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二氧化碳灭火器维修需要办理什么资格证二氧化碳灭火器
使用方法:
1、灭火时将灭火器提到火场,距燃烧物5米左右放下灭火器;
2、拔掉保险丝,一只手握住喇叭型喷筒根部的手柄,把喷筒对准火焰;另一只手旋开手轮(鸭嘴式二氧化碳灭火器,压下压把),二氧化碳就会喷射出来;
3、对没有喷射软管的二氧化碳灭火器,应把喇叭筒子往上扳70-90O;
4、二氧化碳灭火器适用范围:一般适用于600伏以下的带电电器、贵重设备及一般可燃液体的初起火灾。 注意事项:
1、使用时不能直接用手抓住喇叭筒体外壁和金属连接管,防止手被冻伤;
2、灭火器在喷射过程中保持直立状态,不可平放或颠倒使用;
3、扑灭流淌液体火灾时,将CO2灭火剂由近而远向火喷射;
4、如果可燃液体在容器内燃烧时,从容器的一侧上部向燃烧的容器中喷射,不能使用CO2射流直接冲击到可燃液面上;
5、在室外使用CO2灭火时,应选择在上风方向喷射;
6、在室内窄小的空间使用,操作者使用后应迅速离开,以防窒息中毒。
灭火器应当放置在阴凉、干燥、通风、并取用方便的部位。环境温度应为4℃~+55℃,冬季应注意防冻。 使用泡沫灭火器时应该注意,人要站在上风处,尽量靠近火源,因为它的喷射距离只有2~3米,要从火势蔓延危险的一边喷起,然后逐渐移动,注意不要留下火星。手要握住喷嘴木柄,以免被。因为二氧化碳在空气中的含量过多,对人体也是不利的,所以在空气不畅通的场合,喷射后应立即通风。 二氧化碳灭火器有开关式和闸刀式两种。使用时,先拔去保险销,然后一手握住喷射喇叭上的木柄,一手按动鸭舌开关或旋转开关,提握器身。需要注意的是,闸刀式灭火器一旦打开后,就再也不能关闭了。因此,在使用前要做好准备。
再进一步地,氮气调压阀与氮气低压侧球阀之间通过至少一根加压管路与储存容器二连通;所述灭火剂充装设备还包括: 加压球阀,其安装在所述混合管路上,并用于调节从储存容器四流出至储存容器二的氮气的流量; 称重机构,其用于称量充装至灭火器的灭火剂的重量。 本发明还提供一种灭火剂充装方法,其应用于上述任意所述的灭火剂充装设备中,其包括以下步骤: 使真空泵对灭火器抽真空直至内部压力低于一个预设压力一;
消防水泵每周或每月启动运转一次,并应模拟自动控制启动,功能正常;水泵接合器的接口配套附件应完好,无渗漏,闷盖盖好;各种阀门处于正确开,闭状态。 室内消火栓设备应确保以下几点:(1)消火栓和消防卷盘供水阀有无渗漏现象。(2)消防水枪,水带,校方卷盘机附件完好,卷盘转动灵活。(3)报警按钮,指示灯即控制线路功能正常,无故障。(4)消防箱及箱内配备的消防不见外观无损伤,涂层无脱落,箱门玻璃完好无缺。(5)消火栓,供水阀门及消防卷盘等转动部位润滑良好。
经维修部门修复的灭火器,应有消防监督部门的标记,并注以维修单位名称及维修日期。 灭火器无论是使用过还是未经使用过,从生产日期(每具灭火器的筒体上都有生产日期)算起,达到规定的维修年限后送维修单位进行维修,达到报废年限的报废,维修中筒体经水压试验不合格的灭火器也报废。 管理处加强对灭火器的日常管理和维护。要建立“灭火器台帐”,登记类型、配置数量、设置部位和维护管理的责任人;明确维护管理责任人的职责。
干粉灭火器至少要两年定期充压或更换。根据公安部下发的《灭火器维修》GA95-2015,第七章 报废与回收处置 灭火器自出厂日期算起,达到以下年限的,应报废: 水基型灭火器——6年; 干粉灭火器——10年; 洁净气体灭火器——10年; 二氧化碳灭火器和贮气瓶——12年。 灭火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报废: 永久性标志模糊,无法识别; 气瓶(筒体)被火烧过; 气瓶(筒体)有严重变形;气瓶(筒体)外部涂层脱落面积大于气瓶(筒体)总面积的三分之一; 气瓶(筒体)外表面、联接部位、底座有腐蚀的凹坑; 气瓶(筒体)有锡焊、铜焊或补缀等修补痕迹; 气瓶(筒体)内部有锈屑或内表面有腐蚀的凹坑; 水基型灭火器筒体内部的防腐层失效; 气瓶(筒体)的联接螺纹有损伤; 气瓶(筒体)水压试验不符合6.5.2的要求; 不符合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 由不合法的维修机构维修过的;
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灭火剂充装设备,其特征在于,氮气调压阀(21)与氮气低压侧球阀(23)之间通过至少一根加压管路与储存容器二(29)连通;所述灭火剂充装设备还包括: 加压球阀(28),其安装在所述混合管路上,并用于调节从储存容器四(18)流出至储存容器二(29)的氮气的流量; 称重机构(32),其用于称量充装至灭火器(27)的灭火剂的重量。 一种灭火剂充装方法,其应用于如权利要求1-9中任意一项所述的灭火剂充装设备中,其特征在于,其包括以下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