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经贸)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企事业单位的自主创新能力,搭建创新研发平台,根据《合肥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修订)》(合科〔2016〕157号)有关规定,现将2018年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本市内注册的事业单位、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市级以上创新型(试点)企业、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或有行(产)业代表性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1.按照《合肥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修订)》(合科〔2016〕157号)有关要求,在科技创新和科技进步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行业辐射能力,处于本领域领先地位的企事业单位。
2.企业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近两年每年销售收入达2000万元,能够保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资金的落实。
3.拥有一支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工程实践经验丰富的研发队伍,具有一批技术含量高的在研项目,与高校或科研机构有稳定的科研合作基础。
4.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检测、分析等仪器设备齐全。
三、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申报时间为2018年3月12日至4月6日,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属地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
四、申报要求
1.各组建单位填写《合肥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申报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统一申报所属科技主管部门。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