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附近二氧化碳灭火器调试二氧化碳灭火剂是一种具有一百多年历史的灭火剂,价格低廉,获取、制备容易,其主要依靠窒息作用和部分冷却作用灭火。二氧化碳具有较高的密度,约为空气的1.5倍。在常压下,液态的二氧化碳会立即汽化,一般1kg的液态二氧化碳可产生约0.5立方米的气体。因而,灭火时,二氧化碳气体可以排除空气而包围在燃烧物体的表面或分布于较密闭的空间中,降低可燃物周围或防护空间内的氧浓度,产生窒息作用而灭火。另外,二氧化碳从储存容器中喷出时,会由液体迅速汽化成气体,而从周围吸引部分热量,起到冷却的作用。
二氧化碳灭火器主要用于扑救贵重设备、档案资料、仪器仪表、600伏以下电气设备及油类的初起火灾。在使用时,应首先将灭火器提到起火地点,放下灭火器,拔出保险销,一只手握住喇叭筒根部的手柄,另一只手紧握启闭阀的压把。对没有喷射软管的二氧化碳灭火器,应把喇叭筒往上扳70—90度。使用时,不能直接用手抓住喇叭筒外壁或金属连接管,防止手被冻伤。在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时,在室外使用的,应选择上风方向喷射;在室内窄小空间使用的,灭火后操作者应迅速离开,以防窒息。
不同城市、不同商家价格不同,这个随意的,没有一定之规。 据我所知,从20到60都有,看你讲价的能力了。不过我倒是不赞成换装灭火器的干粉。因为一个干粉灭火器,出厂5年内是免检的。5年后,每年检定一次,直到10年报废。其实,一个4公斤的干粉灭火器,也就是百把元而已,十年,也该报废了,何苦再去换装?不到十年,你又何必去换装??只有那种没到5年,压力就不够了的,指针指向红区域的,才需要考虑重新充装。
灭火器用的贮气瓶应按原灭火器生产企业的要求进行再充装,或采用由原生产企业提供的已充装的贮气瓶进行更换,再充装后的贮压式灭火器或贮气瓶应逐具进密性试验,不应有气泡泄漏现象。 送修灭火器中剩余的灭火剂不得回收再次使用(1211 灭火剂除外)。 从 1211 灭火器中取出灭火剂时,应使用密闭的 1211 回收系统。取出的 1211 灭火剂应经净化处理并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时,才可以循环使用。灭火器出厂5年内如果从未使用过,压力指针在绿区则不用充装。出厂满了5年或存在使用过、压力表指针在红区或接近红区的情况立即送专门的维修单位充装,一旦充装后每2年需要再充装一次。出厂后满10年此灭火器就该作报废处理。
几年充装一次灭火器合适 灭火器是一种可携式灭火工具,是常见的防火设施之一,其多存放于公众场所或可能发生火灾的地方。不同种类的灭火器内装填的化学成分不一样,是为不同类型的火灾起因而设置的,在使用时注意区分以免产生反效果引起危险。 以我们生活中常见的手提式干粉灭火器为例,在灭火器出厂5年内,若从未使用过或压力指针在绿区内则不用充装。出厂日期满了5年或存在使用过、压力指针表在红区内或接近红区的灭火器则需要立即送到专门的维修单位进行充装,一旦开始充装则后面每过两年就需要再充装一次。对于出厂满了10年的灭火器则直接作报废处理。
灭火器需要定期检查,使用单位应当至少每十二个月对单位内的灭火器进行检查,避免出现紧急情况时,灭火器无法使用。其次,定期检查灭火器有利于保障消防,是杜事故发生的重要保障工作,要做到。 消防大队,是公安部门为负责一个县级地方辖区的公共和人民生命财产而设立的专门机构,是公安部消防下属的武警消防部队的营级建制部队,他们平时刻苦训练,努力掌握基本功,准备迎战,维护地方稳定和社会发展。 大队主要负责辖区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防火监督、建筑工程消防审核验收、开业前消防检查、消防知识普及、消防业务培训和对所属中队的管理等业务;所属中队主要担负着辖区内的灭火救援、社会救助等任务。它不是企业的所以不能给灭火器充装。
二氧化碳灭火器不能扑灭活泼金属(如金属钠、钾、钙)引发的着火,因为这些金属在二氧化碳中还可以燃烧。 另外避免用灭火器灭固体火,因为物体燃烧有可燃物、助燃物(主要指氧气,也就是空气)、温度这三个因素,而用二氧化碳灭固体物的火,只是暂时阻断了空气(助燃物),把固体物内部的温度降下来。 所以如果二氧化碳气体扩散后,空气再次接触固体可燃物的话,只要其温度仍然在燃点以上,则仍然会“满足”燃烧的条件,使之重新燃烧,所以灭火效果不理想。
