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回收体系建设的差别在哪里?2016年8月关于德国废旧家电回收新规引起热议,那德国这一新规到底是什么样的政策,和的现行回收体系建设又有何区别呢?
根据新法案规定,电器零售商有义务免费提供电器回收服务,个人只要前往离家近的电器零售商,就能免费处理大部分废弃家电。不超过25厘米的小型家电,如电吹风机、手机、收音机等,可以交给任一电器零售商回收,无需购买新电器。也就是说,无论是何处购买、有没有购买新家电,这些大商家都要接收它们;不过对于大型家电而言,则是“以新换旧”原则,即当消费者购买一个新电器时,商家才会对一个同类型的旧家电进行免费回收,如我们日常使用的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等。不过,也不是什么样的商家都能接收大家电,新规要求由面积超过400平方米的大型电器商,或是库存及中转面积大于400平方米的在线交易电商负责免费回收。
差异一:和德国的国情差异巨大
德国是中欧的发达,国土面积约36万平方公里,人口规模约8000万。据2014年的统计数据显示,德国的人类发展指数为0.931,位于第六,属于高度发达范畴,经济水平的强大、国土狭小、国民高素质,决定了在德国废旧家电回收体系建设的较强操作性和可实现性。而,作为东方发,国土面积960万平方公里,是德国的近30倍,人口达14亿、是德国的近16倍。所以,从规范废旧家电回收行业而言,的规范整治难度和政策的可操作性,与德国国情相比是无法比拟的。因此,国情差异是废旧家电回收规范差异。
差异二:政策性和可性
对家电行业熟悉的朋友应该知道,早在2009年就启动废旧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即每个家庭都可以凭废旧家电(限四机一脑)在流通商除选购新家电,并可抵扣40机款的政策。也就在此时,废旧家电报废规模呈现井喷式的爆发,一方面大量的废旧家电都在各流通商处,并全部送往就近的环保企业进行无害化拆解处理。限于该政策是经济政策,该政策在2011年就正式退出,之后废旧家电回收又恢复到了之前的无序化、多元化的状态。
因此,就政策而言与德国相比,的回收政策更性和可性。
差异三:保有量和产业化的差异
电以旧换新政策于2011年退出后,切换到了废旧家电回收处理政策,即每一个家电制造企业,销售一台大家电必须向缴纳废旧家电处置,用于培育、扶持、补贴废旧家电拆解企业。意味着对于规范废旧家电回收,从回收规范环节切换到了实际拆解环节,有了处置的支撑,大部分废旧家电进入环保企业接受了规范拆解和资源化利用,并在2014年达到了年实际处理规模7000万台的规模,可见这种依托政策和市场手段,真正实现了产业化规模化的。而德国新规,更多的在于规范回收环节,且废旧家电保有量不足1/13,市场调节能力较要差很多,更多以解决国民报废家电的便利性、处理的环保和安全性。
因此,受保有量规模的影响,更适合依托产业化以解决回收和规范性问题,而德国更适合强制性政策,约束和规范废旧家电回收。
差异四:回收行业规模的差异
众所周知,是发展中的超级大国,人口巨大和幅员辽阔是典型特点,且呈现经济和人口的非对称性分布,更多的人口在大城市,促成了城市更为成熟和的回收体系,对每个家庭而言,只要不是太偏避的地方,老百姓报废废旧家电还是非常便利的。就成都而言,粗略统计从事废旧回收的人员规模就达20万人,形成了非常庞大的回收队伍,德国在这一点是无法比拟的。
从这一点考量,德国强制性要求流通商加入废旧家电回收体系建设,就不足为奇,或者说也是无奈之举。
电解退银新工艺
再生应用研究所自行设计电解退银设备,以石墨板为阴极,不锈钢滚筒为阳极,滚筒上有许多细孔。柠檬酸钠和亚硫酸钠为电解液,镀银件从滚筒首端进入,从滚筒尾端送出。镀件表层上的银进入电解液,镀件基体完全无损可返回从新电镀应用。银回收率97-98%,银粉纯度99.9%。
废银-锌电池的回收应用
废银锌电池含银52.55%、含锌42.7%.锌为负极,氧化银为正极涂在铜网骨架上。再生应用研究所采用稀硫酸分手浸锌和铜,银粉间接熔锭。稀硫酸浸铜时参加氧化剂,含锌液经浓缩结晶消费硫酸锌,含铜液浓缩结晶消费硫酸铜。锌回收率>98%,银回收率98%,银锭纯度>99%。
从废胶片中回收银
昆明研究所应用稀硫酸液洗脱彩片上含银乳剂层,氯盐加热沉淀卤化银,氯化培烧或洗涤除有机物,碱性介质用糖类固体悬浮恢复得纯银。银纯度99.9%,直收率98%.此法已要求专利。
再生应用研究所(原内贸部再生应用研究所)采用硫代硫酸钠溶液溶解废胶片上的卤化银,溶解中参加剂胶片上的溶解,溶解液经电解回收银,片基回收应用。银浸出率>99%,回收率98%,银纯度99.9%.此法已应用于工业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