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武汉晨报 2010.10.30
本报讯(记者龚萍)只需要花上120元,就可以将开心网上的菜地搬回家。昨日,记者在农博会现场见到一家销售蔬菜盆栽的展位,吸引大量市民围观,这里的盆栽类似开心网上的菜地,最小的盆栽每个售价120元。
该展位上,几个方形盆栽中的蔬菜长势喜人,有韭菜、香菜、空心菜、茄子、黄瓜等,路过的市民都被吸引过来。据参展商武汉快乐农场园艺有限公司负责人介绍,这种盆栽蔬菜生长期短,长出来的蔬菜可以直接食用。以韭菜为例,只要有种子,可以重复种植,每盆的产量大约可以吃上两三顿。
这种盆栽的另一个优点是,在家里种植,土壤可循环使用,不用再增加肥料,方便环保;外面的泥土,必须要定期施肥,才能保证不影响蔬菜的产量。
目前,公司已经在南湖开设了专卖店,月销售额过万,市民非常喜欢这种盆栽。正在逛展会的吴先生就表示,打算买一盆回去种着试试,这种蔬菜盆栽比植物更有意思,可以体验自己动手务农的乐趣,也可以体验自己动手务农的乐趣,也可以给家里的小孙子增长见识。电
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湖大道瑶苑1号湖北省蔬菜科学研究所邮
编: 430064主
一、代理主体及资格:
代理主体:a)具有工商部门核准颁发营业执照的实体或企业
b)具有合作条件的个人或团体
主体资格:a)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人际关系
b)有一定的销售经验和拓展渠道的能力
c)有一定的资金实力
d)能接受新事物,认同快乐农场产品所传递的理念
二、代理合作原则:战略伙伴
追求发展
互惠互利
合作双赢
三、代理合作流程:
1、可通过电话、QQ、传真、邮件、面谈等方式,取得一定时间段内特定区域(或特定渠道内)的代理经销资格优先权,在双方相互考察了解的基础上达成合作意向。
2、若同一区域内有两家以上的客户有合作意向,则按先后顺序和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意向合作。四 、代理商1、县市级代理商:交纳一万元代理费(按5.5折供货,完成合同任务后全额返还代理费)或首批进货叁万元(按6.5折供货)取得县市级代理权。
2、地市级代理商:交纳三万元代理费(按5.5折供货,完成合同任务后全额返还代理费)或首批进货五万元(按6.5折供货)取得地市级代理权。
3、省会级代理商:交纳五万元代理费(按5.5折供货,完成合同任务后全额返还代理费)或首批进货捌万元(按6.5折供货)取得省会级代理权。
五、普通经销商(单次或累计进货达到一定额度可以享受相应折扣优惠):
1、首次进货达到壹万元按7.5折供货;
2、达到(或累计)叁万元则按7折供货;
3、达到(或累计)伍万则按6.5折供货;普通经销商达到代理商标准也可转为代理商.六 、价格政策1、公司提供全国统一零售价和最低销售价,在区域内的零售加价和适度优惠由代理商自行掌控。
2、代理商进货底价按规定零售价折扣优惠执行,发货费用自行承担。
3、为服务于全国市场及各级代理商,由公司或南湖直营店提供以下支持:
a)提供产品的营销方案意见和一定数量有关宣传资料
b)提供栽培、管理技术咨询服务(电话或网络)
c)承担相关人员的技术培训服务(费用自理)
d)提供部分蔬菜盆景样品
e)免费提供电子档蔬菜盆景照片、展板设计、动漫和视频资料。
4、可以通过支付宝、网银支付
七、郑重声明农场系列产品均拥有自己的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未经许可授权严禁擅用,对侵犯我公司知识产权的,我们将依法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