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氮气灭火器调试要求二氧化碳灭火器
使用方法:
1、灭火时将灭火器提到火场,距燃烧物5米左右放下灭火器;
2、拔掉保险丝,一只手握住喇叭型喷筒根部的手柄,把喷筒对准火焰;另一只手旋开手轮(鸭嘴式二氧化碳灭火器,压下压把),二氧化碳就会喷射出来;
3、对没有喷射软管的二氧化碳灭火器,应把喇叭筒子往上扳70-90O;
4、二氧化碳灭火器适用范围:一般适用于600伏以下的带电电器、贵重设备及一般可燃液体的初起火灾。 注意事项:
1、使用时不能直接用手抓住喇叭筒体外壁和金属连接管,防止手被冻伤;
2、灭火器在喷射过程中保持直立状态,不可平放或颠倒使用;
3、扑灭流淌液体火灾时,将CO2灭火剂由近而远向火喷射;
4、如果可燃液体在容器内燃烧时,从容器的一侧上部向燃烧的容器中喷射,不能使用CO2射流直接冲击到可燃液面上;
5、在室外使用CO2灭火时,应选择在上风方向喷射;
6、在室内窄小的空间使用,操作者使用后应迅速离开,以防窒息中毒。
泡沫灭火器存放应选择干燥、阴凉、通风并取用方便之处,不近高温或可能受到曝晒的地方,以碳酸分解而失效;冬季要采取防冻措施,以冻结;并应经常擦除灰尘、疏通喷嘴,使之保持通畅。 还有更多不一一贴了 类火灾:指固体物质火灾。这种物质通常具有有机物质性质,一般在燃烧时能产生灼热的余烬。如木材、煤、棉、毛、麻、纸张等火灾。 类火灾:指液体或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如煤油、柴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石蜡等火灾。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消防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其他消防情况。 火灾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出口情况。 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灭火器材配置及有关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消防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质的防火情况。 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防火巡查情况。 消防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消防”即是消除隐患,预防灾患(即预防和解决人们在生活、工作、学过程中遇到的人为与自然、偶然灾害的总称),当然狭义的意思在人们认识初期是:(扑灭)火灾的意思。 Fire control;Fire fighting;Fire protection灭火与防火。亦指灭火、防火人员。郭孝成《浙江光复记》:“卫队及巡警消防,见势已烈,均袖缀白布,以表输诚。”如:抓好消防工作。例如:消防车、消防技术。中国已有两千多年的消防历史,“消防”一词是二十世纪从日本引进的,是一个外来语。但“消防”的根在中国。日本的文字是从中国的汉字演变而来,汉字早在西晋太康五年(284年)就开始传入日本。“消防”一词不仅字形与汉字相同,字义也无差别。现代意义的消防可以更深层的理解为消除危险和灾难。
灭火器应当放置在阴凉、干燥、通风、并取用方便的部位。环境温度应为4℃~+55℃,冬季应注意防冻。 使用泡沫灭火器时应该注意,人要站在上风处,尽量靠近火源,因为它的喷射距离只有2~3米,要从火势蔓延危险的一边喷起,然后逐渐移动,注意不要留下火星。手要握住喷嘴木柄,以免被。因为二氧化碳在空气中的含量过多,对人体也是不利的,所以在空气不畅通的场合,喷射后应立即通风。 二氧化碳灭火器有开关式和闸刀式两种。使用时,先拔去保险销,然后一手握住喷射喇叭上的木柄,一手按动鸭舌开关或旋转开关,提握器身。需要注意的是,闸刀式灭火器一旦打开后,就再也不能关闭了。因此,在使用前要做好准备。
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二氧化碳灭火器适宜扑灭精密仪器、电子设备以及600伏以下的电器初起火灾。 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有两种使用方式,即手轮式和鸭嘴式。 手轮式:一手握住喷筒把手,另一手撕掉铅封,将手轮按逆时针方向旋转,打开开关,二氧化碳气体即会喷出。 鸭嘴式:一手握住喷筒把手,另一手拔去保险销,将扶把上的鸭嘴压下,即可灭火。 灭火时,人员应站在上风处。 持喷筒的手应握在胶质喷管处,。
推车式灭火器车架上的转动部件是否松动,转动时是否灵活。 检查铭牌标注的项目是否清楚。 经常对表面、喷粉管及保险销进行清洁整理。 定期对活动部位进行润滑保养。 定期对筒体进行适当的晃动,干粉结块。 当压力低于规定的范围或干粉严重结块时应申请维修或更换。 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出厂充装灭火剂五年后须进行水压试验,以后每隔两年进行一次。达到报废年限时应及时申请更换。 灭火器操作方法(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干粉灭火器至少要两年定期充压或更换。根据公安部下发的《灭火器维修》GA95-2015,第七章 报废与回收处置 灭火器自出厂日期算起,达到以下年限的,应报废: 水基型灭火器——6年; 干粉灭火器——10年; 洁净气体灭火器——10年; 二氧化碳灭火器和贮气瓶——12年。 灭火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报废: 永久性标志模糊,无法识别; 气瓶(筒体)被火烧过; 气瓶(筒体)有严重变形;气瓶(筒体)外部涂层脱落面积大于气瓶(筒体)总面积的三分之一; 气瓶(筒体)外表面、联接部位、底座有腐蚀的凹坑; 气瓶(筒体)有锡焊、铜焊或补缀等修补痕迹; 气瓶(筒体)内部有锈屑或内表面有腐蚀的凹坑; 水基型灭火器筒体内部的防腐层失效; 气瓶(筒体)的联接螺纹有损伤; 气瓶(筒体)水压试验不符合6.5.2的要求; 不符合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 由不合法的维修机构维修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