也不能恢复其原容量。
⒎电池使用时,务必拧紧接线端子的螺栓,以免引起火花及接触不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