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条案案面两端装有翘起的“飞角”,故称“翘头案”。明清时期主要是供陈设厢的承具。故翘头案大多设有挡板,并施加精美的雕刻。由于挡板用料较其他家具厚,常作镂空雕,故不少雕刻是明清家具木雕的优秀代表。 案是一种长方形、下有足的承托家具。有人常将桌和案混为一谈,这里稍加说明。一般讲,桌的四腿在桌面四角且成直角。而案的四足不在四角而是两头缩进案面。
A、仿古中欧式亭子、木屋、花窗、家具。
B、木制花架、花盆、码头、拱桥、栅栏。
C、室内室外经典木质桌椅、挂件、牌匾。
D、各类园艺及风景区木制指示牌、风车水车、临水平台。
E、茶楼宾馆门楣、垃圾桶、奇异造型等。
供桌,指厅堂上置于天然几前的一种长方形桌子,高度约与方桌相等。祭祀时常供设香炉、蜡竿和摆放供品,故名供桌。常与天然几、八仙桌和两只“独座”,或一对扶手椅构成一组家具。是苏州古典园林家具中常见的一种家具式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