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系统安装及试验
1.安装
装置组成见图1.1、1.2。压力式泡沫比例混合装置的安装应按GB50281-2006《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压力式泡沫比例混合装置应整体安装,并与基础牢固固定;储罐周围应留有满足检修需要的通道,其通道不宜小于0.7m,且操作面不宜小于1.5m2;顶部至少预留0.8m的间距空间,以便于操作和检修。
安装时,先把储液罐放在混凝土基础上,校平后用地脚螺栓固定;所有排放管道出口应用相应规格的管道引至下水道或地漏处;
比例混合器进出口管道按混合器两端法兰尺寸进行连接;安装完毕,应与系统一道进行水压试验。注意:比例混合器进出口配管应按水流方向,切记不得接错!
首先应给胶囊内部充水:打开罐体排气阀2,胶囊排气阀5,关闭出液阀8,从排液阀11向胶囊内充水,当水从胶囊排气阀5溢出时,关闭阀5、阀11;缓慢打开进水阀7,向罐夹层充水,当水从罐体排气阀2处流出时,关闭阀7、阀2。再缓慢打开阀7,给罐内充水加压,观察压力表9及安全阀3的开启压力(安全阀开启压力应在1.2-1.32MPa之间,否则,应予以更换)。当压力稳定在1.2MPa时,关闭阀7,保压15min后,检查设备及系统管道各连接处是否有渗漏现象,特别应注意泡沫罐下部与排液阀11相连的法兰连接面是否漏水。如有渗漏,应立即做相应处理。检查完毕,没有渗漏时,打开阀11,阀5,阀10、阀2将罐体夹层及胶囊内的水排空。
密封检查出厂前已做,如果设备搁置时间较长或经过检修后应做密封检查。
使用方法
1.装泡沫液:待备状态前应先给胶囊内加满泡沫原液。一般采用泵充装,也可以手工充装,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灌装泡沫液时应先打开罐体排气阀2、胶囊排气阀5,同时应打开泡沫液灌装口盖6、进水阀7,关闭出液阀8、排液阀11;
打开进水阀7给罐体和胶囊夹层内灌装300-1000L清水,使胶囊漂浮、完全展开;
然后将连接泡沫液灌装泵的胶管插入灌液口6,开启泡沫液灌装泵,即可送泡沫液进入胶囊,同时打开排水阀10,缓慢排出罐体和胶囊夹层内的清水。灌装足量泡沫液或泡沫液充满胶囊从胶囊充排气阀口5溢出,停止送液。
灌装结束,应保证进水阀7和出液球阀8常开(湿式管路系统除外),其余阀门和法兰口盖常关,设备进入正常待备状态。
也可通过排液阀11灌装泡沫液,灌液口盖6不用打开。
2.使用操作:当该装置与消防泵、管道等其它部件组成系统后,进水阀7、出液阀8一定要保持常开状态(湿式管路系统除外),只有在这样的状态之下,在接到火灾报警后,立即启动消防泵,打开比例混合出口管路上通往着火处的阀门,即可喷出泡沫,自动灭火。
3.更换泡沫液:泡沫液用完后或贮藏期超过有效期的,应充装新的泡沫液。在充装之前应对胶囊进行全面清洗。打开排水阀10和排液阀11,放尽胶囊内剩余的泡沫液,然后从胶囊排气阀5接压缩空气将胶囊内泡沫残液吹尽。关闭排液阀11,从灌液口6处向胶囊内加满清水清洗胶囊内表面,最后打开排液阀11,从阀5接通压缩空气将水挤出,并继续用压缩空气吹喷胶囊30min,把胶囊内水分彻底吹干,重新灌装泡沫液。
若用泵加装泡沫原液时,每次加装完后应将泵用清水清洗干净,以免泡沫液干涸后泵的叶轮与泵体粘滞夹死,使泵电机烧坏。
维护管理
泡沫灭火装置的维护管理应符合GB50281-2006《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有关要求。
1. 泡沫灭火系统验收合格方可投入运行。
2. 应由经过专门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负责系统的维护、管理、操作和定期检查。
3. 应建立完善的泡沫灭火系统的技术档案,包括系统组件的安装使用说明书、操作规程和系统流程图、操作员职责、泡沫灭火系统维护管理记录。
4. 每年应对系统进行喷泡沫试验,并对系统所有组件、设施、管道及管件进行全面检查。系统检查和试验完毕,应对泡沫液或泡沫混合液经过的管道和设备用清水冲洗后放空,复原系统。
5. 应按规范要求做好系统检查和维护管理记录。
6. 对检查和试验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解决,对损坏或不合格的零、部件应立即更换,并应复原系统。
须知
1、订货时须确定比例混合器在储罐上的位置和方向。尤其是当泡沫储罐间设置两套以上比例混合装置时,须特别注意比例混合器相对的安装方向。
2、须注明压力式泡沫比例混合装置的混合液流量范围和工作压力范围,比例混合器型号和混合比,进出口主管管径。
3、须注明泡沫液储罐的形式及容积,进水阀和出液阀的开启方式。
4、认清泡沫液的型号规格,对号入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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