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1、总体要求:背负式泡沫灭火装置由空气呼吸器气瓶、面罩、减压装置、泡沫混合液桶、泡沫发生装置、泡沫枪等部件组成,具备灭火、洗消、呼吸防护功能;
2、装置为以气瓶储存的压缩空气为动力的泡沫灭火系统(CAFS),具备正压式空气呼吸防护功能;
3、装置的原液桶工作时无压力,无需泄压即可实现灭火液快速充装,气瓶需瓶阀向下装配于装置侧面,方便背负后打开和关闭;
4、气瓶标准:6.8L、30MPa;空气呼吸器气瓶、减压装置、面罩、压力表及报警装置应符合GA124-2013《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相关要求,并取得3C认证的空气呼吸器部件;
5、原液桶灭火液填充容积:≥18L;泡沫液预混非压力式,可直接反复充装,喷射剩余率≤2%;
6、连续喷射时间:≥90秒;
7、整机重量:≤35Kg(灭火液充满原液桶,气瓶充满);
8、欠压报警:装置具备欠压报警功能;
9、外型尺寸:<400*250*650mm(长*宽*高);
10、泡沫液抽吸方式:隔膜气泵,连续工作时间≥2h;
11、喷射枪、管路、料桶等满足防跌落、可靠性等要求,料桶满载时1m高度跌落无损坏;
12、提供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3、提供权威部门出具的洗消性能检测报告;
14、提供呼吸组件的3C检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