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操作工艺 4.2.1 安装准备 根据设计图纸及技术交底,检查、核对预留孔洞大小尺寸是否正确,将管道坐标、标高位置画线定位。 4.2.2 管道预制 根据图纸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按预留口位置测量尺寸,绘制加工草图。根据草图量好管道尺寸,进行断管。断口要平齐,用铣刀或刮刀除掉断口内外飞刺,外棱铣出15°角。组装前应对承插口先插入试验,不得全部插入,一般为承口的3/4深度。试插合格后,用棉布将承插口需粘接部位的水分、灰尘擦拭干净。如有油污需用丙酮除掉。用毛刷涂抹粘接剂,先涂抹承口后涂抹插口,随即用力垂直插入,插入粘接时将插口稍作转动,以利粘接剂分布均匀,约30s至1min即可粘接牢固。粘牢后立即将溢出的粘接剂擦拭干净。多口粘连时应注意预留口方向。 4.2.3 排水干管安装 ⑴ 排出管与立管的连接应采用两个45°弯头或弯曲半径不小于4倍管径的90°弯头。 ⑵ 排出管应经量尺及比量法下料,预制成整体管道后,穿入基础预留孔洞安装,以确保安装的严密度。 ⑶ 排出管安装完毕,经位置校正和固定后,应用不透水的材料如沥青油麻或沥青玛蹄脂封填,并在内外两侧用1:2的水泥砂浆封口。 ⑷ 埋地的排水管应做好防腐处理,排水管应敷设在坚硬的原土上,保证管沟的标高、坡度符合设计要求。 4.2.4 排水立管安装 ⑴ 立管安装应采用半预制的方法,以减少固定接口操作。 ⑵ 用U形卡将立管固定,管卡设在承口的下部并紧靠承口的下缘,一般情况是层高不超过3m时每层安装一个。 ⑶ 检查口中心距地面1m,允许偏差±20mm,并应高于该层卫生器具边缘150mm,检查口朝向便于检修的方向。 ⑷ 三通口方向应对准横管方向。 ⑸ 立管安装完毕后,配合土建用不低于楼板标号的混凝土将洞灌满堵实,并拆除临时支架。如在高层建筑或管道井内,应按照设计要求制作安装支吊架。 ⑹ 排水塑料管必须按设计要求及位置安装伸缩节。如设计无要求时,伸缩节间距不得大于4m。 4.2.5 排水支管安装 ⑴ 排水支管在地面做大量的预制工作,待接口达到强度后再进行安装。 ⑵ 吊卡装在楼板上,按支管的长度和规范要求的坡度调整好吊卡高度,吊卡的间距不得大于2m,且必须装在承口部位。 ⑶ 支管设在吊顶内,末端应有清扫口,应将管接至上层地面上,便于清掏。 ⑷ 支管安装复查预埋件是否合适。清理场地,按需要搭设操作平台。将预制好的支管按编号运至现场。清除各粘接部位的污物及水分。将支管水平初步吊起,涂抹粘接剂,用力推入预留管口。根据管段长度调整好坡度。合适后固定卡架,封闭各预留管口和堵洞。 ⑸ 在连接两个或两个以上大便器或三个以上的卫生器具的污水管应设置清扫口,污水管起点清扫口与管道相垂直的墙面距离不得小于200mm,若污水管起点设置堵头代替清扫口,与墙面距不得小于400mm。 4.2.6 配件安装 ⑴ 地漏:根据建筑地面做法校核预留孔洞位置,确定地漏座标及标高,安装地漏并找平找正,固定牢固,做好地漏周围封堵,防止漏水。 ⑵ 伸缩节: 1) 管端插入伸缩节处预留的间隙应为:夏季,5mm~10mm;冬季,15mm~20mm。 2) 排水支管在楼板下方接入时,伸缩节应设置于水流汇合管件之下;排水支管在楼板上方接入时,伸缩节应设置于水流汇合管件之上;立管上无排水支管时,伸缩节可设置于任何部位。 3) 立管在穿越楼层处固定时,在伸缩节处不得固定;在伸缩节固定时,立管穿越楼层处不得固定。 ⑶ 检查口和清扫口:立管在楼层转弯时,应在立管适当位置设置检查口;立管底部与横干管连接时应在立管适当位置设置检查口,检查口的朝向应便于检修;距离较长的横干管应按规定设置检查口,当立管安装在管井或横管敷设在吊顶内时应设检修门。 ⑷ 阻火圈:高层建筑中,立管明设且其管径大于或等于110mm时,在立管穿越楼层处应设置阻火圈或长度不小于500mm的防火套管,管径大于或等于110mm的横支管与暗设立管相连时,墙体贯穿部位应设阻火圈或长度不小于300mm的防火套管,且防火套管的明露部分长度不宜小于200mm;横干管穿越防火分区隔墙时,管道穿越墙体的两侧应设置阻火圈或长度不小于500mm的防火套管;在需要安装阻火圈或防火套管的楼层,先将阻火圈或防火套管套在管段外,然后进行管道接口连接。防火套管和阻火圈的耐火极限不低于贯穿部位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 4.2.7 支吊架安装 ⑴ 支架:非固定支撑件的内壁应光滑,与管壁之间应留有微隙;管道支撑件的间距,立管不得大于2m。