在选择灭火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扑救A类火灾应选用水型、泡沫、干粉、卤代烷等灭火器; 扑救B类火灾应选用干粉、泡沫、卤代烷、二氧化碳等,扑救水溶性B类火灾不得选用化学泡沫灭火器; 扑救C类火灾应选用干粉、卤代烷、二氧化碳型灭火器; 扑救带电设备火灾应选用卤代烷、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 扑救A、B、C、类和带电设备火灾应选用干粉、卤代烷灭火器; 扑救D类火灾应选用干粉灭火器。灭火器的种类和保护对象 扑救文物档案应选用二氧化碳,四氯化碳,1211,二氟二溴甲烷,2402,1301,七氟丙烷,六氟丙烷; 扑救易燃液体应该选用干粉,二氧化碳,四氯化碳,1211,二氟二溴甲烷,1301,2402,七氟丙烷,六氟丙烷,抗溶泡沫; 扑救易燃气体应该选用干粉,二氧化碳,四氯化碳,1211,二氟二溴甲烷,1301,2402,七氟丙烷,六氟丙烷; 电气设备火灾应该选用干粉,二氧化碳,四氯化碳,1211,二氟二溴甲烷,1301,2402,七氟丙烷,六氟丙烷;
精密仪器火灾应该选用二氧化碳,四氯化碳,1211,二氟二溴甲烷,1301,2402,七氟丙烷,六氟丙烷。 灭火器是否有效,看两方面,一是灭火器的出厂日期;二是看灭火器的压力表。看灭火器压力指示器的指针是否在绿区域内,绿表明灭火器内部工作压力正常;黄表明压力过高;红表明压力过低。 在使用灭火器时要先把保险销往外拉,在喷射的时候,要一手握住喷管,另一手按下压把,对准火焰的根部,由近及远,左右扫射。
车用灭火器应放置于干燥通风、方便取用的部位,要远离明火、高温、油腻的区域,要定期检查保险销是否完好,筒体有否变形锈蚀,喷嘴是否有油垢堵塞。 车用灭火器与家用灭火器的区别 车用灭火器除了与家用灭火器在大小上有不同外,厂家在设计时还对车用灭火器进行了处理,如MPZ型舟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它在瓶胆上装有密封瓶盖,可以车辆由于剧烈振动或颠簸而使两种液混合。因此车主在选择车用灭火器时,要注意灭火器的使用类别和范围,好选用汽车灭火器。
法律或法规明令禁止使用的。 灭火器或贮气瓶的报废应经用户同意,并按6.8.3的要求做好记录。 报废处理时应对灭火器中的灭火剂按6.4的要求进行回收处理。其余固体废物应按相关的要求进行回收利用处置。 对报废的灭火器气瓶(筒体)或贮气瓶应进行消除使用功能处理。处理应在确认报废的灭火器气瓶(筒体)或贮气瓶内部无压力的情况下进行、应采用压扁或者解体等不可修复的方式,不应采用钻孔或破坏瓶口螺纹的方式。
该灭火剂充装设备,其充装组件一、充装组件二、充装组件三、充装组件四中都设置了止回阀,这样能够充装过程中充装材料的流通,而且充装组件一、充装组件三、充装组件四均通过设置至少两个阀对充装材料进行控制,一个阀靠近容器的出口部位,另一个靠近灭火器27,一方面能够实现双重控制,另一方面在两个阀之间设置压力表,能够及时检测出个阀所输出的材料的压力,在其压力达到要求时才会打开第二个阀以便于材料进入到灭火器27中,从而提高灭火剂充装的稳定性,而且由于设置了填充球阀14和氮气调压阀21,这两个阀能够实现气体的增压作用。
灭火剂的充装应采用灌装设备,灭火剂的充装量和充装密度应符合该型号。灭火器的填充应逐具进行复称确认,并记录下来。建议填充在贮压式灭火器中的驱动气体应符合灭火器铭牌上规定的充装气体和充装压力的要求。 在进行灭火剂再充装时,注意要按原灭火器生产企业的要求进行操作,用于加注的灭火剂应与原始制造商提供和推荐的灭火剂产品类型和规格相同。 用回收再利用的灭火剂再重装时,注意要满足相关条件。再充装前,应对未更换的零部件进行清洁处理,除水基型灭火器的零部件外,其余灭火器的零部件应进行干燥处理。
当重新填充二氧化碳灭火器时,不允许使用加热方法,并且不能通过加压水的驱动力将二氧化碳灭火剂从储气筒填充到灭火器中。 二氧化碳灭火器的钢瓶要逐个进行残余变形率的测定。 喷嘴和喷射软管有变形、开裂、损伤等缺陷的,更换。灭火器的压把、提把等金属件不得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 灌装时,应根据灌装的环境温度调节灌装气体的压力。冲压时不要采用灭火器压力指示器作计量器具,除水基型灭火器外,驱动气体的露点不高于﹣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