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12-28 16:35
根据我国道路及铁路建设、改造经验,一般当建立新道路及道路改扩建时,建设单位事先都会作环境影响评估,制定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搭施,并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当环境评估认为噪声水平会超过环境噪声标准时,需要根据情况采取噪声控制措施。建设经过已有的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高速公路和城市高架、轻轨道路,有可能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应当设置声屏障或者采取其他有效的控制环境噪声污染的措施。
穿越城市居民区、文教区的铁路,因铁路运行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当地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铁路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减轻环境噪声污染的规划。铁路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划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减轻环境噪声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