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二手灭火器厂家

名称:镇江二手灭火器厂家

供应商:上海赣晨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价格:面议

最小起订量:1/件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海川路58弄1001号102室

手机:13621803899

联系人:胡建新 (请说在中科商务网上看到)

产品编号:221443736

更新时间:2025-07-07

发布者IP:163.125.21.20

详细说明
产品参数
品牌 :赣晨消防
加工定制:否
适用范围:A类B类C类火灾
产地:上海
是否进口:否
售后服务:是
是否支持上门服务:送货上门
公司行业:安防
业务范围:充装、检测、安装、维修、调试
产品类别::七氟丙烷、 541洁净气体、 二氧化碳、 洁净541 氮气等
区域:上海全区、浙江、江苏
公司性质:生产厂家
产品优势
产品特点: 在进行灭火器的充装和检测过程中,首先选择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灭火器的充装和检测,确保操作符合行业标准和安全要求。对于不同类型的灭火器,应使用相应的灭火剂进行充装,并确保灭火剂的质量满足相关标准。在充装和检测后,应详细记录相关信息,包括充装日期、使用的灭火剂类型及其有效期等,以便日后查阅和管理。
服务特点: 本公司在上海成立于2015年,在产品上严格执行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我们主营消防设备的批发和零售,同时也提供消防设施的建设工程施工服务。我们还提供包括气体泡沫灭火系统在内的多种消防工程配套器材。同时,公司还负责回收过期的消防器材,确保这些设备不会对环境造成负担。 我们始终坚持顾客导向型的经营理念,实践证明,坚持“一切为顾客”的管理思想,过硬的产品质量、良好的销售信誉及一流的售后服务,是我们赢得市场和顾客信赖的法宝。

  镇江二手灭火器厂家灭火器使用方法与检查

  一、灭火器的检查内容

  1、 灭火器压力表的外表面不得有变形、损伤等缺陷,否则应更换压力表;

  2、 压力表的指针是否指在绿区(绿区为设计工作压力值),否则应充装驱动气体;

  3、 灭火器喷嘴是否有变形、开裂、损伤等缺陷,否则应予以更换;

  4、 灭火器的压把、阀体等金属件不得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否则必须更换;

  5、 筒体严重变形的、筒体严重锈蚀(漆皮大面积脱落,锈蚀面积大于、等于筒体总面积的三分之一者)或连接部位、筒底严重锈蚀必须报废;

  6、 灭火器的橡胶、塑料件不得变形、变色、老化或断裂,否则必须更换;

  泡沫灭火器存放应选择干燥、阴凉、通风并取用方便之处,不近高温或可能受到曝晒的地方,以碳酸分解而失效;冬季要采取防冻措施,以冻结;并应经常擦除灰尘、疏通喷嘴,使之保持通畅。 还有更多不一一贴了 类火灾:指固体物质火灾。这种物质通常具有有机物质性质,一般在燃烧时能产生灼热的余烬。如木材、煤、棉、毛、麻、纸张等火灾。 类火灾:指液体或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如煤油、柴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石蜡等火灾。

  充装控制组件,其包括充装总球阀(25)以及充装压力表(26);充装总球阀(25)用于将所述充装组件一充入的灭火剂、所述充装组件二充入的溶剂、所述充装组件三充入的氦气以及所述充装组件四充入的氮气所组合成的所述灭火剂送入灭火器(27)中,并控制所述灭火剂的充装量以及真空泵(10)抽取灭火器(27)的真空度;充装压力表(26)用于显示灭火器(27)内部的压力。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灭火剂充装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灭火剂充装设备还包括:

  如果压力表指针指在红区域,表示内部压力过小,消防灭火器过期,需要更换。 如果压力表指针指在绿区域,则可以放心使用。 干粉灭火器使用方法: 提,拿着把手将灭火器提起。 拔,拔去保险。 瞄,在离起火点一点五米以上的后方瞄准起火点。 按,按住喷射装置,对准起火点喷射,且水平横向移动,将干粉包围覆盖起火点,保险起见持续时间长些。 灭火器(Fire extinguisher)是一种可携式灭火工具,是常见的防火设施之一,世界支灭火器在1834年诞生于伦敦,由乔治·威廉·曼比发明。 灭火器存放在公众场所或可能发生火灾的地方,分为手提式、推车式等不同类型,不同种类的灭火器内装填的成分不一样,是专为不同的火灾起因而设,包括泡沫、干粉、卤代烷等。

  平时应对灭火器进行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 外观检查(1)检查灭火器铅封是否完好。灭火器一经开启后即使喷出不多,也按规定要求再充装。充装后应作密封试验并牢固铅封。 检查压力表指针是否在绿区域,如指针在红区域,应查明原因,检修后重新灌装; 检查可见部位防腐层的究好程度,轻度脱落的应及时补好,明显腐蚀的应送消肪维修部门进行耐压试验、合格者再进行防腐处理; 检查灭火器可见零部件是否完整;有无变形、松动、锈蚀(如压杆)和损坏,装配是否合理;

  干粉灭火器至少要两年定期充压或更换。根据公安部下发的《灭火器维修》GA95-2015,第七章 报废与回收处置 灭火器自出厂日期算起,达到以下年限的,应报废: 水基型灭火器——6年; 干粉灭火器——10年; 洁净气体灭火器——10年; 二氧化碳灭火器和贮气瓶——12年。 灭火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报废: 永久性标志模糊,无法识别; 气瓶(筒体)被火烧过; 气瓶(筒体)有严重变形;气瓶(筒体)外部涂层脱落面积大于气瓶(筒体)总面积的三分之一; 气瓶(筒体)外表面、联接部位、底座有腐蚀的凹坑; 气瓶(筒体)有锡焊、铜焊或补缀等修补痕迹; 气瓶(筒体)内部有锈屑或内表面有腐蚀的凹坑; 水基型灭火器筒体内部的防腐层失效; 气瓶(筒体)的联接螺纹有损伤; 气瓶(筒体)水压试验不符合6.5.2的要求; 不符合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 由不合法的维修机构维修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