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电池出厂时是有电的,您可以先使用。请使用恒流恒压蓄电池专用充电器
电池不一定要将电全部用完之后再充电,电池使用后要及时充电,不管有没用完电,否则有可能内部极板硫化而致不能再充电
电池静放三个月要补充电,保持电池满电是最好的保存方法
电池不要过充,过放,短路,充电过程中最好保持正立摆放
电池不能过度充电(12V/6V电池充电电压不能大于15V/7.5V)
电池不能过度放电(12V/6V电池放电电压不能小于9.6V/4.8V)
温馨提示:因蓄电池产品较重,运费无法统一,运费模板只是一个参考,因为地区的不同也有可能会比较便宜,路途遥远
2. 电压等级:12V
3. 自放电小:≤2%/月(25℃)
4. 良好的高率放电性能
5. 设计寿命长:20Ah以下为5年、20Ah以上为10年(25℃)
6. 密封反应效率:≥98%
7. 工作温度范围宽:-15℃~45℃
浮充使用:
通讯及电力设备
紧急照明器材
警示系统
各种测距仪器
办公室电脑、微电脑处理机及OA设备
UPS/EPS电源
变、发电站紧急电源系统
医疗器械
循环使用:
便携式电源、录放机、收音机等
电动玩具、割草机、吸尘器等各种电动工具
摄像机
手提式测量器
照明器材
各类信号系统
太阳能、风能储能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