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双软认证企业国家优惠

名称: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双软认证企业国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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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8-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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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相信大家都知道,无论是办理湖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还是办理双软认证企业都可以享受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及好处。那么,办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双软认证企业在优惠政策上到底有哪些区别呢? 我们一起来看看湖南新星知识产权网小编为大家总结的相关内容。 1、办理湖南双软认证企业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1)软件产品登记后,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6%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2)软件企业认定后,在我国境内设立的软件企业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12年1月1日以后创办软件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二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 (3)软件生产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4)经认定的软件生产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办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双软认证企业优惠政策 1、办理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1)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部分园区可获得10-35万元的奖励。 (2)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75%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摊销。 (3)经国家科委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包括但不限于在国家的一些扶持项目申报上有帮助,有的项目申请还强制要求必须有国家高新资质才能申请。 以上则是湖南新星知识产权网小编总结的关于高新企业与双软认证企业在优惠政策上的区别,如您有更多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双软认证、知识产权等方面的问题,可登陆湖南新星知识产权网了解并咨询详情。 可以在微信公众号上搜索“新星知识产权”和“新星项目管理”两个名称,关注后能及时获取新的行业新闻和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