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本地氮气灭火器维修流程二氧化碳灭火器
使用方法:
1、灭火时将灭火器提到火场,距燃烧物5米左右放下灭火器;
2、拔掉保险丝,一只手握住喇叭型喷筒根部的手柄,把喷筒对准火焰;另一只手旋开手轮(鸭嘴式二氧化碳灭火器,压下压把),二氧化碳就会喷射出来;
3、对没有喷射软管的二氧化碳灭火器,应把喇叭筒子往上扳70-90O;
4、二氧化碳灭火器适用范围:一般适用于600伏以下的带电电器、贵重设备及一般可燃液体的初起火灾。 注意事项:
1、使用时不能直接用手抓住喇叭筒体外壁和金属连接管,防止手被冻伤;
2、灭火器在喷射过程中保持直立状态,不可平放或颠倒使用;
3、扑灭流淌液体火灾时,将CO2灭火剂由近而远向火喷射;
4、如果可燃液体在容器内燃烧时,从容器的一侧上部向燃烧的容器中喷射,不能使用CO2射流直接冲击到可燃液面上;
5、在室外使用CO2灭火时,应选择在上风方向喷射;
6、在室内窄小的空间使用,操作者使用后应迅速离开,以防窒息中毒。
氟利昂冷库检查 氟利昂冷库管理过程中要注意什么 车辆检测系统清洗 汽车显示检查排放系统什么意思 干粉灭火器应每个月都进行一次外观检查,主要检查压力表,当压力表指针低于绿线区时,应立即充压维修;新购买的ABC干粉灭火器罐体应5年水压测试1次,次检测后,以后每2年水压测试1次,罐体强制报废期限为10年。 灭火器应定期检查压力表,当压力表指针低于绿线区时,应立即充压维修,一般灭火器瓶压有效期限在1年半至2年,要定期充压或更换。灭火器应放在清洁干燥的地方,严禁爆晒和靠近火源;应妥善保管,严禁拆动。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消防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其他消防情况。 火灾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出口情况。 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灭火器材配置及有关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消防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质的防火情况。 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防火巡查情况。 消防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消防”即是消除隐患,预防灾患(即预防和解决人们在生活、工作、学过程中遇到的人为与自然、偶然灾害的总称),当然狭义的意思在人们认识初期是:(扑灭)火灾的意思。 Fire control;Fire fighting;Fire protection灭火与防火。亦指灭火、防火人员。郭孝成《浙江光复记》:“卫队及巡警消防,见势已烈,均袖缀白布,以表输诚。”如:抓好消防工作。例如:消防车、消防技术。中国已有两千多年的消防历史,“消防”一词是二十世纪从日本引进的,是一个外来语。但“消防”的根在中国。日本的文字是从中国的汉字演变而来,汉字早在西晋太康五年(284年)就开始传入日本。“消防”一词不仅字形与汉字相同,字义也无差别。现代意义的消防可以更深层的理解为消除危险和灾难。
通过所述充装组件二将所述溶剂充装至灭火器中; 通过所述充装组件三向灭火器中充装一个预设压力二的所述氦气; 利用所述充装组件一向灭火器中充装一个预设重量的灭火剂; 填充所述氮气,所述氮气的填充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通过所述充装组件四向灭火器中充装一个预设压力三的氮气; 将灭火器摇晃一个预设时间直至灭火器内部的压力小于一个预设压力四; 通过所述充装组件四向灭火器中充装一个预设压力五的氮气;
维修机构应向社会提供灭火器报废回收服务,并对回收的灭火器按7.4和7.5的要求进行处置。 干粉灭火器多长时间检查一次? 干粉灭火器应每个月都进行一次外观检查,主要检查压力表,当压力表指针低于绿线区时,应立即充压维修;新购买的ABC干粉灭火器罐体应5年水压测试1次,次检测后,以后每2年水压测试1次,罐体强制报废期限为10年。 灭火器应定期检查压力表,当压力表指针低于绿线区时,应立即充压维修,一般灭火器瓶压有效期限在1年半至2年,要定期充压或更换。灭火器应放在清洁干燥的地方,严禁爆晒和靠近火源;应妥善保管,严禁拆动。
灭火器(Fire extinguisher)是一种可携式灭火工具,是常见的防火设施之一,世界支灭火器在1834年诞生于伦敦,由乔治·威廉·曼比发明。 灭火器存放在公众场所或可能发生火灾的地方,分为手提式、推车式等不同类型,不同种类的灭火器内装填的成分不一样,是专为不同的火灾起因而设,包括泡沫、干粉、卤代烷等。 维修(wéi xiu),是指护、保养、修理。包括手机维修、电脑维修、家电维修汽车维修。对于手机而言,软件更新升级也纳入了维修项目之内,对于汽车而言撬铆喷漆也属于维修范围。
法律或法规明令禁止使用的。 灭火器或贮气瓶的报废应经用户同意,并按6.8.3的要求做好记录。 报废处理时应对灭火器中的灭火剂按6.4的要求进行回收处理。其余固体废物应按相关的要求进行回收利用处置。 对报废的灭火器气瓶(筒体)或贮气瓶应进行消除使用功能处理。处理应在确认报废的灭火器气瓶(筒体)或贮气瓶内部无压力的情况下进行、应采用压扁或者解体等不可修复的方式,不应采用钻孔或破坏瓶口螺纹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