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附近七氟丙烷灭火器和二氧化碳灭火器的区别

名称:静安区附近七氟丙烷灭火器和二氧化碳灭火器的区别

供应商:上海赣晨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价格:面议

最小起订量:1/件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海川路58弄1001号102室

手机:13621803899

联系人:胡建新 (请说在中科商务网上看到)

产品编号:224161742

更新时间:2026-02-16

发布者IP:163.125.21.20

详细说明
产品参数
品牌:赣晨消防
适用范围:A类B类C类火灾
品名:七氟丙烷灭火器
最大充装密度:1120kg/m³
工作压力范围:3.4~12.4MPa
产地:上海
售后服务:一对一服务
公司行业:安防
加工定制:否
是否支持上门安装:是
供货方式:送货上门
是否进口:否
产品优势
产品特点: 七氟丙烷灭火剂以迅速降低火场温度并中断燃烧链反应,在使用时能够迅速蒸发,并在室内形成一层气态覆盖物,隔绝氧气从而快速扑灭火焰。在灭火过程中不产生任何残留物,同时,在高温下会分解并吸收大量热量,从而有效抑制火势的蔓延。
服务特点: 我们始终坚持顾客导向型的经营理念,实践证明,坚持“一切为顾客”的管理思想,过硬的产品质量、良好的销售信誉及一流的售后服务,是我们赢得市场和顾客信赖的法宝。

  静安区附近七氟丙烷灭火器和二氧化碳灭火器的区别

  泡沫灭火器原理:泡沫灭火器内有两个容器,分别盛放两种液体,它们是硫酸铝和碳酸氢钠溶液,两种溶液互不接触,不发生化学反应。(平时千万不能碰倒泡沫灭火器)当需要泡沫灭火器时,把灭火器倒立,两种溶液混合在一起,就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碳气体:

  除了两种反应物外,灭火器中还加入了一些发泡剂。打开开关,泡沫从灭火器中喷出,覆盖在燃烧物品上,使燃着的物质与空气隔离,并降低温度,达到灭火的目的。

  悬挂超细干粉自动灭火器虽然超细干粉不属于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范畴,但由于其适用场所和七氟丙烷气体灭火适用场相似性,所以此处一并列出。

  超细干粉自动灭火器型号

  同理,FZX-ACT2/1.2为鼎亚牌2kg的贮压式1.2Mpa悬挂超细干粉灭火装置,FZX-ACT3/1.2为鼎亚牌3kg的贮压式1.2Mpa悬挂超细干粉灭火装置,FZX-ACT4/1.2为鼎亚牌4kg的贮压式1.2Mpa悬挂超细干粉灭火装置,FZX-ACT5/1.2为鼎亚牌5kg的贮压式1.2Mpa悬挂超细干粉灭火装置,FZX-ACT6/1.2为鼎亚牌6kg的贮压式1.2Mpa悬挂超细干粉灭火装置,FZX-ACT7/1.2为鼎亚牌7kg的贮压式1.2Mpa悬挂超细干粉灭火装置,FZX-ACT8为鼎亚牌8kg的贮压式1.2Mpa悬挂超细干粉灭火装置,FZX-ACT10/1.2为鼎亚牌10kg的贮压式1.2Mpa悬挂超细干粉灭火装置。

  静安区附近七氟丙烷灭火器和二氧化碳灭火器的区别

  七氟丙烷(HFC227ea)是一种***灭火剂,能够用于扑救可燃液体和可熔化固体的火灾、可燃固体的表面火灾、电气火灾。七氟丙烷液相储存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应用于全淹没系统,灭火以化学抑制、冷却、降低氧浓度等作用为原理,灭火效果好。适用于替代已有的卤代烷灭火系统,是卤代烷灭火剂较理想的替代品。我公司SFQ七氟丙烷灭火系统是国内率先研制出的新型气体灭火系统设备,其性能稳定,功能完备,灭火效果良好,且安装、维护、操作简便,省时省力。

  操作安全与应急处理

  维护期间需制定临时防护方案,如配置手提式灭火器。操作人员需持《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避免误喷。若控制系统故障,应立即关闭电源并在30秒内通知专业单位处理。

  a)检查管道的通径、布、长度等是否与设计相符;b)检查管道及管道附件有无变形、损伤和腐蚀现象;

  c)检查管道中和集流管上的阀、单向阀、选择阀的安装位置、方向是否正确,与管道连接是否牢靠。阀泄压口是否畅通;清远七氟丙烷厂家;

  d)集流管通入4.2Mpa的氮气,检查单向阀、选择阀的密封性能,然后将选择阀的手动手柄旋至开的位置,选择阀应开启。相应防护区的放气指示灯亮;

  七氟丙烷容器阀性能参数应用要求:运输、安装时严禁碰撞,安装时应检查外观,有损坏的不应使用。手动装置销不允许脱落;金属软管与其连接时应出口清洁,将连接螺纹对正后再旋紧,否则可能损坏螺纹。

  压力检查:旋松测压螺母(表座不应松动)1~2牙即可检查瓶内压力,之后应旋紧测压螺母。

  更换工作膜片:旋下泄压螺母,即可更换工作膜片。

  3)驱动气容器

  静安区附近七氟丙烷灭火器和二氧化碳灭火器的区别

  气体灭火系统是指以液体、液化气体或气体状态储存在压力容器中,以气体(包括蒸汽、气雾)状态喷射作为灭火介质的灭火系统。并能在保护区空间内形成各方向均匀的气体浓度,至少能保持灭火浓度达到规范规定的浸渍时间,实现扑灭保护区的空间和立体火灾。主要有七氟丙烷、气溶胶、二氧化碳。 气体灭火系统单位的使用要求: 气体灭火系统的使用单位应由经过培训并通过取得岗位技能资格的人员负责系统的管理、操作和维护。负责人员应熟悉气体灭火系统的原理、性能和操作、维护规程。 单位应建立气体灭火系统故障报告和故障消除登记制度。发生故障时,应及时组织维修。如因故障、维护等原因需要暂停系统的,需经单位消防负责人批准;如果系统停止时间超过24小时的,应当报给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 气体灭火系统投入使用后,应其处于正常运行或准工作状态,不得擅自停电或长期故障运行。 单位的年检报告或联动检查记录,每年年底前报当地公共消防机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