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快速发展和利用外资的项目逐年增多,旧机电产品进口也呈现上升趋势。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国内工业企业的技术改造,填补了某些生产领域的技术空白。但是,国外旧机电产品同样也存在安全、卫生和环保等方面的诸多隐患。
那么,如何合规、安全地进口旧机电呢?
一、进口旧机电的范围包括哪些?
(一)已经使用(不含使用前测试、调试的设备),仍具备基本功能和一定使用价值的;
(二)未经使用,但是超过质量保证期(非保修期)的;
(三)未经使用,但是存放时间过长,部件产生明显有形损耗的;
(四)新旧部件混装的;
(五)经过翻新的。
二、我国对进口旧机电产品有哪些检验监管要求?
(一)列入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06号中《禁止进口的旧机电产品目录》的旧机电产品为禁止入境货物
(二)列入原质检总局公告2014年第145号中《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措施清单》的《管理措施表2》的旧机电产品应实施装运前检验、口岸查验和目的地检验,并以到货检验结果为准。
海关总署不予指定检验机构从事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装运前检验应当在货物启运前完成。委托企业可以通过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监督管理系统查询进口旧机电产品是否需要实施装运前检验,并查询已在海关总署备案的装运前检验机构。
(三)未列入《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措施清单》的旧机电产品实施口岸查验和目的地检验。
(四)对“出境维修复进口”“暂时出口复进口”“出口退货复进口”及“国内转移复进口”等4种特殊情况的进口旧机电产品仅实施监督管理。
(五)列入原质检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76号《关于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中《应逐批实施现场检验的旧机电产品目录》的旧机电产品,需在进口口岸完成逐批现场检验。
三、进口旧机电产品的申报流程有哪些?
(一)进口旧机电产品前应确认具体进口货物的“申报名称”和HS编码,同时对照查阅相关文件,确实进口货物是否为“禁止进口旧机电产品目录”内产品。
列入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06号中《禁止进口的旧机电产品目录》的,属国家禁止进口产品,海关不受理申报。
(二)如进口货物已列入原质检总局公告2014年第145号《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措施清单》中《管理措施表2》的 ,则应在入境前,在起运地或中转地实施装运前检验,取得装运前证书后方可起运。
列入《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措施清单》中《管理措施表2》,需实施装运前检验的,企业向海关申报时应提交《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证书》及《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报告》。
(三)旧机电设备到港后,凭装运前检验证书(列入《管理措施表2》的旧机电产品)向主管海关申报,海关按要求实施到货检验。
(四)未列入《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措施清单》的,企业提交《进口旧机电产品声明》向主管海关申报。
(五)进口列入《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措施清单》中《管理措施表2》的,且属于“出口维修复进口”“暂时出口复进口”“出口退货复进口”“国内结转复进口”情形之一的,企业应提交《免<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证书>进口特殊情况声明》,声明中的产品信息应与申报资料相符。
四、进口旧机电装运前检验内容都有哪些?
(一)对安全、卫生、健康、环境保护、防止欺诈、能源消耗等项目做出初步评价;
(二)核查产品品名、数量、规格(型号)、新旧、残损情况是否与合同、发票等贸易文件所列相符;
(三)是否包括、夹带禁止进口货物。
五、进口旧机电口岸查验内容都有哪些?
(一)申报制冷剂为非氯氟烃物质的进口旧机电产品是否属实;
(二)是否夹带其它国家禁止进口货物;
(三)必要时,结合卫生及动植物检疫要求实施现场核查。
六、进口旧机电目的地检验内容都有哪些?
一致性核查:
1.核查产品外观及包装;
2.核查产品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产地等;
3.对进口旧机电产品的实际用途实施抽查。
安全项目检验:
1.检查产品表面缺陷、安全标识和警告标记;
2.检查产品在静止状态下的电气安全和机械安全;
3.检验产品在运行状态下的电气安全和机械安全,以及设备运行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卫生、环境保护(含能源效率)项目检验:
1.检查产品卫生状况;
2.检测产品在运行状态下的噪声、粉尘含量、辐射以及排放物是否符合标准;
3.检验产品是否符合我国能源效率有关限定标准。
提醒:
1.对装运前检验发现的不符合项目,属地海关应当对其技术整改措施的有效性进行验证;
2.对装运前检验未覆盖的项目实施检验,必要时属地海关可对已实施装运前检验的项目实施抽查检验;
3.其他项目的检验可依照同类机电产品检验的有关规定执行。
注意事项:
1. 进口旧成套设备前,发货人应确认设备不夹带废旧电线电缆、旧压力容器等国家禁止进口货物;
2.进口旧机电产品前,发货人应确认产品已把土壤杂草等禁止进境物清理干净。
相关案例:
2020年12月,郑州海关所属焦作海关对一批进口旧印刷机进行现场检验时,发现该批货物存在无中文安全警示标记,部分设备元器件锈蚀严重,折页机组设备及配件上有油污、废旧机油、废纸脏抹布等禁止进境物,夹带废旧电线电缆25公斤等问题。目前,已按规定进行后续处理。
2021年1月,郑州海关所属鹤壁海关对一批通过中欧班列(郑州)进口的旧青储饲料收获机割台实施目的地检验时,发现该批货物夹带5公斤土壤及小藜、夏蓼、雀麦等4种有害杂草,存在重大外来生物安全隐患。目前,已按规定进行后续处理。