固定支撑在与管道外壁连接处应用柔性材料隔离。 ⑵ 支撑件可采用注塑成型塑料墙卡、吊卡等;当采用金属材料时,支撑件应作防腐处理。 ⑶ 当排水管道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或架空布置时,立管底部宜设支墩或采取固定措施。 4.2.8 灌水实验 ⑴ 排水管道的埋地铺设及吊顶,管井内隐蔽工程在封顶、回填土前都应进行灌水试验。 ⑵ 灌水试验前应将各预留口采取措施堵严,在系统最高点留出灌水口。由灌水口将水灌满后,按设计或规范要求的规定时间对管道系统的管材、管件及接口进行检查,如有渗漏现象应及时修理,修好后再进行一次灌水试验,直到无渗漏现象后,请有关单位验收并办理验收记录。 ⑶ 楼层吊顶内管道的灌水试验应在下一层立管检查口处用橡皮气胆堵严,由本层预留口处灌水试验。 5 质量标准 5.1 主控项目 5.2.1 隐蔽或埋地的排水管道在隐蔽前必须做灌水试验,其灌水高度应不低于底层卫生器具的上边缘或底层地面高度。 检验方法:满水30min水面下降后,再灌满观察15min,液面不降,管道及接口无渗漏为合格。 5.2.2 生活污水铸铁管道的坡度必须符合设计或本规范表5.2.2的规定。 表5.2.2 生活污水铸铁管道的坡度 项 次 | 管 径(mm) | 标准坡度(‰) | 最小坡度(‰) | 1 | 50 | 35 | 25 | 2 | 75 | 25 | 15 | 3 | 100 | 20 | 12 | 4 | 125 | 15 | 10 | 5 | 150 | 10 | 7 | 6 | 200 | 8 | 5 |
5.2.3 生活污水塑料管道的坡度必须符合设计或本规范表5.2.3的规定。 表5.2.3 生活污水塑料管道的坡度 项 次 | 管 径(mm) | 标准坡度(‰) | 最小坡度(‰) | 1 | 50 | 25 | 12 | 2 | 75 | 15 | 8 | 3 | 110 | 12 | 6 | 4 | 125 | 10 | 5 | 5 | 160 | 7 | 4 |
检验方法:水平尺、拉线尺量检查。 5.2.4 排水塑料管必须按设计要求及位置装设伸缩节。如设计无要求时,伸缩节间距不得大于4m。 高层建筑中明设排水塑料管道应按设计要求设置阻火圈或防火套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2.5 排水主立管及水平干管管道均应做通球试验,通球球径不小于排水管管径的2/3,通球率必须达到100%。 检查方法:通球检查。一般项目 5.2.6 在生活污水管道上设置的检查口或清扫口,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 在立管上应每隔一层设置一个检查口,但在最底层和有卫生器具的最高层必须设置。如为两层建筑时,可仅在底层设置立管检查口;如有乙字弯管时,则在该层乙字弯管的上部设置检查口。检查口中心高度距操作地面一般为1m,允许偏差±20mm;检查口的朝向应便于检修。暗装立管,在检查口处应安装检修门。 ⑵ 在连接2个及2个以上大便器或3个及3个以上卫生器具的污水横管上应设置清扫口。当污水管在楼板下悬吊敷设时,可将清扫口设在上一层楼地面上,污水管起点的清扫口与管道相垂直的墙面距离不得小于200mm;若污水管起点设置堵头代替清扫口时,与墙面距离不得小于400mm。 ⑶ 在转角小于135°的污水横管上,应设置检查口或清扫口。 ⑷ 污水横管的直线管段,应按设计要求的距离设置检查口或清扫口。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5.2.7 埋在地下或地板下的排水管道的检查口,应设在检查井内。井底表面标高与检查口的法兰相平,井底表面应有5%坡度,坡向检查口。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5.2.8 金属排水管道上的吊钩或卡箍应固定在承重结构上。固定件间距:横管不大于2m;立管不大于3m。楼层高度小于或等于4m,立管可安装1个固定件。立管底部的弯管处应设支墩或采取固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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